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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31 加入收藏
一、基本情况(一)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鄂发[2004]5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林业发展,设立湖北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营造林及资源保护专项。立项目的是通过营造林项目实施,发挥我省林业资源优势,壮大我省花卉、板栗、名特新优经济林、中药材、楠竹等林业产业,改善我省一批国有林场生产条件,提高林业生产效益,促进民生林业的发展。2.林业贷款贴息补贴。立项目的是支持我省木本油料林、工业原料林、经济林等林业资源开发,以及开展低碳、节能、环保等促进林业发展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林业各类产业项目。3.竹产业专项。立项目的是建设竹示范基地,带动竹农以示范基地建设各项管理经营措施为标准,营造、管护自有竹林,为竹产业发展提供优质原竹,增加蓄水量,增加释放氧气量。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立项目的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工作,绿色发展、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维护森林健康,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5.湿地保护专项。立项目的是加强省级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及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和省级重要湿地的修复工程、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维护和设备购置、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聘用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补助等。6.新一轮退耕还林。立项目的是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助推湖北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土壤肥力、增强森林碳汇、净化大气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提高农民生态保护的意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7.林下经济。立项目的是新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新增林下经营面积,提升林下经济产业产值增幅、提高农民参与林下经济建设的积极性。8.木本油料。立项目的是扶持木本油料育苗基地建设、对部分油茶幼林进行丰产培育、建设一批木本油料(油茶、油橄榄、油用牡丹、山桐子等)高效示范基地,推进区域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维护国家粮油安全。9.林产品加工专项。立项目的是研发新产品、新上生产线、新建原料林基地、经济林、苗圃,扶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带动企业新增投资、带动农户增收。年度绩效目标:扶持我省林果、林油、林板、林特、林旅和花卉苗木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原料林基地建设;有效保护全省的森林资源。(二)项目资金情况本项目是常年性、持续性项目,2018年年初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支出预算金额为11,091.00万元,因与欧投行就项目实施内容未能达成一致,取消了欧投项目,经调整,最终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共分解为9个子项目,共下达项目资金10,271.00万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14号)共下达资金6,271.00万元。其中:营造林及资源保护专项2,117.0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专项1,000.00万元、竹产业专项500.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专项1,800.0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专项50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专项354.00万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林下经济)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17号)下达林下经济专项资金2,000.00万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30号)下达资金2000.00万元,其中:木本油料1,000.00万元、林产品加工1,00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9〕11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下发了《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计〔2019〕32号),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按分层抽样法分别选取木本油料专项、林产品加工专项和林业贷款贴息补贴专项3个项目20%的子项目作为样本项目,其中:木本有料专项样本项目数为6个,样本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占木本有料专项预算资金总额1,000万元的21%、林产品加工专项样本项目数为8个,样本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占林产品加工专项预算资金总额1,000万元的21%。、林业贷款贴息补贴专项样本项目数为6个,样本项目预算资金254万元,占林业贷款贴息补贴预算资金总额1,000万元的25.4%。样本项目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金额合  计674木本油料专项2101湖北沛林生态林业有限公司油用牡丹示范林补贴402谷城县林木种苗站油茶育苗补贴253孝感市绿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油茶示范林补贴404湖北国凌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油茶育苗补贴255通山杉木园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油茶幼林丰产技术培育示范补贴506省楚林园林绿化中心油茶育苗补贴30林产品加工专项210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金额7湖北古月香粮油科技有限公司核桃及油茶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258湖北旺膳生态种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食用雷竹笋加工与种植培育项目209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OSB阻燃板新产品研发示范应用3010湖北楚盛堂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红木家具生产建设项目2011湖北燕加隆九方圆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配套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3012湖北省瑶乡御草药业有限公司万亩林下种植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3013湖北恒贸茶油有限公司来凤县有机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2514湖北裕国菇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用菌三产融合项目30贴息补贴专项25415湖北康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61420亩工业原料用材林维护及抚育管理项目4516武汉三色天香精品桂花有限公司花卉苗木景区生态观光旅游项目4617湖北锦兴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地开发与护理4518湖北巨宁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竹基纤维复合材料深加工5419湖北耘鲲实业有限公司设备改造及原材料收购3320潜江市环绿花木园林有限公司新建园林花卉苗圃基地2000亩31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完成了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形成本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为98.73分。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预算资金10,271.00万元,实际到位10,271.00万元,到位率100%。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实际执行9,746.65万元,资金执行率94.89%。主要原因是:(1)竹产业专项。咸安区有235亩验收不合格,已责令限期整改,待通过之后再兑付剩余资金2.35万元;(2)林下经济专项。根据五个示范县上报的情况统计,因受林下种养殖的季节时令、机构改革、承担单位生产计划的影响,目前还有谷城县310万元、钟祥市132万资金没有及时到位,目前正在完善之中;(3)木本油料专项。为了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地实行先建后补政策,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共同组成核查验收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项目资金。截至目前,除松滋市、安陆市2个项目已完成绩效目标,未验收,造成部分资金拨付滞后外,其余项目资金均已拨付使用。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详见下表: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汇总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到位资金使用资金金额到位率金额使用率合计10,271.0010,271.00100.00%9,746.6594.89%1营造林及资源保护专项2,117.002,117.00100.00%2,117.00100.00%2林业贷款贴息补贴1,000.001,000.00100.00%1,000.00100.00%3竹产业专项500.00500.00100.00%497.6599.53%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800.001,800.00100.00%1,800.00100.00%5湿地保护专项500.00500.00100.00%500.00100.00%6新一轮退耕还林354.00354.00100.00%354.00100.00%7林下经济发展补助项目2,000.002,000.00100.00%1,558.0077.90%8木本油料专项1,000.001,000.00100.00%920.0092.00%9林产品加工专项1,000.001,000.00100.00%1,000.00100.00%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加强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按照“突出重点、分配规范、公开透明、绩效导向”的原则分配、管理和使用。分配、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接收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扶持林业重点企业。年初目标值为50家,实际完成66家,完成率13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2)新上生产线。年初目标值为4条,实际完成8条,完成率2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3)新建原料林基地。年初目标值为5万亩,实际完成12.8万亩,完成率256%,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4)新建示范林。年初目标值为3700亩,实际完成油茶、油用牡丹、油橄榄、山桐子示范林8000亩,完成率216%,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5)出产花卉(株枝盆)数。年初目标值为600万,实际完成610万,完成率10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6)新增林地面积。年初目标值为4000亩,实际新增坡耕地造林面积4500亩,完成率113%,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7)林下经济面积。年初目标值为15628亩,实际完成14655.27亩,完成率93.78%,主要原因:一是林下的种养业实施时间有差异,而且生长期、采收时间也不一致,导致验收差异;二是企业生产计划安排有调整;三是机构改革导致单位工作计划改变。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3.75分。(8)改造湿地面积。年初目标值为60公顷,实际完成60公顷,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9)造林成活率。年初目标值为82%,实际完成8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10)森林受害率。年初目标值为控制在0.85‰,2018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53起(其中卫星热点59起),过火面积1077.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94.16公顷,森林火灾致2人死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与2017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下降67.2%、10.5%。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25‰,远低于0.85‰的控制数。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11)病虫害预警准确率。年初目标值为85%,2018年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71.76万亩,同比上升12.6%。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治,取得了显著防治成效。全年防治面积581.12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534.43万亩。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25‰,无公害防治率达91.97%,测报准确率达88%,完成了年初目标。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12)松材线虫疫情。年初目标值为持续好转,2019年3月30日至4月4日,国家林草防治总站党委委员曲涛一行3人代表国家林草局专程到我省调研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认为我省较好地完成了全省79个疫区259.5万株病死树的清理任务,在解决方法和防治策略上作了深入研究和详细部署,重视空前、措施有力、经验可取、效果明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面打赢松材线虫病三年攻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带动企业新增投资。年初目标值为4亿元,实际完成6.87亿元,完成率17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2)带动就业人数。年初目标值为200人,实际完成12780人,完成率639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3)带动农户发展林业。年初目标值为6000户,实际完成8000户,完成率133%,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4)人均增收金额。年初目标值为60元,实际完成68.5元,完成率114.17%,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5)蓄水效益。年初目标值为27600万立方。2018年项目实施后,实际达到27600万立方,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6)保土效益。年初目标值为1104万吨。2018年项目实施后,实际达到1104万吨。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7)湿地环境。年初目标值为持续好转,2018年,省林业局下发了《2018年全省湿地保护工作要点》,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对2018年到期的13个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省级初验与跟踪督办,并确定了浠水策湖、武汉安山、通山富水湖、房县古南河、孝感朱湖、松滋洈水、随县封江口、远安沮河、十堰黄龙滩、荆门仙居河等10处国家湿地园试点参加国家林业局试点验收工作,最终10处试点全部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湿地环境持续好转。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8)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目标值为95%,通过问卷调查,实际完成97.28%,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3.绩效指标调整情况。(1)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增加林下经济专项“林下经济面积”指标。将“苗木合格率”调整为“造林成活率”。(2)因公益林项目在2018年单独做为一个自评项目,为避免重复评价,弃用与之相关的绩效指标,包括:“省级国有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省级集体和个人林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各类生态公益林面积保存率”、“病虫害监测率”。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1.设置的绩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部分绩效指标的目标值偏低。如:“带动就业人数”指标完成值远远高于目标值。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项目实际,科学、合理地设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值。2.个别地方项目实施进展较慢,资金兑付不够及时。如:通山县2018年油茶幼林丰产培育25万元,通山县石航珍稀植物培育中心未及时开展育苗工作,项目实施滞后,导致资金未及时拨付。今后,我们将加强项目督办,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资金时效性。(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实行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将工作任务与年度绩效挂钩,对未能达标完成年度目标的项目实施单位和地方,督促其完成年度目标,同时,调减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对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较好的地方和单位,将在有关项目安排上重点倾斜支持。(三)拟公开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六、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鄂发[2004]5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林业发展,设立湖北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营造林及资源保护专项。立项目的是通过营造林项目实施,发挥我省林业资源优势,壮大我省花卉、板栗、名特新优经济林、中药材、楠竹等林业产业,改善我省一批国有林场生产条件,提高林业生产效益,促进民生林业的发展。

2.林业贷款贴息补贴。立项目的是支持我省木本油料林、工业原料林、经济林等林业资源开发,以及开展低碳、节能、环保等促进林业发展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林业各类产业项目。

3.竹产业专项。立项目的是建设竹示范基地,带动竹农以示范基地建设各项管理经营措施为标准,营造、管护自有竹林,为竹产业发展提供优质原竹,增加蓄水量,增加释放氧气量。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立项目的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工作,绿色发展、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维护森林健康,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5.湿地保护专项。立项目的是加强省级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及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和省级重要湿地的修复工程、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维护和设备购置、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聘用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补助等。

6.新一轮退耕还林。立项目的是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助推湖北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土壤肥力、增强森林碳汇、净化大气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提高农民生态保护的意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7.林下经济。立项目的是新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新增林下经营面积,提升林下经济产业产值增幅、提高农民参与林下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8.木本油料。立项目的是扶持木本油料育苗基地建设、对部分油茶幼林进行丰产培育、建设一批木本油料(油茶、油橄榄、油用牡丹、山桐子等)高效示范基地,推进区域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维护国家粮油安全。

9.林产品加工专项。立项目的是研发新产品、新上生产线、新建原料林基地、经济林、苗圃,扶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带动企业新增投资、带动农户增收。

年度绩效目标:扶持我省林果、林油、林板、林特、林旅和花卉苗木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原料林基地建设;有效保护全省的森林资源。

(二)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是常年性、持续性项目,2018年年初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支出预算金额为11,091.00万元,因与欧投行就项目实施内容未能达成一致,取消了欧投项目,经调整,最终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共分解为9个子项目,共下达项目资金10,271.00万元。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14号)共下达资金6,271.00万元。其中:营造林及资源保护专项2,117.0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专项1,000.00万元、竹产业专项500.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专项1,800.0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专项50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专项354.00万元。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林下经济)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17号)下达林下经济专项资金2,000.00万元。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30号)下达资金2000.00万元,其中:木本油料1,000.00万元、林产品加工1,00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911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下发了《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计〔201932号),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分层抽样法分别选取木本油料专项、林产品加工专项和林业贷款贴息补贴专项3个项目20%的子项目作为样本项目,其中:木本有料专项样本项目数为6个,样本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占木本有料专项预算资金总额1,000万元的21%、林产品加工专项样本项目数为8个,样本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占林产品加工专项预算资金总额1,000万元的21%。、林业贷款贴息补贴专项样本项目数为6个,样本项目预算资金254万元,占林业贷款贴息补贴预算资金总额1,000万元的25.4%

样本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

  

674


木本油料专项


210

1

湖北沛林生态林业有限公司

油用牡丹示范林补贴

40

2

谷城县林木种苗站

油茶育苗补贴

25

3

孝感市绿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油茶示范林补贴

40

4

湖北国凌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油茶育苗补贴

25

5

通山杉木园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油茶幼林丰产技术培育示范补贴

50

6

省楚林园林绿化中心

油茶育苗补贴

30


林产品加工专项


210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

7

湖北古月香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核桃及油茶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

25

8

湖北旺膳生态种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雷竹笋加工与种植培育项目

20

9

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

OSB阻燃板新产品研发示范应用

30

10

湖北楚盛堂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红木家具生产建设项目

20

11

湖北燕加隆九方圆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25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配套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

30

12

湖北省瑶乡御草药业有限公司

万亩林下种植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30

13

湖北恒贸茶油有限公司

来凤县有机山茶油精深加工项目

25

14

湖北裕国菇业股份有限公司

食用菌三产融合项目

30


贴息补贴专项


254

15

湖北康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1420亩工业原料用材林维护及抚育管理项目

45

16

武汉三色天香精品桂花有限公司

花卉苗木景区生态观光旅游项目

46

17

湖北锦兴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林地开发与护理

45

18

湖北巨宁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竹基纤维复合材料深加工

54

19

湖北耘鲲实业有限公司

设备改造及原材料收购

33

20

潜江市环绿花木园林有限公司

新建园林花卉苗圃基地2000

31

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完成了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形成本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为98.73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预算资金10,271.00万元,实际到位10,271.0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实际执行9,746.65万元,资金执行率94.89%。主要原因是:

1)竹产业专项。咸安区有235亩验收不合格,已责令限期整改,待通过之后再兑付剩余资金2.35万元;

2)林下经济专项。根据五个示范县上报的情况统计,因受林下种养殖的季节时令、机构改革、承担单位生产计划的影响,目前还有谷城县310万元、钟祥市132万资金没有及时到位,目前正在完善之中;

3)木本油料专项。为了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地实行先建后补政策,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共同组成核查验收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项目资金。截至目前,除松滋市、安陆市2个项目已完成绩效目标,未验收,造成部分资金拨付滞后外,其余项目资金均已拨付使用。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到位资金

使用资金

金额

到位率

金额

使用率

合计

10,271.00

10,271.00

100.00%

9,746.65

94.89%

1

营造林及资源保护专项

2,117.00

2,117.00

100.00%

2,117.00

100.00%

2

林业贷款贴息补贴

1,000.00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3

竹产业专项

500.00

500.00

100.00%

497.65

99.53%

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800.00

1,800.00

100.00%

1,800.00

100.00%

5

湿地保护专项

500.00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6

新一轮退耕还林

354.00

354.00

100.00%

354.00

100.00%

7

林下经济发展补助项目

2,000.00

2,000.00

100.00%

1,558.00

77.90%

8

木本油料专项

1,000.00

1,000.00

100.00%

920.00

92.00%

9

林产品加工专项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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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按照“突出重点、分配规范、公开透明、绩效导向”的原则分配、管理和使用。分配、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接收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扶持林业重点企业。年初目标值为50家,实际完成66家,完成率13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2)新上生产线。年初目标值为4条,实际完成8条,完成率2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3)新建原料林基地。年初目标值为5万亩,实际完成12.8万亩,完成率256%,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4)新建示范林。年初目标值为3700亩,实际完成油茶、油用牡丹、油橄榄、山桐子示范林8000亩,完成率216%,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5)出产花卉(株枝盆)数。年初目标值为600万,实际完成610万,完成率10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6)新增林地面积。年初目标值为4000亩,实际新增坡耕地造林面积4500亩,完成率113%,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7)林下经济面积。年初目标值为15628亩,实际完成14655.27亩,完成率93.78%,主要原因:一是林下的种养业实施时间有差异,而且生长期、采收时间也不一致,导致验收差异;二是企业生产计划安排有调整;三是机构改革导致单位工作计划改变。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3.75分。

8)改造湿地面积。年初目标值为60公顷,实际完成60公顷,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9)造林成活率。年初目标值为82%,实际完成8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10)森林受害率。年初目标值为控制在0.85‰,2018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53起(其中卫星热点59起),过火面积1077.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94.16公顷,森林火灾致2人死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与2017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下降67.2%10.5%。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25‰,远低于0.85‰的控制数。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11)病虫害预警准确率。年初目标值为85%2018年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71.76万亩,同比上升12.6%。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治,取得了显著防治成效。全年防治面积581.12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534.43万亩。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25‰,无公害防治率达91.97%,测报准确率达88%,完成了年初目标。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12)松材线虫疫情。年初目标值为持续好转,2019330日至44日,国家林草防治总站党委委员曲涛一行3人代表国家林草局专程到我省调研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认为我省较好地完成了全省79个疫区259.5万株病死树的清理任务,在解决方法和防治策略上作了深入研究和详细部署,重视空前、措施有力、经验可取、效果明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面打赢松材线虫病三年攻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带动企业新增投资。年初目标值为4亿元,实际完成6.87亿元,完成率17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

2)带动就业人数。年初目标值为200人,实际完成12780人,完成率639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

3)带动农户发展林业。年初目标值为6000户,实际完成8000户,完成率133%,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

4)人均增收金额。年初目标值为60元,实际完成68.5元,完成率114.17%,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

5)蓄水效益。年初目标值为27600万立方。2018年项目实施后,实际达到27600万立方,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6)保土效益。年初目标值为1104万吨。2018年项目实施后,实际达到1104万吨。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7)湿地环境。年初目标值为持续好转,2018年,省林业局下发了《2018年全省湿地保护工作要点》,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对2018年到期的13个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省级初验与跟踪督办,并确定了浠水策湖、武汉安山、通山富水湖、房县古南河、孝感朱湖、松滋洈水、随县封江口、远安沮河、十堰黄龙滩、荆门仙居河等10处国家湿地园试点参加国家林业局试点验收工作,最终10处试点全部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湿地环境持续好转。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8)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目标值为95%,通过问卷调查,实际完成97.28%,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3.绩效指标调整情况。

1)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增加林下经济专项“林下经济面积”指标。将“苗木合格率”调整为“造林成活率”。

2)因公益林项目在2018年单独做为一个自评项目,为避免重复评价,弃用与之相关的绩效指标,包括:“省级国有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省级集体和个人林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各类生态公益林面积保存率”、“病虫害监测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设置的绩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部分绩效指标的目标值偏低。如:“带动就业人数”指标完成值远远高于目标值。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项目实际,科学、合理地设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值。

2.个别地方项目实施进展较慢,资金兑付不够及时。如:通山县2018年油茶幼林丰产培育25万元,通山县石航珍稀植物培育中心未及时开展育苗工作,项目实施滞后,导致资金未及时拨付。今后,我们将加强项目督办,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资金时效性。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实行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将工作任务与年度绩效挂钩,对未能达标完成年度目标的项目实施单位和地方,督促其完成年度目标,同时,调减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对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较好的地方和单位,将在有关项目安排上重点倾斜支持。

(三)拟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六、2018年度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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