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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民政局启动“明责思为 尽责有为”项目
栏目:宜昌市民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30 加入收藏
为充分发挥民政系统类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勤廉典型,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根除少数庸、懒、拖、散等不良现象,变庸为能、变混为为、变懒为勤。近段时间,伍家岗区民政局建立了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通过清单化明责、项

    为充分发挥民政系统类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勤廉典型,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根除少数庸、懒、拖、散等不良现象,变庸为能、变混为为、变懒为勤。近段时间,伍家岗区民政局建立了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通过清单化明责、项目化履责、日常化考责,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岗位工作任务和服务标准,层层倒逼履责尽责,切实提高清单执行力,让责任清单成为监督问责的标尺。

  一是清单化明责。明确各科室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细化岗位工作任务和服务标准。把年度工作任务作为总体目标,以科室为责任单位,个人按照岗位任务要求,细分季度、月、周为具体完成节点,将整体任务清单化、层次化,个人任务扁平化,独立化。

  二是项目化履责。落实各科室岗位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汇报表”,形成个人工作日志,坚持照单履责的目标导向,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报告述责机制,全面推行科室“周例会”、分管领导“月例会”的定期报告制度。科室重点工作结合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述责履责报告,从日常工作、创新工作、重难点工作三个方面分别做总结和工作计划,表格式填写工作任务并汇报完成情况。督促科室积极地思考工作、谋划工作,顺利的推动工作并落地执行。

    三是日常化考责。以清单任务为重点,建立常态化、立体化明责机制,坚持抓小抓常。修订机关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把科室项目清单化履责作为痕迹管理的前置工作方法,大力推进各科室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完成清单责任,导致主体责任缺位的于“周例会”、“月例会”上现场进行责任追究,并严格纳入监督检查考核当中。(宜昌市伍家岗区民政局 崔传桃 徐凌岚 吴剑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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