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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0-06-28 加入收藏
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0-06-28 09:46来源: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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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据《湖北省关于加强“法律六进”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推进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一是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要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力、行为的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机关事务工作领域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等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

三、方法措施

(一)完善制度,突出重点。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中心组每年学法或举办法制讲座2次;局机关每年举办法制讲座和重要政策专题讲座2次。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有计划地对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二)组织开展与机关事务各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会计法》、《预算法》、《劳动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每年向定点帮扶地区赠送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积极组织和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三)开展好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的法律知识考试。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考核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在机关大院设立宣传栏,通过开展法律征文、法制演讲、法制报告会等活动,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弘扬。

(五)积极组织参加“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六个一百”创建活动,申报“学法用法先进”单位,搞好总结,迎接考核检查。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按照局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我局“法律进机关”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大胆探索,创新工作。认真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积极探索活动开展的新形式、新路子,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积极稳步推进工作。

(四)做好总结,争先创优。要加大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督促检查的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把“法律进机关”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Ο一Ο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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