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二、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对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建设工作。
(三)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政策并推动落实;负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民族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等工作。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协调指导市辖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民族村重大庆典活动。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扶贫开发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会同外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参与拟定全市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培训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所属预算单位构成(内设机构)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北省宜昌市民宗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如下:
湖北省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备 注 |
1 | 办公室 | |
2 | 民族科 | |
3 | 宗教科 | |
4 | 市援藏办(市“616”办) | |
5 | 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市民宗局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胜全面小康”的大局,抓针对民族地区差别化政策的协调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抓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抓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典型的创建深化,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环境;抓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设提升,完成各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
1.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继续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督促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及省级关于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2.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推进市、县两级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制,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
3.提请市委、市政府对新形势下全市宗教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暨全市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出台《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宗教工作的意见》。
(二)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4.协调落实针对民族地区差别化政策。协调落实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和“616”、“1+1”工程,加大“民贸民品”和金融扶贫政策争取落实力度,让更多的项目、资金汇集到民族地区。
5.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寨)保护与发展。继续推进五峰长乐坪镇等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寨)建设,支持点军区车溪土家族村“车溪老街”提档升级,提升服务精准扶贫能力。
6.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实施“民族助学工程”,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和“民族体育进课堂”活动。支持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支持打造民族文化精品,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支持长阳、五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建设,积极备战省十五运会少数民族类比赛和省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做好民族成份认定审核备案工作。
(三)加强民族团结和城市民族工作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创建成果,创建3-4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六进”示范单位、5-6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样板,指导西陵区常刘路小学争创 “全国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
8.推进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推广西陵区环城北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经验,推动10-15个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点社区服务站(窗口)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我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活动,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来宜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更好融入城市。健全少数民族流入地流出地沟通协作机制,提高新疆工作站工作水平。协调推进穆斯林墓地配套工程和清真牛羊屠宰场迁建工作。协调推进新疆烤羊肉串“无烟环保化”。协助相关高校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
9.深化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推进建立民族宗教基础信息更新机制,完善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将非法宗教活动纳入网格化管理,推进“互联网+民族宗教政务服务”。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0.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指导和支持市级宗教团体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有关宗教团体成立或换届的筹备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建好班子、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11.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开展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备案,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等三个专项工作,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为重点,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分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证工作。完善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和宗教工作信息年报制度。
12.指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佛道教加强教风建设,自觉抵制商业化倾向和奢靡之风。指导做好流动穆斯林宗教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天主教深入开展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增强天主教走独立自主、民主办教道路的自信自觉。推进基督教“以堂带点”工作。以纳入管理为主线做好民间信仰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13.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引导。开展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宣讲活动,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执行工作,扩大社会知晓面。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主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认真落实《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继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支持宗教公益慈善,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14.尽力为宗教界服务办实事。摸清问题根源,探索解决办法,推进解决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及宗教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取得进展。
(五)做好援藏工作和精准扶贫
15.深化系统援藏工作。落实湖北省对口支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对口支援加查县的措施,督促有对口支援任务的市(区)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加查县各乡镇扶贫攻坚。
16.加强干部人才交流。狠抓人才培训,根据受援地的需求,有计划地安排我市和受援地之间的干部挂职交流。继续选派优秀教师、医生、农技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到受援地区传授技术、提供咨询、指导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受援地区干部来宜挂职锻炼,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宜学习。
17.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宜昌加查双方党政代表团开展互访。以宜昌对口支援加查1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宜昌对口支援成效。
18.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履行队长单位职责,以“春季攻势”行动为引领,全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扶产业,支持村级发展药用木瓜、生猪养殖、高山蔬菜、生态旅游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抓民生,确保困难群众如期脱贫销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确保搬迁困难群众如期搬入新居。强基础,完成村级阵地建设任务,改善村级办公条件,完成村级蔬菜交易市场建设,改变村集体经济为零的现状。
(六)推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洁建设
19.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0.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1.改进工作作风。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持之以恒改“四风”。
22.加强民族和宗教法治建设。深入实施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认真执行“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举办全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23.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做好综治、维稳、信访、文秘、档案、保密、信息、财务、机构节能以及政务公开、政务值守等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尊重、包容、团结、合作、担当、进取”的机关工作氛围。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关于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市民宗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46.8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0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2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2.67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标;项目支出280.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0.6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民族工作经费预算。
2、关于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预算总收入64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6.86万元(其中:正常经费616.08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占95.24%)。
3、关于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预算总支出646.8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4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6.62%;项目支出280.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38%。
4、关于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预算拨款646.86万元,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0%。
(2)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46.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2.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民族工作支出、城市民族工作支出、市武陵山试验区建设工作支出、市援藏办工作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援藏工作队办公支出、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业费支出、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办公经费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05万元,用于未归口管理的局机关行政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01万元,用于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52万元,用于未归口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9.48万元,用于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为44.97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4万元,因公出国费用1万元,维修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设备购置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车辆租赁费0.7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39万元,工会经费2.4万元,福利费3万元。
9)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40.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地点搬迁后的办公家具、台式计算机、投影仪、会议室显示设备等支出。
5、关于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2%;日常公用经费44.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25%。
6、关于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7、关于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市民宗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宜昌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646.86 | 一、基本支出 | 366.26 | 工资福利支出 | 232.48 | 一般公共服务 | 545.32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46.86 | 1、工资福利支出 | 232.4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8.81 | 公共安全 | |
其中:正常经费 | 616.08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8.8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2.57 | 教育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日常公用支出 | 44.97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科学技术 | |||
二、事业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280.60 | 债务利息支出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 |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2.06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0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39.48 | ||
四、其他收入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其他支出 | 16.00 | 节能环保 | |||
城乡社区 | |||||||
农林水 | |||||||
交通运输 | |||||||
资源勘探信息等 | |||||||
商业服务业等 | |||||||
国土海洋气象等 | |||||||
住房保障 | |||||||
粮油物资储备 | |||||||
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646.8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646.8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646.86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646.86 |
上年结转 | 结转下年 | 结转下年 | 0.00 | 结转下年 | 0.00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
其他结转 | |||||||
上年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646.86 | 支 出 总 计 | 646.86 | 支 出 总 计 | 646.86 | 支 出 总 计 | 646.86 |
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上年结余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债务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收入 |
合计 | 646.86 | 646.86 | |||||||||
105001 | 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 | 646.86 | 646.8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45.32 | 545.32 | ||||||||
20123 | 民族事务 | 485.32 | 485.32 | ||||||||
2012301 | 行政运行 | 402.32 | 402.32 | ||||||||
2012304 | 民族工作专项 | 83.00 | 83.00 | ||||||||
20124 | 宗教事务 | 60.00 | 60.00 | ||||||||
2012404 | 宗教工作专项 | 60.00 | 6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06 | 62.0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2.06 | 62.06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8.05 | 38.0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01 | 24.01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9.48 | 39.4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9.48 | 39.4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9.48 | 39.48 |
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646.86 | 366.26 | 280.60 | ||||
105001 | 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 | 646.86 | 366.26 | 280.6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45.32 | 264.72 | 280.60 | |||
20124 | 宗教事务 | 60.00 | 60.00 | ||||
2012404 | 宗教工作专项 | 60.00 | 60.00 | ||||
20123 | 民族事务 | 485.32 | 264.72 | 220.60 | |||
2012301 | 行政运行 | 402.32 | 264.72 | 137.60 | |||
2012304 | 民族工作专项 | 83.00 | 83.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06 | 62.0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2.06 | 62.06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8.05 | 38.0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01 | 24.01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9.48 | 39.4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9.48 | 39.4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9.48 | 39.48 |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项目 (按经济分类)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项目 (按功能分类)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一、本年收入 | 646.86 | 一、本年支出 | 646.86 | 646.86 | 一、本年支出 | 646.86 | 646.86 | 一、本年支出 | 646.86 | 646.86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646.86 | (一)基本支出 | 366.26 | 366.26 | 工资福利支出 | 232.48 | 232.48 | 一般公共服务 | 545.32 | 545.32 | |||
其中:财政正常经费拨款 | 616.08 | 1.人员支出 | 321.29 | 321.2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8.81 | 88.81 | 公共安全 | |||||
非税收入拨款(含上年非税资金结余) | 30.78 | 2.日常公用支出 | 44.97 | 44.9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2.57 | 292.57 | 教育 | |||||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280.60 | 280.60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科学技术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运转性项目支出 | 280.60 | 280.60 | 债务利息支出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其中:本级拨款 | 2.发展性项目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2.06 | 62.06 | ||||||||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00 | 17.0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39.48 | 39.48 | |||||||
其他支出 | 16.00 | 16.00 | 节能环保 | ||||||||||
城乡社区 | |||||||||||||
农林水 | |||||||||||||
交通运输 | |||||||||||||
资源勘探信息等 | |||||||||||||
商业服务业等 | |||||||||||||
国土海洋气象等 | |||||||||||||
住房保障 | |||||||||||||
粮油物资储备 | |||||||||||||
其他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二、结转下年 | 二、结转下年 | 二、结转下年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三)其他结转 | |||||||||||||
收入总计 | 646.86 | 支出总计 | 646.86 | 支出总计 | 646.86 | 支出总计 | 646.86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其中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646.86 | 366.26 | 280.60 | |
105001 | 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 | 646.86 | 366.26 | 280.6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45.32 | 264.72 | 280.60 |
20123 | 民族事务 | 485.32 | 264.72 | 220.60 |
2012301 | 行政运行 | 402.32 | 264.72 | 137.60 |
2012304 | 民族工作专项 | 83.00 | 83.00 | |
20124 | 宗教事务 | 60.00 | 60.00 | |
2012404 | 宗教工作专项 | 60.00 | 6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06 | 62.0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2.06 | 62.06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8.05 | 38.0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4.01 | 24.01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9.48 | 39.4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9.48 | 39.4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9.48 | 39.48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经济科目 | 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366.26 | 236.85 | 44.97 | 84.44 | |
105001 | 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 | 366.26 | 236.85 | 44.97 | 84.44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32.48 | 232.4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5.24 | 55.24 | ||
3010101 | 职务级别工资 | 46.14 | 46.14 | ||
3010102 | 岗位技术等级工资 | 3.12 | 3.12 | ||
3010103 | 岗位薪级工资 | 5.98 | 5.9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23.13 | 123.13 | ||
3010201 | 公务员津贴补助 | 37.50 | 37.50 | ||
3010203 | 保留津贴 | 1.02 | 1.02 | ||
3010205 | 通讯补贴 | 3.77 | 3.77 | ||
3010206 | 交通补贴 | 4.49 | 4.49 | ||
3010207 | 奖励性补贴 | 76.35 | 76.35 | ||
30103 | 奖金 | 4.10 | 4.10 | ||
3010301 | 奖金 | 4.10 | 4.1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41 | 4.41 | ||
3010701 | 绩效工资 | 4.41 | 4.41 | ||
30108 | 医疗保险 | 21.59 | 21.59 | ||
3010801 | 医疗保险 | 21.59 | 21.59 | ||
30110 | 养老保险 | 24.01 | 24.01 | ||
30110 | 养老保险 | 24.01 | 24.01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97 | 44.97 | ||
30201 | 办公费 | 2.00 | 2.00 | ||
30201 | 办公费 | 2.00 | 2.00 | ||
30202 | 印刷费 | 2.00 | 2.00 | ||
30202 | 印刷费 | 2.00 | 2.00 | ||
30205 | 水费 | 1.00 | 1.00 | ||
30205 | 水费 | 1.00 | 1.00 | ||
30206 | 电费 | 2.00 | 2.00 | ||
30206 | 电费 | 2.00 | 2.00 | ||
30207 | 邮电费 | 1.00 | 1.00 | ||
30207 | 邮电费 | 1.00 | 1.00 | ||
30211 | 差旅费 | 3.40 | 3.40 | ||
30211 | 差旅费 | 3.40 | 3.4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0 | 1.0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0 | 1.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1.00 | 1.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1.00 | 1.00 | ||
30215 | 会议费 | 2.00 | 2.00 | ||
30215 | 会议费 | 2.00 | 2.00 |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2.00 | ||
30216 | 培训费 | 2.00 | 2.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40 | 2.4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40 | 2.40 | ||
30229 | 福利费 | 3.00 | 3.00 | ||
30229 | 福利费 | 3.00 | 3.0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4.0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4.00 | ||
30238 | 车辆租赁费 | 0.78 | 0.78 | ||
30238 | 车辆租赁费 | 0.78 | 0.78 | ||
30239 | 公务交通补贴 | 14.39 | 14.39 | ||
30239 | 公务交通补贴 | 14.39 | 14.39 | ||
30241 | 设备购置费 | 3.00 | 3.00 | ||
30241 | 设备购置费 | 3.00 | 3.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8.81 | 4.37 | 84.44 | |
30307 | 医疗费 | 17.89 | 17.89 | ||
30307 | 医疗费 | 17.89 | 17.89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4.41 | 14.41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4.41 | 14.41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4.37 | 4.37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4.37 | 4.37 | ||
30316 | 独生子女费 | 0.02 | 0.02 | ||
3031601 | 独生子女费 | 0.02 | 0.02 | ||
30317 | 住房改革支出 | 6.47 | 6.47 | ||
3031702 | 住房货币化 | 1.31 | 1.31 | ||
3031703 | 在职住房补贴 | 5.16 | 5.16 | ||
30318 | 离退休费 | 37.35 | 37.35 | ||
3031810 | 离退休奖励性补贴 | 37.35 | 37.35 | ||
30319 | 离退休公用部分 | 0.70 | 0.70 | ||
3031902 | 退休公务费 | 0.51 | 0.51 | ||
3031904 | 退休特需费 | 0.06 | 0.06 | ||
3031906 | 退休福利费 | 0.13 | 0.13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7.60 | 7.60 | ||
3039905 | 其他人员经费支出 | 7.60 | 7.60 |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其中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25 |
1、因公出国(境)费 | 6 |
2、公务接待费 | 15 |
3、公务用车费 | 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行政管理及相关事务的支出。
(三)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离退休费及养老保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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