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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社区工作经费 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7 加入收藏
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城市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推进社区建设,既为社区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提供了新的舞台、新的机遇,又带来了新的问题

 

 

    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城市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推进社区建设,既为社区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提供了新的舞台、新的机遇,又带来了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发展社区经济,事关社区发展,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因此,必须强化措施,多管齐下,切实加大财政支持、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帮助社区减轻经济压力,确保社区建设顺利推进。

 

    一、加大财政支持,有效保障社区基本工作经费

 

    ()改制为社区,不是简单的名称变换,而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对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社区的管辖地域、服务对象、工作职能都发生了根本改变,实现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加强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扩大基层民主的迫切需要。“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址议事”是社区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在起步阶段,倍加需要财力上的支持和帮助,财政部门要将社区建设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按照一定标准配套落实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照各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核定,业务经费按常驻户数核定,党务经费按社区党员人数核定。同时,建立社区建设与发展奖励基金,对在社区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予以奖励。通过“拨补与奖励”并举,积极帮助社区,解决好社区居委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社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落实费随事转,积极促进社区转变工作职能

 

    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作为城市最基层的组织和城市最基本的工作单位,势必承担着愈来愈重的城市管理职能。但社区并非财政供养的行政机构,履行其职能,必须有相应的财力保障,这就要求我们把“费随事转”、“权责统一”的原则贯彻落实好。一方面,要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协调、督促规划与建设等城市管理部门认真实施相关的配套政策,把关心社区、支持社区、服务社区的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帮助社区解决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等实际问题,把城市公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维护、管理、收费权尽量下放给社区,切实强化社区功能。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努力转变把社区作为部门工作延伸的思想观念,积极改变直接给社区压任务、下指标的传统做法,多体谅社区的难处,尤其是工作经费的紧张,要求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开展的专项活动,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专项经费予以保证。同时,要立足现实,组织指导社区开展工作,不搞不必要的、重复性的考评、检查,不搞劳民伤财的达标升级活动,尽量减少流于形式的资料建档、制度上墙,努力减轻社区组织的工作负担和经费支出压力,以利于社区工作者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发展经济。

 

    三、强化政策支持,努力拓宽社区组织收入渠道

 

    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应运而生的社区组织,承担着极大的责任,开展工作往往处于两难境地。集中表现在社区卫生、治安、计生要求属地管理,社区事务需要社区组织统筹协调,方兴未艾的社区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良好的政策环境至关重要。为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有所作为,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建设、工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理顺关系。建设部门在审核审批新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时,要把社区居委会是否参与作为硬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工商部门在审批或进行物业管理公司年检时,也要把社区居委会的参与或社区居委会的书面意见作为硬性规定,从而保证社区居委会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落到实处,使介入物业管理既成为社区组织规范社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又成为社区组织稳定经费来源的可靠保证。二是及时出台相关文件,为社区组织弥补主要支出缺口提供政策依据。社区卫生与治安状况,是社区成员最为关注的问题,努力创造优美、整洁、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是社区组织的重要责任。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办法,明确垃圾收集、车辆停放、群防群治等专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允许社区居委会根据“自愿”和“有偿服务”等原则,向受益的社区成员单位收取专项费用,弥补社区组织履行职能的经费不足,切实减轻社区组织的财力负担。

 

    四、发展社区服务,切实增强社区集体经济实力

 

    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是解决社区组织经费不足,促进社区自我发展的治本之策。首先,努力为发展社区服务创造有利条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移交相关的配套设施或资金,为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奠定物质基础。其次,加大对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开办创办社区服务项目的“绿色通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服务业,通过方便手续办理、优惠证照收费、为社区服务实体(企业)提供财政贴息贷款等各种形式,推动社区服务业迅速兴起和发展。第三,强化社区组织发展社区服务的责任意识。社区组织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牢固树立“靠自己的骨头长肉”的观念,从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基础,增强社区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入手,高度重视发展社区服务,从小项目做起,从“小钱”挣起,充分发挥社区组织与社区成员关系密切、联系面广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组织信任度高等优势,大力发展扶残助残、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各类社区服务,实现社区服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滚动发展,使之成为服务社区成员的有效手段和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实力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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