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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部门决算
栏目:点军区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7-10-30 加入收藏
目录第一部分: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

目 录

第一部分: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地处宜昌市江南点军区桥边集镇,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1996年被评定为“一等甲级医院”,主要担负着桥边镇及其周边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任务。该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职能,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卫生编制规划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 、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

(三)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四)农村妇女病普查,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转诊,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指导等。

(五)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健康体检,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及中医药保健指导。

(六)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做好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七)基本医疗服务,正确处理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对疑难重病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和四肢骨科手术。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作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八)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进行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和服务,引导和帮助居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破除迷信的行为生活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九)抓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等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的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决算构成:本级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表01

部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833.4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6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17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19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六、其他收入

7

 

……

21

 
 

8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2

833.48 

 

9

   

23

 

本年收入合计

10

833.48 

本年支出合计

24

 833.4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1

 

       结余分配

25

 

         年初结转和结余

12

 

     年末结转和结余

26

 
 

13

   

27

 

合计

14

833.48 

合计

28

 833.4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表02

部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833.48 

833.4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33.48 

833.48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109.88 

109.88 

           

2100101

 行政运行

109.88 

109.88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61.32 

561.32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558.68

558.68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64

2.64

           

21004

公共卫生

162.28

162.28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16.67

116.67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45.61 

45.6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03

部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33.48 

833.4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33.48 

833.48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109.88 

109.88 

         

2100101

 行政运行

109.88 

109.88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61.32 

561.32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558.68 

558.68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64

2.64

         

21004

公共卫生

162.28

162.28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16.67

116.67

         

24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45.61

45.6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表04

部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33.4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7

     
 

3

 

三、国防支出

17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9

     
 

5

 

五、教育支出

2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1

     
 

7

 

……

22

     
 

8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

833.48 

833.48 

 
 

9

   

24

     

本年收入合计

10

833.48 

本年支出合计

25

833.48 

833.4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

   

2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3

   

28

     
 

14

   

29

     

合计

15

833.48 

合计

30

833.48 

833.4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05

部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833.48

671.21

162.27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33.48

671.21

162.27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109.88

109.88

   

2100101

 行政运行

109.88

109.88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61.32

561.32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558.68

558.68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64

2.64

   

21004

公共卫生

162.28

 

162.28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16.67

 

116.67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45.61

 

45.6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06

部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09.4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22

30101

基本工资

104.42

30201

办公费

2.29

30102

津贴补贴 

97.37

30202

印刷费

5.15

30103

 奖金

 

30203

咨询费

1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费

 

30204

手续费

0.01

30107

绩效工资

105.32

30205

水费

1.4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35

30206

电费

6.39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6.52

30207

邮电费

1.63

30301

离休费

 

30211

差旅费

1.25

30302

退休费

179.85

30216

培训费

1.53

30311

住房公积金

36.67

30217

公务接待费

0.86

     

30226

劳务费

102.94

     

30228

工会经费

6.61

     

30229

福利费

11.5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9

人员经费合计

 

525.98

公用经费合计

 

145.2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07

部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

 

 5

 

 5

 

 3.45

 

 3.45

 

2.59

0.8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08

部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有职工39人,收入总计83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48万元;支出总计833.48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3.48万元。

二、关于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33.48万元,占100%。

三、关于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合计83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21万元,占80%;项目支出162.27万元,占20%。

四、关于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833.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33.4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3.48万元,占100%。

五、关于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3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09.46万元,占37%,商品和服务支出145.22万元,占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52万元,占26%,公共卫生支出162.28万元,占2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1.03万元,支出决算为83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15%,其中:

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55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④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6.67万元。

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61万元。

六、关于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5万元,下降43%,其中: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1万元,下降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医院进行了用车控制;公务接待费上升0.8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占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24%。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下队体检、下队考核、家庭医生签约、应急保障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共有1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

3、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为正常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3个,二级项目 2个,共涉及预算资金833.48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共组织对预算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833.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22万元,比2015年增加115.29万元,增长385.2%。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增长、职工人数增加及物价上涨等因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共组织对预算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3.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项):指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村卫生室建设支出等。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支出,包括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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