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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省统计工作要点
栏目:湖北省统计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7-06-06 加入收藏
2006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强化统计改革和统计服务,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解放思想,克难进取,着力构建和谐统计,努力开创全省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一、强化“双基”建设,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1、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统计基层工作的新机制,通过开展优质高效服务提升统计地位和影响力,大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把搞准统计单位数作为“双基”建设的重点,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  3、争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通知,建立全省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积极组织做好基本单位名录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更新管理工作。  4、大力指导并支持乡镇统计工作,理清统计职能,建立健全统计网络,加强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和公布全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  5、要多为基层着想,加大向基层经费支持力度,禁止随意向基层发放报表。  6、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争取参加全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交流。  二、切实做好各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7、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抓好农业普查经费、方案、试点、人员、培训、宣传、摸底等工作,提高普查数据质量。3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乡镇以上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  8、继续搞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最大程度地发挥经济普查的社会效益。  9、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审核、信息发布、总结表彰和资料开发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  三、深化统计管理体制和制度方法改革  10、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数据评估审核办法,搞好数据质量评估,提高评估审核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建立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和各专业统计人员的质量责任。  11、继续做好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下管一级和季度GDP数据联审工作。进一步巩固经济普查的成果,做好经常性统计制度与普查制度及核算方法的衔接。以普查数据为基准,系统修订GDP及专业主要历史数据,认真做好2005年定报、年报数据的调整和衔接。  12、完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制度、社会和科技综合统计年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研究常住人口的统计方法,完善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和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13、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现代物流、文化产业、中介服务、公共服务等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规范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努力创建以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与专业及部门报表相结合、各行业相互配套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14、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建立实施全省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四、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5、紧密围绕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强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加大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分析的预见性、及时性。  16、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构建和谐社会、武汉城市圈建设等主要任务,开展重点课题分析研究。  17、做好县域经济统计工作,按月公布各市、州、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提供湖北县域经济发展报告。  18、加强开发区统计工作,研究建立反映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  19、在完善传统统计服务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库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并完善统计咨询服务窗口。积极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调查和CATI民意调查。  20、强化统计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  五、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  21、启动“五五”普法,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争取将统计法知识逐步纳入各级党校课程。  2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统计部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23、组织开展《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服务业、工业企业瞒报、漏报方面的问题。  24、认真贯彻《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省政府166号令、268号令,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六、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25、各地要抓紧制定统计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争取在当地政府立项并落实统计信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26、完善各县、市统计局联网工作,积极指导并推进各区级统计局做好网络互联工作。进一步扩大网络的覆盖范围,推进区级统计局联网工作,推动各地尽快将统计信息网向乡镇、向企业延伸。  27、继续加大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力度,提升全省统计信息资源发布管理水平,提高信息使用效率。  28、启动全省宏观统计数据库建设。  29、加大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知识培训力度,用1—2年的时间,使统计干部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30、继续做好大中型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联网直报,探索建立乡镇统计联网直报制度。  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3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形成勇挑重担、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32、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坚持讲真话,报实数,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3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人才工作规划(2005—2010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举办全省新任统计局长培训班。  34、认真学习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干部廉政考核。  八、切实推进统计系统文明创建  35、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成果,建立完善促进统计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36、塑造具有“求真务实、无私奉献、朝气蓬勃、富有时代精神”的统计形象,推进统计文化建设。  37、加强机关管理,强化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督办落实,提高各项统计工作落实的能力,构建和谐统计。  38、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力争60%的市县统计局创建各级文明单位。  39、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0、大力改善统计工作条件,积极筹建省统计办公楼。附件:

  2006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强化统计改革和统计服务,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解放思想,克难进取,着力构建和谐统计,努力开创全省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一、强化“双基”建设,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1、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统计基层工作的新机制,通过开展优质高效服务提升统计地位和影响力,大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把搞准统计单位数作为“双基”建设的重点,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

  3、争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通知,建立全省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积极组织做好基本单位名录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更新管理工作。

  4、大力指导并支持乡镇统计工作,理清统计职能,建立健全统计网络,加强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和公布全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

  5、要多为基层着想,加大向基层经费支持力度,禁止随意向基层发放报表。

  6、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争取参加全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交流。

  二、切实做好各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7、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抓好农业普查经费、方案、试点、人员、培训、宣传、摸底等工作,提高普查数据质量。3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乡镇以上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

  8、继续搞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最大程度地发挥经济普查的社会效益。

  9、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审核、信息发布、总结表彰和资料开发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

  三、深化统计管理体制和制度方法改革

  10、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数据评估审核办法,搞好数据质量评估,提高评估审核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建立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和各专业统计人员的质量责任。

  11、继续做好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下管一级和季度GDP数据联审工作。进一步巩固经济普查的成果,做好经常性统计制度与普查制度及核算方法的衔接。以普查数据为基准,系统修订GDP及专业主要历史数据,认真做好2005年定报、年报数据的调整和衔接。

  12、完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制度、社会和科技综合统计年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研究常住人口的统计方法,完善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和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13、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现代物流、文化产业、中介服务、公共服务等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规范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努力创建以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与专业及部门报表相结合、各行业相互配套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14、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建立实施全省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四、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5、紧密围绕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强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加大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分析的预见性、及时性。

  16、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构建和谐社会、武汉城市圈建设等主要任务,开展重点课题分析研究。

  17、做好县域经济统计工作,按月公布各市、州、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定期提供湖北县域经济发展报告。

  18、加强开发区统计工作,研究建立反映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

  19、在完善传统统计服务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数据库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并完善统计咨询服务窗口。积极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调查和CATI民意调查。

  20、强化统计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

  五、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

  21、启动“五五”普法,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争取将统计法知识逐步纳入各级党校课程。

  2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统计部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23、组织开展《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服务业、工业企业瞒报、漏报方面的问题。

  24、认真贯彻《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省政府166号令、268号令,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六、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25、各地要抓紧制定统计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争取在当地政府立项并落实统计信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26、完善各县、市统计局联网工作,积极指导并推进各区级统计局做好网络互联工作。进一步扩大网络的覆盖范围,推进区级统计局联网工作,推动各地尽快将统计信息网向乡镇、向企业延伸。

  27、继续加大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力度,提升全省统计信息资源发布管理水平,提高信息使用效率。

  28、启动全省宏观统计数据库建设。

  29、加大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知识培训力度,用1—2年的时间,使统计干部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30、继续做好大中型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联网直报,探索建立乡镇统计联网直报制度。

  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3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形成勇挑重担、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32、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坚持讲真话,报实数,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3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人才工作规划(2005—2010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举办全省新任统计局长培训班。

  34、认真学习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干部廉政考核。

  八、切实推进统计系统文明创建

  35、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成果,建立完善促进统计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36、塑造具有“求真务实、无私奉献、朝气蓬勃、富有时代精神”的统计形象,推进统计文化建设。

  37、加强机关管理,强化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督办落实,提高各项统计工作落实的能力,构建和谐统计。

  38、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力争60%的市县统计局创建各级文明单位。

  39、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0、大力改善统计工作条件,积极筹建省统计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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