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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省统计工作要点
栏目:湖北省统计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7-06-06 加入收藏
2004年我省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重点做好第一次经济普查和工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国民经济核算水平和源头数据质量,抓好统计法制建设、自动化建设、干部队伍和统计文化建设,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推进全省统计改革和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实事求是,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搞准统计数据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天职。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指示精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全年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2、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继续严格执行主要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和下管一级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GDP核算与数据发布管理规定》([2004]6号),从源头上加强数据的评估审核工作,加大数据质量的检查监督力度。  3、切实加强双基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基层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根基,要把双基工作作为构建政府微观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扶持、检查、督促和引导力度,促使基层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鄂统计文[2004]7号文件精神。  4、建立统计工作巡查制度。今年省局将比照国家局的做法,选择一部分地区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统计数据质量,促进全省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1、认真实施新的工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各级统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保证实行新的计算方法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变化情况,努力做好平稳过渡,避免因计算方法的改变而造成统计数据的大起大落。要加强基础数据的审核评估工作,尤其是对现价总产值、中间投入的审核,密切关注增加值的比率及变动趋势;要高度重视工业和农产品价格指数的可比性和代表性,精心组织好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工作;要切实加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统计和总量与增长速度的衔接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新旧计算方法的平稳衔接。  2、改进和规范地区GDP核算。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政、金融、教育等部门统计数据的报送制度,改进和规范地区人均GDP的计算方法,规范GDP和GNP名称,严格执行省统计局年度和季度GDP定期修正和调整机制。  3、全面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对农村、城市抽样调查县以下样本实施新一轮轮换,研究满足分级决策需要的复合抽样调查方法。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统计方案,稳步推进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的实施。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按行业分类抽样的试点。统一规范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抽样调查方法。研究建立重点经营性服务业企业定期抽样调查制度。逐步加强商品零售物价定基价格指数改革、城镇失业率调查、“两纲”监测统计、“科教兴鄂”统计监测评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意调查等工作。完善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和劳动力调查、景气调查等抽样调查制度。继续做好专项调查、超级汇总和联网直报工作。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4、调整和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树立社会统计和经济统计并重的思想,增加反映科技进步、人民生活、文化产业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统计内容,切实开展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核算研究。加强社会统计力量和条件,继续做好全面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研究建立工作。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搞好统计数据衔接。  三、精心组织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是今年全省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统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普查各项前期工作,确保“五个到位”。一是机构组建到位。市、县的普查机构要在3月底以前组建好,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普查机构在4月底组建完毕;二是普查经费落实到位。各级统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文件的要求,积极向政府、财政部门做好普查经费的落实工作,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三是宣传发动到位。要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让经济普查家喻户晓;四是组织协调到位,对外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对内动员各专业的力量,形成合力;五是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的准备工作到位。  四、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服务是统计工作永恒的主题,为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时向党政领导上报重大信息和调查分析报告。  2、加大经济运行的监测力度。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特别是工业经济运行的变化,运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捕捉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积极开展重大课题和专题研究。注重发挥统计部门定量分析优势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发挥统计系统的群体优势,在针对性、及时性、深入性上下功夫。  4、大力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各种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捕捉、敏锐反馈经济社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支调查队要充分发挥自身机动灵活,反应灵敏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快捷实用的决策信息和建议,特别要高度重视新型工业化、投资、外贸及价格、粮食、农村贫困监测等热点、难点问题。  5、加强统计系统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执行《湖北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保障统计系统统计上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为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重要的统计信息。  6、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加强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大力开展多层次服务,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创造社会效益。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统计学术交流,做好统计科研课题攻关,多出统计精品报告。继续办好《统计与决策》,扩大统计影响。  五、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  1、加强统计立法工作。做好《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  2、抓好“四五”统计普法工作。通过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全民的法律意识,为推进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各级统计法制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等规章制度。要认真开展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熟知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掌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和要求。  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要加大常规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要改变一些地方查办案件“对民不对官”、“对下不对上”、“对外不对内”的状况,敢于碰硬,坚决查处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利用虚假数据骗取个人政治地位和荣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六、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1、尽早启动新一轮统计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今年力争将统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纳入省政府第一批建设之列。要结合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有计划地建成统计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统计信息资源的效用。  2、逐步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加强三级联网工作力度,为政府行政提速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今年省局将在系统内采用无纸化办公,各种文件、统计资料、月报等全部在网上传阅。  3、稳步推行县市广域网建设。要及时总结试点县市广域网建设经验,加大县市级广域网建设力度。  4、加大数据库和网络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快全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力度,开发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数据处理系统,为全省统计系统建立一套全新、实用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应用的业务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建设,逐步实施网络灾难性恢复系统和数据备份系统。  5、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上网的时效性和上传信息的质量,做好统计信息内、外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文化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2、强化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系统内的业务骨干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结合统计业务,加强现代经济理论、调查技能、外语、统计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大力支持和继续举办“中青年学习”论坛。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干部交流、调配和调整工作;探索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干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不同人员业务交流,逐步培养一大批复合型人才。  4、规范调查队干部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对全省各级调查队在体制改革期间干部晋升及有关工作进行规范。要严格执行通知精神,未经国家局或省局审核同意晋升的干部,将一律不予认可。副省级以下国家或省属各级调查队正、副队长的任免权在省局党组。  5、开展统计文化建设工作。统计文化是广大统计工作者为做好统计工作而长期坚持并被公认的一系列价值理念的总和,是统一广大统计工作者的思想、规范行为的精神力量。省局今年将制定湖北统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统计文化的主要内容、基本理念,以此指导、激励、感召统计工作者的言行。  6、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继续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关于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创建文明系统活动的通知》(鄂统[2002]53号)的要求为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做好文明创建的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及时申报。省局将加强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适时召开全省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交流会议。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机关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防范工作力度。  7、加强机关其它各项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强化统计职能和行政效能,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对口扶贫帮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落实捐资助学等送温暖活动;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障统计工作整体良好运行;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为职工多办实事,办好实事,解决好群众后顾之忧;关心老干部工作,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有益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全身心地投入统计改革实践,推动全省统计事业发展。附件:

  2004年我省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重点做好第一次经济普查和工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国民经济核算水平和源头数据质量,抓好统计法制建设、自动化建设、干部队伍和统计文化建设,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推进全省统计改革和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实事求是,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搞准统计数据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天职。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指示精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全年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2、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继续严格执行主要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和下管一级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GDP核算与数据发布管理规定》([2004]6号),从源头上加强数据的评估审核工作,加大数据质量的检查监督力度。

  3、切实加强双基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基层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根基,要把双基工作作为构建政府微观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扶持、检查、督促和引导力度,促使基层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鄂统计文[2004]7号文件精神。

  4、建立统计工作巡查制度。今年省局将比照国家局的做法,选择一部分地区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统计数据质量,促进全省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1、认真实施新的工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各级统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保证实行新的计算方法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变化情况,努力做好平稳过渡,避免因计算方法的改变而造成统计数据的大起大落。要加强基础数据的审核评估工作,尤其是对现价总产值、中间投入的审核,密切关注增加值的比率及变动趋势;要高度重视工业和农产品价格指数的可比性和代表性,精心组织好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工作;要切实加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统计和总量与增长速度的衔接工作;要认真研究解决新旧计算方法的平稳衔接。

  2、改进和规范地区GDP核算。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政、金融、教育等部门统计数据的报送制度,改进和规范地区人均GDP的计算方法,规范GDP和GNP名称,严格执行省统计局年度和季度GDP定期修正和调整机制。

  3、全面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对农村、城市抽样调查县以下样本实施新一轮轮换,研究满足分级决策需要的复合抽样调查方法。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统计方案,稳步推进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的实施。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按行业分类抽样的试点。统一规范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抽样调查方法。研究建立重点经营性服务业企业定期抽样调查制度。逐步加强商品零售物价定基价格指数改革、城镇失业率调查、“两纲”监测统计、“科教兴鄂”统计监测评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意调查等工作。完善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和劳动力调查、景气调查等抽样调查制度。继续做好专项调查、超级汇总和联网直报工作。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4、调整和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树立社会统计和经济统计并重的思想,增加反映科技进步、人民生活、文化产业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统计内容,切实开展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核算研究。加强社会统计力量和条件,继续做好全面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研究建立工作。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搞好统计数据衔接。

  三、精心组织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是今年全省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统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普查各项前期工作,确保“五个到位”。一是机构组建到位。市、县的普查机构要在3月底以前组建好,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普查机构在4月底组建完毕;二是普查经费落实到位。各级统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文件的要求,积极向政府、财政部门做好普查经费的落实工作,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三是宣传发动到位。要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让经济普查家喻户晓;四是组织协调到位,对外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对内动员各专业的力量,形成合力;五是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的准备工作到位。

  四、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服务是统计工作永恒的主题,为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时向党政领导上报重大信息和调查分析报告。

  2、加大经济运行的监测力度。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特别是工业经济运行的变化,运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捕捉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积极开展重大课题和专题研究。注重发挥统计部门定量分析优势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发挥统计系统的群体优势,在针对性、及时性、深入性上下功夫。

  4、大力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各种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捕捉、敏锐反馈经济社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支调查队要充分发挥自身机动灵活,反应灵敏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快捷实用的决策信息和建议,特别要高度重视新型工业化、投资、外贸及价格、粮食、农村贫困监测等热点、难点问题。

  5、加强统计系统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执行《湖北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方案(试行)》,保障统计系统统计上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为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重要的统计信息。

  6、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加强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大力开展多层次服务,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创造社会效益。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统计学术交流,做好统计科研课题攻关,多出统计精品报告。继续办好《统计与决策》,扩大统计影响。

  五、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建设

  1、加强统计立法工作。做好《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

  2、抓好“四五”统计普法工作。通过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全民的法律意识,为推进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各级统计法制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等规章制度。要认真开展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熟知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掌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和要求。

  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要加大常规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要改变一些地方查办案件“对民不对官”、“对下不对上”、“对外不对内”的状况,敢于碰硬,坚决查处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利用虚假数据骗取个人政治地位和荣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六、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1、尽早启动新一轮统计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今年力争将统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纳入省政府第一批建设之列。要结合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有计划地建成统计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统计信息资源的效用。

  2、逐步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加强三级联网工作力度,为政府行政提速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今年省局将在系统内采用无纸化办公,各种文件、统计资料、月报等全部在网上传阅。

  3、稳步推行县市广域网建设。要及时总结试点县市广域网建设经验,加大县市级广域网建设力度。

  4、加大数据库和网络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快全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力度,开发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数据处理系统,为全省统计系统建立一套全新、实用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应用的业务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建设,逐步实施网络灾难性恢复系统和数据备份系统。

  5、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上网的时效性和上传信息的质量,做好统计信息内、外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文化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2、强化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系统内的业务骨干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结合统计业务,加强现代经济理论、调查技能、外语、统计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大力支持和继续举办“中青年学习”论坛。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干部交流、调配和调整工作;探索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干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不同人员业务交流,逐步培养一大批复合型人才。

  4、规范调查队干部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通知精神,对全省各级调查队在体制改革期间干部晋升及有关工作进行规范。要严格执行通知精神,未经国家局或省局审核同意晋升的干部,将一律不予认可。副省级以下国家或省属各级调查队正、副队长的任免权在省局党组。

  5、开展统计文化建设工作。统计文化是广大统计工作者为做好统计工作而长期坚持并被公认的一系列价值理念的总和,是统一广大统计工作者的思想、规范行为的精神力量。省局今年将制定湖北统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统计文化的主要内容、基本理念,以此指导、激励、感召统计工作者的言行。

  6、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继续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关于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创建文明系统活动的通知》(鄂统[2002]53号)的要求为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做好文明创建的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及时申报。省局将加强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适时召开全省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交流会议。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机关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防范工作力度。

  7、加强机关其它各项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强化统计职能和行政效能,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继续开展对口扶贫帮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落实捐资助学等送温暖活动;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障统计工作整体良好运行;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为职工多办实事,办好实事,解决好群众后顾之忧;关心老干部工作,做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有益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全身心地投入统计改革实践,推动全省统计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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