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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31 加入收藏
一、 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我省林木种苗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及保障能力建设,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发改委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42号对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核定概算为9100.30万元,其中,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700.30万元,从省林木种苗站房屋征收补偿款解决;湖北省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资金1400万元,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解决。1.立项目的:为使省林业局所属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能正常履行全省林木种苗行业管理、良种选育及推广等方面重要职能,保障全省林木种苗事业的正常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立项审批开展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2.项目进展:此项目2016年通过发改委初步设计审批通过,2016年7月公开招标施工总承包,2016年10月开工,2017年3月下达开工令。2018年10月结构封顶,截止年底,通风空调、电梯、消防、给水及强电等相关设备订购完成100%,安装工程完成30%。3.年度绩效目标:原计划2018年度完成项目大楼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采购等,不低于95%的建设任务。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地基承载力不足、主体结构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停工达4个月,工程延期,当年计划未完成,原定3817万元资金使用计划完成3095.62万元,执行率仅达81.1%。(二)项目资金情况2018年度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为3817万元,其中:1.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为362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万元。实际支出情况为:1.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为3043.4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16万元。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前期准备:本项目为房建类延续性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要求的工期安排申报年度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核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经监理单位、审计单位、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清单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并在2018年度严格按合同约定以及资金审批流程分批拨付,严禁超标拨付。同时在自评阶段根据其绩效目标和任务,就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二)组织过程:我站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本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与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严把自评工作质量关。要求各部门根据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等逐项开展自查,填写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我站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与绩效指标体系进行比较分析,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科学的自评,并详细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8年度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为3817万元,实际到位38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实际支出3095.62万元,执行率为81.1%,偏离原因:主要是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地基承载力不足、主体结构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停工达4个月,工程延期,当年计划未完成。按照基建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不得超进度、范围支付进度款,导致执行率偏低。按项目合同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总承包合同按照监理方、造价咨询方及建设方审核确认进度的70%支付进度款,同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已完合格工程造价,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不列入工程量内。每次进度款的拨付严格按合同约定以及资金审批流程分批拨付,严禁超标拨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按武汉市洪山区质检站验收合格的内容各部门到场后逐项核对、验收工作内容并计量,汇总后报跟踪审计予以核定工程实际进度,并按合同付款比例核定进度款支付金额,并按资金审批流程逐层审批。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拨付做到了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实行预算化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审批、划拨、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各参建单位围绕目标和任务,针对绩效目标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的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8年12月,尽管因地基承载力不足、主体结构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停工达4个月,当年计划未完成。但合同外完成工程量达1000余万元(按合同规定未予计价)。工程进展相对顺利,同时已竣工各单项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超50%,工程全过程事故率为零。同时,经多次项目审计结果,资料完善,程序合规率达100%。本项目大楼总建筑面积20654平方米,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约4000余平方米,裙楼(四层)建筑面积约8000余平方米,塔楼部分(10层)建筑面积约8000余平方米,截止2018年完成20000余平方米。其中2018年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当年完成建设面积14000余平方米。2018年完成裙楼三层,每层2000平方米,共6000平方米;完成塔楼10层,每层800平方米,共计8000平方米。项目实际支出3095.62万元,执行率为81.1%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8年项目申报文本未设置年度效益指标,在绩效自评表中增加了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两项指标,2018年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项目进展顺利,形象进度及实际效果显著,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及生态效益,有利于保护林木种质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有利于种苗管理和生产水平的持续提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一)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基本吻合,效益明显,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等方面基本达到了绩效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后期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的进度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单项质量合格率,提高施工安全检查合格率,增加质量及安全检查频率;二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内容;三是加强对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专家和设计人员的现场督导检查,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及建筑质量优良率。(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项目总承包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完成实施内容后,及时对项目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资金,促使项目各参建单位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进度,同时缩短进度款拨付时间,保证工程进度。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项目参建单位实行追责、问责。(三)拟公开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五、2018年度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为确保我省林木种苗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及保障能力建设,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发改委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42号对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核定概算为9100.30万元,其中,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700.30万元,从省林木种苗站房屋征收补偿款解决;湖北省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资金1400万元,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解决。

1.立项目的:为使省林业局所属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能正常履行全省林木种苗行业管理、良种选育及推广等方面重要职能,保障全省林木种苗事业的正常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立项审批开展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2.项目进展:此项目2016年通过发改委初步设计审批通过,20167月公开招标施工总承包,201610月开工,20173月下达开工令。201810月结构封顶,截止年底,通风空调、电梯、消防、给水及强电等相关设备订购完成100%,安装工程完成30%

3.年度绩效目标:原计划2018年度完成项目大楼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采购等,不低于95%的建设任务。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地基承载力不足、主体结构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停工达4个月,工程延期,当年计划未完成,原定3817万元资金使用计划完成3095.62万元,执行率仅达81.1%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度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为3817万元,其中:

1.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为362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万元。

实际支出情况为:

1.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为3043.4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16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本项目为房建类延续性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要求的工期安排申报年度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核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经监理单位、审计单位、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清单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并在2018年度严格按合同约定以及资金审批流程分批拨付,严禁超标拨付。同时在自评阶段根据其绩效目标和任务,就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组织过程:我站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本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与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严把自评工作质量关。要求各部门根据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等逐项开展自查,填写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我站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与绩效指标体系进行比较分析,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科学的自评,并详细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度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为3817万元,实际到位38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实际支出3095.62万元,执行率为81.1%,偏离原因:主要是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地基承载力不足、主体结构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停工达4个月,工程延期,当年计划未完成。按照基建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不得超进度、范围支付进度款,导致执行率偏低。

按项目合同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总承包合同按照监理方、造价咨询方及建设方审核确认进度的70%支付进度款,同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已完合格工程造价,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不列入工程量内。

每次进度款的拨付严格按合同约定以及资金审批流程分批拨付,严禁超标拨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按武汉市洪山区质检站验收合格的内容各部门到场后逐项核对、验收工作内容并计量,汇总后报跟踪审计予以核定工程实际进度,并按合同付款比例核定进度款支付金额,并按资金审批流程逐层审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拨付做到了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实行预算化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审批、划拨、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各参建单位围绕目标和任务,针对绩效目标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的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812月,尽管因地基承载力不足、主体结构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停工达4个月,当年计划未完成。但合同外完成工程量达1000余万元(按合同规定未予计价)。工程进展相对顺利,同时已竣工各单项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超50%,工程全过程事故率为零。同时,经多次项目审计结果,资料完善,程序合规率达100%

本项目大楼总建筑面积20654平方米,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约4000余平方米,裙楼(四层)建筑面积约8000余平方米,塔楼部分(10层)建筑面积约8000余平方米,截止2018年完成20000余平方米。其中2018年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当年完成建设面积14000余平方米。2018年完成裙楼三层,每层2000平方米,共6000平方米;完成塔楼10层,每层800平方米,共计8000平方米。项目实际支出3095.62万元,执行率为81.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项目申报文本未设置年度效益指标,在绩效自评表中增加了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两项指标,2018年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项目进展顺利,形象进度及实际效果显著,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及生态效益,有利于保护林木种质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有利于种苗管理和生产水平的持续提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基本吻合,效益明显,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等方面基本达到了绩效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后期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的进度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单项质量合格率,提高施工安全检查合格率,增加质量及安全检查频率;二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内容;三是加强对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专家和设计人员的现场督导检查,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及建筑质量优良率。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项目总承包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完成实施内容后,及时对项目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资金,促使项目各参建单位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进度,同时缩短进度款拨付时间,保证工程进度。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项目参建单位实行追责、问责。

(三)拟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五、2018年度湖北省林木种苗生产和科研基础设施与湖北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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