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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森林防火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31 加入收藏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立项目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0号)、《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森林航空消防管理办法》(国森防〔2010〕20号)、《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1.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2.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3.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4.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年度绩效目标:努力提高全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提高我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能力。 (二)项目资金情况本项目是常年性、持续性项目,2018年2月,《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号)批复了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下达项目预算支出为2,871.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专用设备购置费。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9〕11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下发了《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计〔2019〕32号),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收集绩效立项文件、项目预算材料、项目工作总结等资料,经过整理、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情况,通过对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等指标的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6.41分。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8年,森林防火保障经费项目年初总预算金额为2,871.00万元,实际到位2,87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8年,森林防火保障经费项目实际执行2,355.23万元,资金执行率82%,主要原因是:鄂东北鄂西北等防火通信项目运维由原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因此该项目运行维护费未支出。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项   目金额(万元)一、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231.办公费31.182.印刷费8.003.差旅费17.064.会议费17.095.培训费11.766.公务接待费1.067.劳务费12.458.委托业务费1,148.5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7二、资本性支出1,108.001.办公设备购置508.002.无形资产购置600.00合   计2,355.23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无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用款计划、预算用途开展支出工作。在资金使用与拨付方面基本建立完善的资金拨付制度,项目资金依据签订的合同条款付款。资金拨付与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财务监控机制得到执行,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受害森林面积:年初目标值为控制在0.9‰以内,2018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53起(其中卫星热点59起),过火面积1077.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94.16公顷,森林火灾致2人死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与2017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下降67.2%、10.5%。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25‰,远低于0.9‰的控制数。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9分,实际得分9分。(2)航空护林飞行时间:2018年计划航空护林飞行550小时,根据“南方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结算单”,实际完成航空护林飞行568.66小时,完成率103%。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8分,实际得分8分。(3)防火物资储备:2018年计划储备防火物资600万元,实际储备防火物资600万元,及时补充了一线,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7分,实际得分7分。(4)当日扑灭率:当日扑灭率指标计划达到95%,2018年省林业局严格执行《湖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省130起森林火灾当日扑灭126起,当日扑灭率96.9%,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9分,实际得分9分。(5)航空巡护与处置:年初目标值为3.6万元,根据“南方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结算单”,实际航空巡护与处置3.6万元,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7分,实际得分7分。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保护森林面积:2018年计划保护森林面积849.85万公顷,实际保护森林面积849.85万公顷,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0分,得分40分。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一)下一步改进措施1.抓好责任制落实。加快推进《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森林防火考核方案;抓好森林防火约谈及指挥部工作规则的落实。2.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好省内防火指挥员的培训班,提高防火指挥人员的素质;定期开展全省森林消防队伍常规装备比武竞赛和演练,锤炼过硬队伍;加强防火自身能力建设,打造高效、务实、精干、担当的队伍。3.加强火源管控,组织赴各地开展拉网式第三者,检查督办各地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督促各地在责任落实、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应急处置、值班值守等方面落实情况,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到位。(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实行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对下年度项目预算资金予以保障。(三)拟公开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五、2018年度森林防火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70号)、《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9号)、《森林航空消防管理办法》(国森防〔201020号)、《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1.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2.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3.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4.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年度绩效目标:努力提高全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提高我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能力。

 

(二)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是常年性、持续性项目,20182月,《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号)批复了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下达项目预算支出为2,871.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专用设备购置费。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911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下发了《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计〔201932号),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收集绩效立项文件、项目预算材料、项目工作总结等资料,经过整理、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情况,通过对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等指标的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6.41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森林防火保障经费项目年初总预算金额为2,871.00万元,实际到位2,87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森林防火保障经费项目实际执行2,355.23万元,资金执行率82%,主要原因是:鄂东北鄂西北等防火通信项目运维由原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因此该项目运行维护费未支出。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7.23

1.办公费

31.18

2.印刷费

8.00

3.差旅费

17.06

4.会议费

17.09

5.培训费

11.76

6.公务接待费

1.06

7.劳务费

12.45

8.委托业务费

1,148.56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7

二、资本性支出

1,108.00

1.办公设备购置

508.00

2.无形资产购置

600.00

   

2,355.2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无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用款计划、预算用途开展支出工作。在资金使用与拨付方面基本建立完善的资金拨付制度,项目资金依据签订的合同条款付款。资金拨付与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财务监控机制得到执行,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受害森林面积:年初目标值为控制在0.9‰以内,2018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53起(其中卫星热点59起),过火面积1077.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94.16公顷,森林火灾致2人死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与2017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下降67.2%10.5%。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25‰,远低于0.9‰的控制数。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9分,实际得分9分。

2)航空护林飞行时间:2018年计划航空护林飞行550小时,根据“南方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结算单”,实际完成航空护林飞行568.66小时,完成率103%。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8分,实际得分8分。

3)防火物资储备:2018年计划储备防火物资600万元,实际储备防火物资600万元,及时补充了一线,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7分,实际得分7分。

4)当日扑灭率:当日扑灭率指标计划达到95%2018年省林业局严格执行《湖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省130起森林火灾当日扑灭126起,当日扑灭率96.9%,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9分,实际得分9分。

5)航空巡护与处置:年初目标值为3.6万元,根据“南方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结算单”,实际航空巡护与处置3.6万元,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7分,实际得分7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保护森林面积:2018年计划保护森林面积849.85万公顷,实际保护森林面积849.85万公顷,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0分,得分40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抓好责任制落实。加快推进《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森林防火考核方案;抓好森林防火约谈及指挥部工作规则的落实。

2.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好省内防火指挥员的培训班,提高防火指挥人员的素质;定期开展全省森林消防队伍常规装备比武竞赛和演练,锤炼过硬队伍;加强防火自身能力建设,打造高效、务实、精干、担当的队伍。

3.加强火源管控,组织赴各地开展拉网式第三者,检查督办各地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督促各地在责任落实、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应急处置、值班值守等方面落实情况,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实行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对下年度项目预算资金予以保障。

(三)拟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五、2018年度森林防火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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