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并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为此开展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是法律赋予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省林业局赋予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
依据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鄂发[2016]22号)的通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市、区)“三农”发展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0]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4]21号)以及《关于印发〈湖北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环委〔2015〕1号)规定: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生态公益林保护率、林地保有量指标由省林业局提供。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6〕31号):各级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开展此项工作,改进调查方法,加强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需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各相关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搭建平台,数据信息强化数据支撑,确保数据准确,做到数据可追溯、可核查、可追责。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生态公益林保护率、林地保有量指标由省林业局提供。
为加快构建全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体系,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各类考核数据提供支持,受省局委托我院开展了2018年度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是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一项常态化、长期性基础工作,我省已连续开展多年。
绩效目标:1.完成全省350万个小班数据更新,建设影像数据库、小班矢量数据库、小班属性数据库、湿地资源数据库;完成全省0.25万个森林样地野外调查工作。
2.完成年度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成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公布调查结果。
3.统计计算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指标,为“三农”发展综合考评、县域经济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提供依据。
(二)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以《预算编制指南》中有关篇目作测算依据,结合本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案和技术细则编制、开展技术培训、遥感影像购置和预处理及判读、变更图斑外业调查指导和检查、内业数据整理和检查、成果编制及评审、数据汇总入库以及管理维护全省森林、湿地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等,为做好该项工作,2018年度申请项目预算800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编制技术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考核目标体系工作要求,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印发了《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和省林业局《湖北省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要求,为做好2018年林地资源调查工作,规范调查工作程序,统一调查的主要技术方法,确保调查成果质量,由我院编制了《湖北省2018年林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湖北省2018年湿地资源调查操作细则》和《湖北省2018年林木资源调查操作细则》,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实时编制了相关的补充技术规定。
(二)遥感影像判读
2018年3-7月,我院组织技术人员整理了2017年林地变更及资源一体化监测基础数据;收集整理林地审批资料等相关经营资料档案数据和2017年度遥感影像,组织10余个工作专班以2017年林地变更调查基础数据和影像数据为基础,对比前期影像数据,进行遥感对比判读。判读采用“背靠背”的形式,一个人判读后,由第二个人进行二次判读,确保判读结果的准确性。判读数据涉及8200多幅遥感影像和404万个小班,通过区划判读,共判读各类疑似变化图斑128000余个。
(三)开展技术培训
我院于10月10-17日分两期对全省的各市(州)的103个县(市、区)的300名主要技术骨干进行了技术培训。培训集中讲授了《湖北省2018年林地资源调查实施细则》、《湖北省2018年湿地资源调查操作细则》、《湖北省2018年林木资源调查操作细则》,并进行了交流讨论和答疑,为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通过培训,学员们基本掌握了林地变更调查的技术方法、调查手段,明确了图形制作及成果制作要求,能够胜任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
(四)巡回指导及外业调查
2018年10月下旬开始,省级工作专班指导督促各县市经营资料上图和调查底图制作。我院工作技术专班分片负责,奔赴各市进行培训指导,解答疑难问题,积极推进工作进度。
10月下旬,全省陆续开展林地更新和蓄积量样点调查外业核实调查工作,根据调查底图,对占用征收等疑似变化的图斑进行现场调查,填写相关调查因子及变化原因。对未成造小班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是否变为有林地及其它变化,并填写相关因子。对工作底图未反映的新造林等进行现场补充调查,记录相关因子。对遥感影像未覆盖的区域,进行现场调查,确保外业调查的准确、完整。
(五)成果检查验收及统计汇总
11月下旬至12月底,我院技术人员对各县级单位进行指导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外业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和解决。外业调查过程中,省督办组及技术工作专班及时加强督办,参与承担样点调查,协调进度,检查质量。按照检查要求,对林地更新抽取2%的比例进行了外业检查,共检查图斑1480个。同时参与承担或检查蓄积量样点1000多个。
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我院组织全省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在本院集中对各县调查更新数据进行验收和逻辑检查,针对属性因子检查中出现的多填、缺项、因子错误、逻辑关系不合理等逻辑错误,逐条查找出现错误的原因。属性因子检查完成后,对图斑进行拓扑检查,查找小班缝隙、碎斑及其它拓扑错误。对数据变化较大的单位进行认真复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合理。通过逻辑检查,修改了各类错误,直至通过逻辑检查。
(六)数据入库及成果编制
2019年1月底,完成全省检查及数据汇总。根据林业行政审批档案资料、造林信息系统资料等,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将数据更新到2018年底,最终形成林地现状数据库、林地变更数据库、前期修改数据库和蓄积量样点数据库等,汇总计算森林增长指标数据,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全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成果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9〕118号)、《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计〔2019〕32号)的要求,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收集绩效立项文件、项目预算材料、项目工作总结等资料,经过整理、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全省2018年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申请预算拨款800万元,当年财政资金拨款到位80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实际支出801.92万元,超预算约1.92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预算金额 | 执行金额 | 差异金额 | 备注 |
办公费 | 10 | 4.14 | -5.86 | |
印刷费 | 10 | 0 | -10 | |
咨询费 | 0 | 15 | 15 | |
差旅费 | 183.98 | 77.19 | -89 | |
维护费 | 0 | 9.8 | 9.8 | |
培训费 | 32.48 | 37.03 | 4.55 | |
接待费 | 2.44 | 2.52 | 0.08 | |
邮电费 | 2.4 | 0.07 | -2.33 | |
劳务费 | 69.6 | 82.73 | 13.13 | |
委托业务费 | 246.6 | 419.2 | 172.6 | 因任务量增加,时间所限,为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增委托业务费。 |
其他交通费 | 72.2 | 48.76 | -23.44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98.43 | 27.23 | 71.2 | 为保证调查质量调增咨询等项目支出。 |
办公设备购置 | 49.17 | 49.17 | 0 | |
专用设备购置 | 22.55 | 27.16 | 4.61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35 | 0 | 0 | |
合 计 | 800 | 800 | 0 |
根据2018年度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推进情况,将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结余调整到委托业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8年度我院承担大量服务全省林业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确保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顺利完成,以预算为先导,专款专用,按照项目进度及时进行资金支付,立足我院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基础上,依托具备相关能力单位协助完成相应工作模式,结合工作实际,对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和委托业务费等进行合理调剂,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主要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
数量指标:2018年全年实际完成培训人数300人;完成更新小班403.99万个;调查固定样地2543个;建设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数据库3个;负债表编制基础数据和离任审计基础数据均已覆盖全省85%考核单位;完成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成果报告和森林湿地资源宏观监测成果报告各1份。
质量指标:小班区划精度达到95%;蓄积量调查精度达到91.03%;调查单位监测成果利用率85%以上;由于没有在培训结束时组织培训人员考试,培训人员考试合格率无法取得。
时效指标:调查结果及时于2019年2月前向相关部门提交。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满足相关单位对森林湿地资源状况的需求。及时于2019年2月前向相关部门公布调查结果,满足了公众对森林、湿地资源状况的知情权,满足了相关单位对森林湿地资源状况的需求。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
省林业局印发了《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将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作为2018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的责任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
在绩效自评工作中,利用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建立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有效的加强了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完善工作机制。
在建立的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的责任机制基础上,全员参与,根据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的具体年度指标内容,在工作中逐一对照落实,既保证了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也为绩效自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创新技术流程。
我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采用档案更新和遥感影像判读相结合的两阶段工作法。年初对照最新遥感影像,找出疑似变化小班,通过外业核实以后进行小班更新;年末再根据一整年的审批占用、采伐、新造林等档案资料,对数据库进行更新。两阶段工作法能够确保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成果数据库反应的是最有效的全省森林资源现状。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资料应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一些单位目前林地审批、森林采伐等档案资料没有形成面状图层,资料不规范。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采伐审批等资料没有到省局备案,无法及时核对其变化情况和范围。二是经营资料没有充分运用。有的变更小班,已经占用或者采伐,但是数据库中没有变更过来。有的小班,经营资料已经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变更上图。三是有的单位,不认真修改,发下去的区划资料,不按要求变更到位,变更结果和资料差异比较大。
2.质量进度不平衡
全省多数县市能够按照质量要求按时提交成果,但是少数单位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度慢,质量差,影响了全省的汇总进度。宜昌市、恩施州进度比较快,质量比较高。黄石市、十堰市、孝感市进度慢,且修改复核工作量较大。
3.增量变化数据需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
在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人为调整灌木林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人为将未成林造林地调整为有林地等等,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产生了影响。因此需要进一步增量数据的检查力度,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
建议:
1.加强省级审核,保证数据的严肃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林地变更调查数据的省级审核,对森林面积的增加,一般灌木林,转化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未成林造林地转化为有林地,由各地调查核实后,上报省院,由省院核实确认后进行变更。减少变更的随意性,避免各地随意将一般灌木林变为国特灌,将未成林地转为有林地。对规划调整的林地变为非林地,非林地变为林地,要提供依据并由省院核实确认。对林地保护等级的变化,要报省院核实确认,禁止随意改变林地保护等级。
2.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技术力量
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国家林地变更调查的要求,形成长效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专门的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对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技术力量,引进技术人才,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统一数据格式,规范档案管理
建议省局支持配合,审批办完善审批方法和档案管理,临时占用林地,提交省局备案,森林采伐、案件查处等,统一数据格式,规范档案管理,多管齐下,多方协调,为管理提供更优化的服务。同时要综合协调,提供各地林业生产经营和森林资源消长情况,提供shp格式的面状图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考核评价提供技术支撑。
4.加强软件的操作学习培训。动态监测软件自使用以来,已做了多次的更新,部分技术人员对动态监测软件不熟悉,导致在变更过程中产生逻辑错误。建议举办相关的软件学习培训,深化数据处理流程,动态监测软件使用方法,提高动态监测技术人员的操作水平。
5.积极推进数据融合。
2018年,湖北省开展了二类调查工作,结合地理国情资料,开展遥感影像判读区划,对林地的范围、界线进行了精确修改,形成了二类调查的底图,并在外业调查中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补充了相关调查因子。建议下一步对二类调查数据库和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库进行融合,筑牢林地变更的数据基础,为林地管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等提供数据基础。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基本吻合,效益明显,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等方面基本达到了绩效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调整为“及时提交调查结果”,将“满足公众对森林湿地资源状况的知情权”调整为“满足相关单位对森林湿地资源状况的需求”。二是加强全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体系日常管理工作和对判读区划的检查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小班区划精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地指导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蓄积量调查精度,在成果验收时严把质量关。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及时执行预算安排,促使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
(三)拟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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