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魏艳香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支持建设长江赤壁砂石集并中心的建议 》收悉。结合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上世纪80年代,湖北省委省政府积极谋划,经过反复调查研究,选址长江新滩至螺山江段,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白鱀豚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主要保护以白鱀豚为主的长江珍稀水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1992年,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赤壁市赤壁岸线18公里全部处于湖北新螺段白暨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在省政府划定的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按政策不能规划建设砂石集并中心。
对赤壁市多次提出的调整保护区功能区划的要求,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原保护区主管部门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了《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报告》,得到了国家农业部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和临湘、洪湖、赤壁、嘉鱼等四个市(县)人民政府的函件确认。省政府于2018年12月10日致函国家林草局,请求审查《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国家林草局于2019年3月21日组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对该方案进行了评审,并获通过。目前,调整后的最终方案已报送国家林草局待审。
建议提出将长江新螺段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壁段长江岸线1800试验区调整出生态红线范围。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职能交由省自然资源厅行使。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部署开展“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的部署要求,启动开展“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统筹优化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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