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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24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28 加入收藏
省民盟: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抓紧洪湖湿地保护修复,促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我局职能,综合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意见,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荆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洪湖生态环境治理进入群策群力、系统治理阶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水生植物恢复形势喜人,荷花面积恢复到7万亩左右,候鸟分布区扩散至全湖,种群数量持续增加,水质恶化现象得到较好控制。一、  工作开展情况(一)召开了洪湖生态治理专题会议。万勇副省长于2018年7月25日在洪湖主持召开了推进洪湖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省直有关部门和荆州市、洪湖市、监利县等地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洪湖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以及省直相关部门支持的重点内容,形成了《推进洪湖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纪要》(省政府〔2018〕19号)。与会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积极支持洪湖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林业局建立了推进洪湖生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洪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并于去年11月向省政府报送了贯彻《会议纪要》落实进展情况。(二)编制《洪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洪湖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上下游同治,多地区多部门协同。一是省林业局组织编制《洪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已征求荆州市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完成课题验收。二是编制《湖北省湖泊保护规划》和《洪湖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复,正在抓紧实施。三是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编制了《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了八类重点工程,总投资为460.74亿元。(三)积极落实治理项目和资金。省直有关部门按照现场会拟定事项,积极落实支持项目和资金。2018年共安排资金93487万元。其中,34001万元直接用于湖区治理,59486万元用于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和地方切块。同时,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洪湖及周边市县申报项目。目前规划的项目资金有20.1亿元。(四)召开洪湖省级湖长会议。2019年5月15日,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洪湖省级湖长尔肯江•吐拉洪赴洪湖巡湖并主持召开了洪湖生态治理省级湖长会议。9个省直部门,荆州、潜江市政府和洪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同志参加了会议,议定了洪湖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以及省直相关部门支持的重点内容。(五)加强工作服务指导。省水利厅组织起草了《“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三年行动”组织方案》《湖北省退垸(田、渔)还湖规划》。省人社厅指导市县比对拆围安置渔民人员名单,实行台帐管理,并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原省移民局专程向水利部汇报洪湖退垸还湖(还湿)项目,争取洪湖湿地生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指导保护区调整洪湖增殖放流项目,支持洪湖市、监利县申报水厂建设项目和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省住建厅指导洪湖市、监利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18个升级改造的污水处理厂转入试运行,22个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指导洪湖保护区开展洪湖生态航道建设的可研和初设工作。二、下步工作重点(一)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发挥湿地主管部门、洪湖省级河湖长制联系部门、推进洪湖生态建设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支持、指导、督办洪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洪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洪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落实好会议纪要精神。(二)做好方案的编制评审工作。《洪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主体部分已基本完成,省林业局将邀请专家开展咨询交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突出系统性、科学性、长效性治理要求,达到“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水岸同治、上下联动,以人为本、安居乐业”的总体构想,为洪湖环境生态治理提供科学、全面的指导方案。(三)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大洪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争取力度,积极督导荆州市完成《洪湖治理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退垸还湖还湿的政策、措施。配合荆州市持续开展流域沿线截污清淤工程,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总干渠沿线支渠湖泊水质达标。加强流域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完成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逐步禁止围垸养殖,确保禁养区内无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关闭养殖场无复养行为。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严格环境执法。结合《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洪湖、四湖总干渠等洪湖流域5个国家考核断面,指导制定达标方案,加强调度通报,强化水质预警分析,严格考核督办,推进水十条相关重点任务实施。   (四)抓好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违法活动对洪湖湿地生态的影响。进一步加大与地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摘、非法狩猎、非法养殖、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2019年7月28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省民盟: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抓紧洪湖湿地保护修复,促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我局职能,综合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荆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洪湖生态环境治理进入群策群力、系统治理阶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水生植物恢复形势喜人,荷花面积恢复到7万亩左右,候鸟分布区扩散至全湖,种群数量持续增加,水质恶化现象得到较好控制。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了洪湖生态治理专题会议。万勇副省长于2018年7月25日在洪湖主持召开了推进洪湖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省直有关部门和荆州市、洪湖市、监利县等地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洪湖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以及省直相关部门支持的重点内容,形成了《推进洪湖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纪要》(省政府〔2018〕19号)。与会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积极支持洪湖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林业局建立了推进洪湖生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洪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并于去年11月向省政府报送了贯彻《会议纪要》落实进展情况。

(二)编制《洪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洪湖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上下游同治,多地区多部门协同。一是省林业局组织编制《洪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已征求荆州市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完成课题验收。二是编制《湖北省湖泊保护规划》和《洪湖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复,正在抓紧实施。三是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编制了《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了八类重点工程,总投资为460.74亿元。

(三)积极落实治理项目和资金。省直有关部门按照现场会拟定事项,积极落实支持项目和资金。2018年共安排资金93487万元。其中,34001万元直接用于湖区治理,59486万元用于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和地方切块。同时,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洪湖及周边市县申报项目。目前规划的项目资金有20.1亿元。

(四)召开洪湖省级湖长会议。2019年515日,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洪湖省级湖长尔肯江•吐拉洪赴洪湖巡湖并主持召开了洪湖生态治理省级湖长会议。9个省直部门,荆州、潜江市政府和洪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同志参加了会议,议定了洪湖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以及省直相关部门支持的重点内容。

(五)加强工作服务指导。省水利厅组织起草了《“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三年行动”组织方案》《湖北省退垸(田、渔)还湖规划》。省人社厅指导市县比对拆围安置渔民人员名单,实行台帐管理,并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原省移民局专程向水利部汇报洪湖退垸还湖(还湿)项目,争取洪湖湿地生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指导保护区调整洪湖增殖放流项目,支持洪湖市、监利县申报水厂建设项目和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省住建厅指导洪湖市、监利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18个升级改造的污水处理厂转入试运行,22个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指导洪湖保护区开展洪湖生态航道建设的可研和初设工作。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发挥湿地主管部门、洪湖省级河湖长制联系部门、推进洪湖生态建设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支持、指导、督办洪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洪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洪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落实好会议纪要精神。

(二)做好方案的编制评审工作。《洪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主体部分已基本完成,省林业局将邀请专家开展咨询交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突出系统性、科学性、长效性治理要求,达到“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水岸同治、上下联动,以人为本、安居乐业”的总体构想,为洪湖环境生态治理提供科学、全面的指导方案。

(三)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大洪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争取力度,积极督导荆州市完成《洪湖治理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退垸还湖还湿的政策、措施。配合荆州市持续开展流域沿线截污清淤工程,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总干渠沿线支渠湖泊水质达标。加强流域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完成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逐步禁止围垸养殖,确保禁养区内无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关闭养殖场无复养行为。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严格环境执法。结合《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洪湖、四湖总干渠等洪湖流域5个国家考核断面,指导制定达标方案,加强调度通报,强化水质预警分析,严格考核督办,推进水十条相关重点任务实施。   

(四)抓好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违法活动对洪湖湿地生态的影响。进一步加大与地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摘、非法狩猎、非法养殖、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

2019年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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