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成林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湿地保护工作的支持关心。嘉鱼地处长江中游,湿地资源非常丰富。省林业厅把嘉鱼作为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重点县市,并对珍湖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给予重点支持。通过省市县共同努力,2016年12月30日,国家林业局批准嘉鱼珍湖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为珍湖湿地公园上档升级注入了强大动力。
为推动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加快发展,下一步我们准备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一、加大资金支持。一是省林业厅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湿地保护补贴资金,加大对嘉鱼国家湿地公园的资金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二是省发改委将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要求,在“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重点考虑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等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予以支持,并争取在长江大保护有关专项资金予以统筹考虑。三是咸宁市政府已将嘉鱼珍湖纳入长江经济带项目建设支持范围,将积极做好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项目策划、规划等前期工作准备工作,并向省发改委衔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四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的有关要求,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要立足自身,可通过积极争取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或通过实施林业PPP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充分发挥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在水源涵养、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指导管理。一是省林业厅将督促咸宁市、嘉鱼县尽快落实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编制、人员、经费,确保“三到位”。二是省林业厅将按照全面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加强湿地公园内湿地修复与保护,积极开展科普宣教工作。
三、加强区域协作。咸宁市政府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组织嘉鱼县与赤壁市进行会商,按照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加快实施各项试点建设和保护恢复工程,达成同治共管协定。
湖北省林业厅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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