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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05 加入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工作,严防严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号)精神,聚焦群众点题反映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按照《区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工作,严防严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2〕27号)精神,聚焦“群众点题”反映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卫生健康部门食品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工作职能,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杜绝浪费、预防食源性疾病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食品营养健康素养水平,助力健康夷陵建设。

  二、重点内容

  (一)制定一系列主题健康科普材料。根据活动内容及目标人群特点,设计、制作一批主题突出,内容兼顾科普性和通俗性的健康科普材料,供学校校园和食堂、校园所属社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校外供餐单位使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宣传折页、宣传视频、健康教育课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以及反食品浪费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反食品浪费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文明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三、工作职责

  (一)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全区食品营养健康专业资源,会同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开展进校园宣传活动,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区疾控中心。负责辖区活动技术指导,科学制定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科普资源库,选派专家积极参与辖区内进校园活动,开展效果评价。

  (三)区卫计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各单位食品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开展督办、检查、通报。

  (四)医疗卫生机构。夷陵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为主题的义诊和院内外宣传活动,选派专家积极参与辖区内进校园活动;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落实辖区校园、校园周边社区、校园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人,主动对接辖区学校,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效果。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并及时公开典型案例,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从7月份开始,每月18日前将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报送至区卫健局疾控股。联系人:赖晗,联系电话:15907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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