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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解读
栏目: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3-08-30 加入收藏
“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解读一、背景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特别是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

“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解读

  一、背景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特别是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时间还不长,知识产权人才现状与知识产权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加快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中高级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和各领域高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的指导方针。为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制定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目标任务

  在“高端引领,整体推进”原则指导下,规划提出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不断扩大高层次人才队伍,“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培养知识产权各专业领域的高素质拔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引领人才”,这就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要扩大规模,以世界水平为目标,加快培养知识产权各专业领域的拔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特别是培养中青年领军人才,从而推动和引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三、高层次人才特点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基于这一定义,初步得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定义:精通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等理论和知识,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知识产权实务技能,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国际事务,能够胜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经营管理或服务等工作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高层次引领人才还不同于普通的高层次人才,除了具备高层次人才需要具备的品德、知识和能力外,还应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研究或实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贡献突出、引领作用和团队效应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高层次人才。具体来说,高层次引领人才应具有创新思维,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适时掌握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并能够将新知识和能力运用到本职工作中,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前沿领域发展趋势,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局系统的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四、具体措施

  为加快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规划提出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主要着眼于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总量增长和素质提高,通过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并形成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一)总体思路

  以纲要和规划为指导,围绕全国知识产权中心工作,以构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骨干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引领人才的四层级人才队伍体系为目标,统筹全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系统规划和完善高层次人才成长路径,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计划性和联动性,注重高层次人才的领军能力的培养。

  (二)工作目标

  着力提高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能力,提高参与国家重大知识产权政策研究、重大知识产权专项及课题研究、国际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的讨论与谈判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批知识产权领域领军人才,促进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更加复合化、专业化、实务化和国际化,形成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竞争比较优势。

  在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和结构方面,努力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专业领域人才以及从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人才的业务素质,使专利审查、法律法规、国际交流合作、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研究等重点领域人才类型分布趋于合理,进一步扩大人才规模,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三)工作重点

  以人才选拔为先导。高层次引领人才不同于普通高层次人才,更不同于一般人才,并非所有人才都能成为引领人才。因此,必须认真选拔,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在选拔过程中,不但要对人才的品德、知识和能力等基本要素进行考察,最重要的是对人才发展潜力的考察,即人才是否具有战略眼光,是否具有把握全局、开创性地带领队伍完成重大挑战的潜质将是考察的关键。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人才的培养需要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设计人才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考核评价制度以及人才的监督制约制度,用制度为高层次引领人才构建一条科学、高效的成长路径,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营造一个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将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关键保障。

  以人才使用为核心。有研究表明,对人才的成长起主要作用的是承担挑战性的任务,因此,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将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实践中锻炼、实践中成长、实践中发展的方针,重点通过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引导和带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和类别的人才队伍的成长,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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