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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宜昌市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栏目:宜昌市质量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15 加入收藏
2009年宜昌市质量监督工作要点2009年宜昌市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质量兴市”战略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保障质量安全、扶持名优企业、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为主题,继续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强化后处理力度,保

  

2009年宜昌市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09年宜昌市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质量兴市”战略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保障质量安全、扶持名优企业、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为主题,继续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强化后处理力度,保障我市产品质量安全。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狠抓19项措施落实,完成8项工作目标。推动我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使各项工作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能体现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目标

  1、全年定检计划完成率95%以上,重点产品质量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98%以上、监督检查后处理面100%。

  2、全年开展3-4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消费预警、专家访谈等专题信息发布宣传活动。

  3、加强证后监管力度,实行建档管理、年度审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做到电子档案更新率100%,获证企业巡查率100%,取证企业年审率100%,实地核查率达10%以上。

  4、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做到整改面达100%,整改合格率达100%。

  5、针对我市企业特点和社会反映的焦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6、完成10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工作。

  7、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管和业务指导,严格检验管理,确保科学公正,做到检验报告“零事故”。

  8、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完成定检计划2049批次。重点加强对涉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和其他消费品的产品质量抽查,继续强化对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职责。

  2、全面实行监督抽查机制改革。根据省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会议有关精神,进一步改进抽检制度,执行统一的抽检标准,提升监督抽查有效性、科学性、可比性。

  3、加强监督抽查信息运用。建立全市产品质量定期分析、评价制度、重点产品跟踪制度。每季度发布全市产品质量分析、评价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确定可比性跟踪重点产品目录,加强对这些企业和产品的质量跟踪,了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从而提高重点产品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4、做好免检企业后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质检总局对取消食品免检后的各项政策,做好免检企业后续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服务,确保免检企业平稳过渡。

  (二)后处理工作

  5、规范后处理工作规程。按照《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有关要求,统一后处理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后处理过程文书、后处理效果、上报及反馈时限等基础工作,加强后处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6、强化企业后处理整改效果。通过抽查走访企业,了解后处理开展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找出质量事故的内在原因并督促加以改正,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7、开展后处理工作考核。每半年对各监督管理科和各县市局后处理工作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8、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省局关于行政审批改革、落实各环节职责的104号文精神,实现受理和审查环节相分离,进一步理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9、严把准入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审查细则》的要求,做好省级授权的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统一现场核查尺度,确保核查质量。强化对核查组长、材料受理核查、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的培训,统一核查标准和对实施细则的把握,强化现场核查组长的责任,不断提高审查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稳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

  10、加强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按照《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获证企业的年审力度,严格年审条件,确保企业符合持续生产的条件;加大巡查频次,每个季度至少要巡查一次;对质量问题较多的行业、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加大巡查频次;对获得中国名牌、省名牌等质量较稳定的企业适当减少巡查频次。严格执行公告、通报、技术帮扶、曝光、整改复查、责令停产、强制收回、吊销证书、行政处罚等证后监管措施。

  (四)质量监督管理支撑工作

  11、加快机动车安检机构取证进度。深入贯彻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落实对安检机构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快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工作进度;加强安检机构监管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检机构管理及检测工作,确保机动车安检工作科学、公正、高效。

  12、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学习贯彻机动车安检新国家标准,推行安检机构检验数据联网,加强对安检机构检验行为的监管,保障广大司机和人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

  13、加强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指导和管理。规范质检机构的管理,杜绝超范围检验。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比对工作,通过在比对验证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发现不足,不断提高质检机构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大对检验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规范检验行为,对不按标准、规范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报告,以不正当手段向委托方谋取利益等不良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以及该机构负责人的责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改革谋出路、服务要效益、管理上水平”的方针,在技术机构推动“两个延伸、一个提升”,即检测向高科技和开发区、产业集中区域和乡镇等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委托检测和技术服务收入的比例。

  (五)完善质量监督基础工作

  14、不断完善企业质量安全档案工作。按照《湖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重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档案工作,建档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建档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状况、产品质量监管情况和诚信等信息,推行信用评价制度。

  15、开展应急演练,熟练应急应对流程。根据《宜昌市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不定期开展应急预警演练,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应急事件,熟练应对,提升质监系统应对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16、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质监系统的整体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标准、质量管理和检测检验体系,培训质量管理和检测检验人员,增强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

  (六)加强队伍建设

  17、提升能力,增强活力,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活动。开展多种方式学习交流,不断开拓工作视野,提升工作互补能力,培养业务多面手,提升工作效率,活跃工作氛围。

  18、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教育,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下功夫,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维护质监部门形象。

  19、加强全市质量监督系统整体意识教育,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就重点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日常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增强理解,全市上下一盘棋;要了解基层部门实际工作困难,提高工作配合协调力度,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共同打造全市系统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七)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工作

  20、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加强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行风廉政建设,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发生。进一步树立为企业、为社会、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树立质量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以落实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和规范从业行为。定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技术检验机构的抽查和生产许可各环节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服务效率和行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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