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时完成任务,经县政府研究,现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小波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冯正宏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晓玲 县政府副县长
张铁瑜 县政府副县长
王克品 县政府副县长
孟 丽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陈 荣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经信局局长
黄 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必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马代军 县委群工部常务副部长
邹远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杨四龙 县财政局局长
朱正盛 县发改局局长
冯 淼 县民政局局长
贺 军 县水利局局长
黄祥龙 县住建局局长
余宏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陆 进 县人社局局长
邹志斌 县农业局局长
谭 勇 县林业局局长
张於茂 县扶贫办主任
任 琦 县卫计局局长
陈权龙 县食药监局局长
熊 华 县房管局局长
贺 彬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谭兴明 县畜牧局局长
李道军 县经管局局长
沈 冬 县文广新局局长
温欣艳 县旅游局局长
张敏华 县移民局副局长
牛 涛 国网兴山分公司总经理
刘 红 县电信公司经理
杨 辉 县移动公司经理
韩永俊 县联通公司经理
万亚伟 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首成 县人保财险公司经理
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民政局,与减灾办合署办公,冯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倒房恢复重建组、交通设施恢复重建组、水利设施恢复重建组、生产自救组、卫生防疫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
附件:兴山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及职责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
附件:
兴山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冯 淼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黄 凯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代军 县委群工部常务副部长
职 责:(1)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综合协调和情况统计、指导等工作;(2)负责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3)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各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4)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减灾委上报综合信息。
(二)倒房恢复重建组
组 长:冯 淼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熊 华 县房管局局长
李永章 县发改局副局长
柯曾忠 县财政局副局长
沈 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
邹学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军海 县住建局副局长
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
职 责:(1)负责洪灾损毁房屋毁坏程度认定和鉴定,指导村民进行翻建或维修,完成房屋恢复建设任务;(2)积极争取房屋恢复建设项目资金;(3)制定因灾倒损房屋恢复建设补助办法发放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交通设施恢复重建组
组 长: 余宏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李 涛 县公路局局长
李永章 县发改局副局长
尹选兵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
职 责:(1)负责对因灾受损公路进行统计鉴定,并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2)负责制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3)负责对因灾中断的道路进行抢修;(4)积极争取交通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资金。
(四)水利设施恢复重建组
组 长: 贺 军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 李永章 县发改局副局长
柯曾忠 县财政局副局长
简万兴 县农业局副局长
戴必新 县水利局副局长
邹学华 县国土局副局长
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
职 责:(1)负责对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农田道路、农田路桥涵以及农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2)制定农田水利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3)争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组织开展灾后水利设施恢复建设。
(五)生产自救组
组 长: 邹志斌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 谭兴明 县畜牧局局长
李道军 县经管局局长
温立权 县农机局局长
别发岱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杨大海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
职 责:(1)负责对农业受灾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制定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方案;(2)指导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3)负责向上争取农业专项资金,对因灾受损农业基础设施、畜禽圈舍恢复建设;(4)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做好灾后理赔工作;(5)负责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抢种、补种、改种、补栏以及发展多种经济和劳动力转移,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卫生防疫组
组 长: 任 琦 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 谭兴明 县畜牧局局长
陈权龙 县食药监局局长
王支科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
职 责:(1)负责对受灾地区开展疫情监测和消毒防疫;开展卫生防疫宣传和疾病防控工作,防止疫病发生。(2)负责受灾地区的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
(七)宣传报道组
组 长: 邹远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成 员: 郑 军 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陈光朝 县电视台台长
各乡镇宣传委员
职 责:(1)负责灾后重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工作动态;(2)广泛宣传灾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督查组
组 长: 蔡必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 黄 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宁正忠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各乡镇纪委书记
职 责:(1)督促检查重建进度和质量,总结推广经验;(2)对灾后重建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敷衍塞责、渎职失职的,实施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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