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2-08 00:00来源:宜昌市产权交易中心
产权转让公告
宜昌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宜昌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宜昌市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基建部整体资产承债式转让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998年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原基建科更名为基建维修管理处,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内所有办公楼及住宅楼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作。1992年地市合并,1993年上级决定市委、市政府两个行管处各设一个房屋基建处,市政府行管处经宜昌市编(1993)65号文批复将基建维修队更名为宜昌市人民政府机关房屋基建处,相当于正科级单位,其职能为对内负责市政府机关新建房屋和公共设施的基建管理,实施房屋改扩建、装修装饰、水电安装、旧房拆迁和维修的施工,对外参加工程招投标竞争,进行房建、装修装饰、改扩建等维修施工项目。
2002年,市委市政府两个行管局合并,为了妥善安排8名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人员,撤销市委市政府基建处,将该8人安排到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基建部工作,保留事业编制。自此,基建部不再由财政拨款,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基建部依然承担原基建处的服务职能,在这几年里,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依照单位内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对职工进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为机关开展职能活动和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便捷、安全、文明的服务。由基建部首创的“宅争修”,24小时全天候为机关办公楼和领导住宅服务,得到领导的肯定和用户的好评。数年来,经营管理绩效显著,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闪闪并按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书〉的约定上交主管部门。
宜昌市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基建部现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5人(其中1人应于2009年9月退休,退手续已申报)。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1月31日,经湖北八方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市国资委核准备案。宜昌市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基建部整体资产评估值为126.32万元。负债总计96.22万元。净资产30.1万元。
三、转让标的底价及相关要求
1、受让方承担标的企业全部债务且转让底价不低于30.1万元。上述价款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以现金一次性付清。
2、受让方须安置该企业现在册职工100%以上人员上岗并签订有关劳动合同。
四、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标的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市国资产权函[2010]3号文)批准,宜昌市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基建部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五、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情况
宜昌市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基建部资产经湖北八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审计基准日为2010年1月31日。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2、若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当具有三级以上装修资格、经营时间十年以上;
3、若受让方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二十年以上建筑、维修经营管理经验,忠诚可靠:
4、具有承担原市直机关办公及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住宅维修的丰富经历,清楚掌握市直机关办公区及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住宅的建筑情况。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3月 18 日上午9时。
八、开标时间:2010年 3 月 18 日上午9时。
请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 3 月 17 日下午17 时前来报名登记(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宜昌市产权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817室)
联系电话:0717-6219060
联 系 人:代先生
宜昌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