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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国土讲堂”研学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0 加入收藏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策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和拓展国土资源业务知识学习研究,切实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根据局党组安排部署,决定在2017年开展以“单月专题授课、双月研究讨论、季度现场交流”为主要形式的国土讲堂研学活动。为确保国土讲堂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策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和拓展国土资源业务知识学习研究,切实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根据局党组安排部署,决定在2017年开展以“单月专题授课、双月研究讨论、季度现场交流”为主要形式的国土讲堂研学活动。为确保国土讲堂研学活动有序组织,切实达到促进推动工作的效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研学课题

  (一)专题授课

  1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务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局;责任人:吴红剑。

  3月:矿山复绿的基本要求、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矿管科;责任人:谈雪松。

  5月:“五小示范区”建设现状及推进措施 责任单位:国土整治局;责任人:江光华。

  7月:地灾巡查员的职责及巡查监测方法。责任单位:地灾中心;责任人:李叙军。

  9月:我市农村个人建房管理现状及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利用科;责任人:汤恋念。

  11月: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介绍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局;责任人:张青。

  (二)研究讨论

  2月:围绕“土地执法如何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起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作用”开展研讨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局;主持人:周天平。

  4月:围绕“如何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复绿责任”开展研讨牵头单位:矿管科;主持人:邓书生。

  6月:围绕“如何将‘五小示范区’建设推向深入”开展研讨 牵头单位:国土整治局;主持人:卢东。

  8月:围绕“如何切实履行地灾巡查员责任,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地灾防控体系”开展研讨 牵头单位:地灾中心;主持人:邓书生。

  10月:围绕“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农村个人建房”开展研讨牵头单位:执法局;主持人:周天平。

  12月:围绕“不动产登记如何做到便捷、高效、规范、优质”开展研讨牵头单位:不动产登记局;主持人:严顺林。

  (三)现场交流

  3月下旬:乡所规范化建设及现场执法培训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局;责任领导:周天平、唐万众。

  6月下旬:“五小示范区”现场参观和经验交流 责任单位:国土整治局;责任领导:卢东。

  9月下旬:地质灾害防治演练 责任单位: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责任领导:邓书生。

  12月下旬:矿山复绿工作现场经验交流 责任单位: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责任领导:邓书生。

  二、保障研学质量

  (一)严把授课质量。

  1. 规范课件标准。授课采用统一模版,统一文字材料和PPT格式。授课材料一般不超过5000字,授课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2. 严格审查试讲。实行备课制:由分管机关领导任备课组长,其他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对授课内容、授课课件、授课方式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授课内容逻辑严谨,层次分明,讲解生动,清晰易懂;实行审核制:实行局长审核制,备课组长将授课相关事项提交局长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定稿;实行试讲制:正式授课前一周开展小范围试讲,由局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科室人员对授课内容、课件设计、重点把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授课人修改调整完善后方可正式授课。

  (二)开展授课评价。由政策法规科组织,每期授课结束后,现场向参学人员(也可选择代表)发放评价表,设置优秀(100分—90分)、良好(89分—80分)、一般(79分以下,含79分)等次,对授课设计是否精心、教风是否端正、讲解是否生动、主题是否突出、内容是否切合实际等方面进行评价。对评价优秀率达不到80%的课程,将对授课人、分管领导、备课组长给予通报批评。聘请外单位专家或领导授课的,追究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备课组长的责任。

  (三)认真组织研讨。

  1. 分工负责。研讨课题主持人负责研讨会的筹备和组织,要确保专题研讨深入,效果良好。局办公室负责时间、地点及会议通知等会务统筹。相关牵头科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2.细心谋划。牵头单位提前1个月开展调研、准备相关材料、确定参会人员,将具体方案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定。参会人员要结合研讨课题做好学习调研,精心准备发言提纲,发言提纲应提前1周交研讨课题牵头部门或单位。由主持人和局主要负责人提前商定5-8名人员作调研发言,其他参会人员也要发言。每次研讨会时间控制在3个小时以内,牵头部门或单位负责安排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和会务服务。

  (四)精心准备现场。

  1.提前安排、优中选优。各责任领导和相关单位要仔细遴选、提前谋划、及早组织,确定现场交流单位、项目或地点。要细化相关标准,明确相关要求。要督促现场负责人提前准备,认真开展工作。交流现场要能充分体现规划的高标准、建设的高质量、管理的高水平,要具有工作的示范性、标准的引领性、形象的代表性。

  2.认真组织、保证效果。各牵头单位要扎实做好现场交流期间的组织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要认真拟定方案、科学确定议程、合理安排人员,保证现场交流达到促进业务工作进步、管理水平提高的目的。具体参照研讨会相关要求执行。现场交流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同时要确保安全。

  (五)加强成果应用。

  1. 实行简报交流。研讨会后由牵头科室编写研讨简报或会议纪要,及时印发,供全系统干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借鉴。

  2. 注重以学促用。牵头单位对研讨会形成的决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建立专门的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牵头单位要及时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制度,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问题,并报局党组研究后发文实施,确保研究讨论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三、确保研学实效

  (一)精心组织安排。实行两月一检查、三月一考试、季度一督办。研学活动由政策法规科统一牵头组织,统筹安排授课及研讨内容,统一组织学习考试和考核。纪检监察室每季度督办一次研学情况,侧重于参加学习和会议纪律、学习笔记及以学促用效果。授课原则上由各科室相关人员主讲,确需聘请外单位专家或领导授课的需经局长批准。授课材料及研讨发言材料必须提前1个月准备,并交相关分管领导审核。

  (二)严格考试考核。每2个月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局长检查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检查各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检查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等次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建立国土知识考试题库,每个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试题目和标准答案由各授课人或牵头单位提供,政策法规科审核定稿,分数实行百分制。具体题目和题型考试前一周确定。考试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方式,开卷考试为集中地点现场考试,不得交头接耳、相互抄写或请他人代考。改阅卷由政策法规科组织。

  (三)落实绩效管理。每次参学情况、研讨发言基本情况、学习笔记检查和考试结果予以公示,全年学习笔记检查和考试的平均分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在研究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推广的,按绩效管理规定予以加分。多人提出的,对首提人加分;对提供交流现场的,予以加分。

  宜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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