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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昌市职业院校订单班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教育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05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宜昌市职业院校订单班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昌市职业院校订单班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17:29 作者:张梅

各县(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现将《宜昌市职业院校订单班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宜昌市职业院校订单班考核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宜府发〔2018〕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与本地企业联合开设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的宜昌市属各职业院校。市教育局负责市本级职业院校的考核、发放,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县(市)职教中心的考核、发放。

  二、奖励政策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宜府发〔2018〕26号)要求,对各职业院校开办的“订单培养班”,按照“开班认定—中期检查—绩效考核”三个阶段分三个年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每年每班1万元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聘请技能名师和购买实训设备等。

  三、奖励程序

  1.学校申请。职业院校分年度依考核细则(见附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工作考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申报材料,并根据需要深入学校、企业进行核实。

  3.公示发放。考核结果经网上公示无异议,拨付奖励资金。

  四、其它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宜昌市职业院校订单培养班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宜昌市职业院校订单培养班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考核年度

组织机构

1.成立校企双方主要领导参与的订单班管理机构,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1

2.成立含校企双方业务骨干的订单班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管理教学工作。

1

制度体系

3.建立订单班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模式、评价、奖励等制度文件。

1

4.建立合作企业、兼职教师遴选办法等制度文件。

1

5.建立岗位标准、课程标准、毕业标准等标准体系。

1

合作协议

6.签订稳定有效、责权明晰的校企合作框架协议。

1

7.签订合乎法律、法规和校企合作相关规定的招生、实习、就业等相关协议。

1

班级建设

 

8.氛围营造。10月底前举行订单班签约、挂牌、开班等仪式。相关的图片资料、新闻报道、发言材料等过程资料完备。

1

9.班级建制。(单独组班)每班30-50人,学生转出、流失等异动情况较少,班级稳定。

1.2.3

10.班级管理。校企有固定的学习、实习、办公等场所,相关产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班级。

1.2.3

师资队伍

 

11.师资互聘。企业方相关技术骨干参与教学的人数不低于本专业订单班专任教师数的20%,学生实习期间校方有专业教师参与企业管理、教学实践。

1.2.3

12.队伍共建。队伍建设有计划,重落实。有校企双方共同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过程资料。

1.2.3

实训条件

 

13.校企按工作过程导向建有理实一体实训室。实训室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齐全。

1.2.3

14.企业有供订单班使用场所和设备,安排有见习、实习岗位。

1.2.3

课程建设

 

15.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标准与职业资格等对接。

1.2.3

16.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科学、规范。

1.2.3

17.有校企共同开发的课程资源。课程标准清晰,教材使用规范,有符合专业特点的教学要求,有校企共同开发的校本教材、岗位标准等课程资源。

1.2.3

18.共同加大资金投入。其中企业建设经费投入累计不少于3万元。

3

过程管理

 

19.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育为首,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德育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特色。

1.2.3

20.教学过程规范。有校企双方尤其是企业方技术骨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实训指导等资料规范、详实。

1.2.3

21.加强实习实训。学生每学期到合作企业进行岗位实习(岗位实践锻炼)不少于1次,累计时长不少于1周,顶岗实习累计6个月。

1.2.3

多元评价

 

22.校企共同制定评价办法。评价坚持过程性与结果性、终结性与发展性等评价方式相结合,体现多元多维原则。

1.2.3

23.企业加强实习鉴定评价。执行国家关于实习实训的规定,按要求对学生实习表现给予评价,有评价手册,过程记录完整,结果评价中肯。

3

24.企业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企业参与学生的学业评价,有优秀学生录用、升职的优选保障。

3

学业质量

25.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生课程合格率达100%,毕业率不低于95%

1.2.3

26.提升人才复合水平。除获得毕业证书外,积极获取相关岗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就业质量

27.企业录用率高。订单企业在校录用率不低于70%

3

 

 

  注:考核分三个年度,按照细则内容及标注的考核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栏标注有1.2.3的表示三个年度都纳入考核。

点击下载:关于印发《宜昌市职业院校订单班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pdf


作者: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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