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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阳市2008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8-04-03 加入收藏
当政办发〔2008〕2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阳市2008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

 

 

 

 

 

 

 

 

当政办发〔200827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当阳市2008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当阳市2008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日

 

当阳市2008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

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财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支出指标的通知》(财建200813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081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两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制定补贴政策,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相关部门审核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政策口径、统一补贴标准、统一发放时限”的原则,即将省财政厅拨付给我市的2008年补贴款,按2007年核定的稻谷、小麦、玉米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测算,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

(三)坚持“一次发放、直补粮农”的原则。

    二、补贴范围、品种、标准、时限和发放程序

“粮食两补”,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即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补贴品种、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时限、统一发放程序。

    (一)补贴范围:对全市范围内的种粮农民给予补贴。

    (二)补贴品种:稻谷、小麦、玉米。

    (三)补贴标准:粮食直接补贴15.11/亩,农资综合直接补贴32.88/

    (四)补贴时限:各镇(办事处)根据全市统一的补贴标准和核定的2007年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分户计算“粮食两补”金额,在415以前一次性兑付到农户。

    (五)发放程序。

    1.申报审核。各镇(办事处)财政所将公示后农户确认的《2008年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分户登记表》和《2008年综合直补资金分户登记表》报市财政局审核。

    2.填卡发卡。各镇(办事处)财政所按照全市2008年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农户2007年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如实填写《国家粮食直接补贴卡》,并按要求将《国家粮食直接补贴卡》连同《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一起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3.拨付资金。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的补贴标准将“粮食两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镇(办事处)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的“农民补贴资金”专户;各农村信用社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粮食直补资金银行发放表》和《综合直补资金银行发放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补贴资金直接存入到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的“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活期储蓄存折”(以下简称“一折通”)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不得由任何部门和单位集中代领转付,不得抵扣任何款项。农户持“一折通”领取补贴款时,各农村信用社不得违规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并按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对不能出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领取补贴款以及村(组)集中代领补贴款的,各农村信用社应予以拒付。

    4.完善手续。发放工作结束后,各镇(办事处)财政所将以村(组)为单位发放的《2008年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分户登记表》和《2008年综合直补资金分户登记表》连同与信用社办理的存款金额、存折确认及签收手续报市财政局,同时附“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数据软盘。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和拨付

    (一)市财政局要在农业发展银行当阳市支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专账;各镇(办事处)财政所要在确定发放“一折通”的农村信用社开设的“农民补贴资金”专户下,建立“粮食直补资金”、“综合直补资金”专账子科目,专门核算补贴资金的拨入、拨出和结存情况,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市财政局根据省分配的补贴资金规模,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从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拨到各镇(办事处)财政所开设的“农民补贴资金”专户上。农业发展银行当阳市支行和农村信用社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扣拨补贴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市“粮食两补”工作,从20083月开始,至20089月底以前整个兑付、统计、核实、汇总全部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安排部署(410前)。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印发《当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第二阶段:统一标准,兑付到户(415日前)。415日以前按照2007年核定的稻谷、小麦、玉米实际种植面积和我市统一的补贴标准,将“粮食两补”资金直接存入各农户“一折通”上。

第三阶段:核实面积,审核上报(510日—930日)。9月底前,各镇(办事处)组织人员做好农户到村(组)、村(组)到镇(办事处)、镇(办事处)到市的2008年粮食品种和实际种植面积基本数据统计、核实、汇总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5月底前完成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6月底前完成早稻、中稻、玉米实际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810日前完成晚稻实际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9月底前完成“湖北农民粮食补贴‘一折通’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国农民补贴网”有关数据资料的录入工作,并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阶段:检查指导,加强监督(415930)。市政府组织工作专班对各镇(办事处)兑付补贴资金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实行严格的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负责,狠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粮食两补”政策,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种粮农民的关怀宣传到每一个农户,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强化基础工作。各镇(办事处)和市财政局要认真核实每个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健全补贴资金基础档案资料,并对农民的补贴兑付凭证等资料,实行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四)严格执行政策。“粮食两补”工作要严格政策,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在工作落实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冒领;要坚持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抵扣农民任何款项,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资金发放到户、补贴签字到户。

    (五)加强工作监督。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严明发放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共同做好补贴工作。对措施不力和不按规定发放、违规抵扣、截留、挤占、挪用农民补贴款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主题词农业  补贴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3印发          

                                            共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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