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当阳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9-20 加入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当阳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当阳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当阳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工业围城、工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不快”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工业向东、城市向西的发展方向,城市西、北、南方向原则上不再新建工业项目”的要求,通过强力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逐步缓解工业围城压力,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二)规划先行。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组织实施,与城市有机更新和近期建设规划相结合。

  (三)公开透明。坚持相关部门集体审核,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依法稳妥。兼顾历史事实和各项管理政策的延续性,认真做好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坚持改造利用与完善手续相结合,严格项目准入标准,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依法依规推进。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当阳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见附件)

   四、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沮河,焦枝铁路、雄风大道,环城西路合围的区域。

    (二)实施对象: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五、实施方式

  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审核并按相关规定批准,可按以下方式实施。

  (一)征收货币补偿:政府以货币方式对实施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土地进行收储,对其建(构)筑物资产、不可移动的设备予以适当补偿,不再给予土地安置。

(二)工业用地置换:经依法审批,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可通过土地置换搬迁到指定的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以招拍挂方式获得;政府对其建(构)筑物资产、不可移动的设备予以适当补偿。

六、实施步骤

(一)申请。由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向所属镇(办事处)或相关市直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实施方式。

(二)初审。由提出申请的工业企业所属镇(办事处)或相关市直单位对该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实施方式进行初审,并拟定实施方案。

(三)审核。由领导小组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关意见。

(四)批准。由市政府对实施方案进行批准,并与申请的工业企业签订相关协议。

(五)实施。由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方案组织实施。

  七、资产评估

  (一)评估机构的选定。在双方协商认可的前提下,实施的工业企业从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市内外评估机构名录中选取评估机构。

  (二)评估结果的应用。与实施的工业企业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必须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八、激励政策

  (一)进度奖励。对采取用地置换的工业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并提前腾空、搬迁的,在建成投产后,可视情况给予补偿总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二)政策支持。“退城入园”的工业企业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当政办发〔2017〕24号)。

(三)资金扶持。市政府对“退城入园”的工业企业投产后在县域经济扶持资金上依政策优先予以安排。该企业因搬迁需贷款的,可向国信担保公司申请担保。国信担保公司按国家政策与企业、金融机构协商办理。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资金支持政策,对“退城入园”的工业企业给予支持。

  九、工作要求

(一)突出推进重点。明确重点实施区域,按照先易后难、先劣后优的原则,突出重点企业,有序推进。

(二)控制入园标准。“退城入园”的工业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全市产业布局和整体规划;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及规划环保要求,符合园区投资强度,扩能条件。

  (三)优化产业布局。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腾出的用地空间优先用于科技型创业创新、总部经济、网络经济、文化创意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

(四)严查违法行为。对实施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的违法行为,由国土、住建、城管部门联合集中整治、联合查处。

十、其它事项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当阳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当阳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确定实施范围,协调解决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良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士忠  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尚志平  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张小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覃  波  市经信局局长

        陈强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  伟  市住建局局长

        张  涧  市房管局局长

        刘建军  市国税局局长

        徐同森  市地税局局长

        王  翔  市工商局局长

熊元静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荣红  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李国新  玉阳办事处行政主任

        黄  锋  玉泉办事处行政主任

        林  刚  坝陵办事处行政主任

            王潇东  半月镇镇长

            李  瑞  两河镇镇长

            石春雷  河溶镇镇长

            童  梦  淯溪镇镇长

            柴  伟  庙前镇镇长

            曹金枝  王店镇镇长

            黄大国  草埠湖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信局,覃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的有关问题,履行相应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明确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合力做好全市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