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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国资委网站信息发布及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5-25 加入收藏
各出资企业、委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市网管办和智慧办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委网站信息发布及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规定,特制定《市国资委网站信息发布及管理方

各出资企业、委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网管办和智慧办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委网站信息发布及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规定,特制定《市国资委网站信息发布及管理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昌市国资委

                                                    2016年5月25日

  市国资委网站信息发布及管理方案(试行)

   根据市网管办和智慧办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委网站信息发布及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栏目管理任务分解

   根据有关要求,下列信息应当在市国资委网站对应栏目及时发布:

   (一)委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

   (二)委机关动态;

   (三)出资企业动态;

   (四)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五)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六)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七)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八)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市国资委网站应及时公开的信息栏目详见市国资委网站栏目及责任分解一览表(附件1)。

   二、信息发布管理

   (一)信息发布内容及有关要求

   市国资委信息发布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责任分工

   市国资委网站由政策法规科统一管理,实行栏目科室负责制(栏目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

   1、市国资委信息发布管理

   政策法规科负责市国资委网站的统一管理。周政为市国资委信息公开管理员,负责落实市委网管办、市智慧办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协调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并负责市国资委信息公开的程序审核。

   2、信息录入

   委机关信息录入由责任科室负责,出资企业信息录入由企业负责。各科室和各出资企业指定录入人员,录入人员保证报送信息的真实、完整、时效性。

   3、信息审核

   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录入信息的审核,拟录入的信息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资企业信息由企业相关人员履行审批手续后报政策法规科审核。

   三、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市国资委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责任科室填写《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审批表》(附件3);

   第二步,信息审核人员审核;

   第三步,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步,各信息报送单位将《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审批表》报政策法规科备案;

   第五步,信息录入并发布。

   四、考核及责任追究

   市国资委信息发布纳入市国资委机关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采取口头告诫,通报批评,扣减考核积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

  (一)发布涉密或敏感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信息更新频率未达到有关要求,造成被网管办、智慧办通报批评的;

   (三)属于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超时办结的;

   (四)信息发布不及时造成委机关工作延误;

   (五)其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本方案由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1:市国资委网站栏目及责任分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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