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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4-01 加入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的临床用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阳市2017年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nbs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的临床用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阳市2017年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无偿献血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行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我市顺利完成150万毫升的献血任务,献血量位居宜昌市县市区首位。2017年无偿献血工作将继续纳入宜昌市综合目标考核重点督办内容,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对照今年安排的无偿献血计划,与市献血办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市献血办要根据近年来个别部门机关办公场所搬迁变动的实际情况,科学统筹,主动对接,确保圆满完成献血任务。

    二、明确任务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无偿献血计划总量为165万毫升,省、宜昌市文明单位实际献血人数应达到在岗职工的20%以上。计划献血人数较多的单位,由市献血办与献血单位统一时间后,调度采血车进行采血(联系人:林琦,联系电话18062982599);献血人数较少的单位可自行到北山超市门前爱心献血屋参加献血,并做好信息登记。(联系电话:3259116)。

    三、宣传发动

各地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无偿献血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积极倡导依法组织和依法献血的公益行为。省、宜昌市级文明单位要设立无偿献血宣传专栏。各单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对献血者给予适当补贴。

 

附件:当阳市2017年无偿献血计划表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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