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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11-24 加入收藏
根据《宜昌市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为圆满完成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根据《宜昌市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为圆满完成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督促检查和整改问责力度,扎实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回头看”,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着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推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长效化、制度化,为打造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加快建设“五个当阳”提供有力保障。

  二、“回头看”督查对象

  全市10个镇(处)民政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三、“回头看”督查内容

  全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重点从五个方面着手。具体内容如下:

  ()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严格规范。即:是否认真执行民政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是否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问题。

  ()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得到解决。即:是否坚持贯彻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级、市级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政策、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的救灾救济、低保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是否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保证民政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是否保证民政项目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民政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工作作风方面是否有效转变。即: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当阳市委四项具体规定等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制定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有效落实。即: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认真践诺兑现;是否切实解决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评、落实整改、评议总结等方式,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通过各种载体,广泛宣传民政系统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思想、督查对象、督查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宣传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回头看”动员会议,学习文件,部署任务,落实措施,并制定“回头看”的工作方案。成立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分工明确,任务落实。
 
(二)自查自评阶段(5月-6月中旬):结合民政系统实际,对照去年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整改工作方案以及“回头看”工作的主要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对照检查。检查哪些存在问题已经得到了整改,整改程度如何,有无反弹现象;哪些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还没得到有效的改进,找出主要原因;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特别是要针对去年履职尽责工作中曝露出来的问题、纠风办点题监督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条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三)落实整改阶段(6月中旬-10月):落实整改阶段是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的重点阶段。要认真按照纠风办的要求,对自查发现未整改到位以及出现反弹的问题,加大力度全面整改完毕;对“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标准,保证及时整改到位;对涉及政策性、体制机制的问题,要做出必要的说明,随时接受上级民政部门及市纠风办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的监督检查。
 
(四)评议总结阶段(11月):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相关资料收集、汇报材料等方面的准备,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问卷调查和测评工作。局党组将组织对“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回头看”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和倒查追责。局属各单位要于10月20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回头看”工作涉及面广,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各镇(处)民政办、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过去一年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成功经验,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回头看”工作是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去年履职尽责工作成果,确保活动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把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去,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分管领导要负责管好分管领域,把抓好本级与带动下级、依法履职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把全面履职尽责与“三抓一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求取得最大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回头看”工作要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成果为重点,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问题,把整改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创新机制,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巩固扩大去年履职尽责工作成效,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和回潮,防止滋生新的不正之风。
  
(三)确保工作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群众标准、坚持标本兼治。把彻查彻改作为首要目标,努力在“实”字上下功夫。要将“回头看”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部署,把握重点,分解责任,做到“群众反映强烈和自查出来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不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不放过;对查清问题,未吸起教训,没有整改的不放过”,以问题整改成效体现“回头看”成果,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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