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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04-20 加入收藏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县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警钟常鸣,常抓不懈。2010年全县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以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为抓手,全面做好以下工作。一、以提高安全意识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实行学科渗透,把课堂教学与日常安全管理紧密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县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警钟常鸣,常抓不懈。2010年全县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以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为抓手,全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提高安全意识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实行学科渗透,把课堂教学与日常安全管理紧密结合;落实健康教育,从小学高年级起加强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指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和生理发展变化;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心理疏导。二是继续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效果、有档案。三是开展专题教育。各个学校要根据本校特点,确定不同时期的安全教育主题,定期聘请法制工作人员、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到校进行专题讲座,普及法律、卫生知识。四是积极开展各种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紧急情况下应变处置和逃生能力。

  二、以安全上学回家为重点,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全县各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为重点,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公安、交通、港航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全面做好学生路途交通安全工作。继续落实农村寄宿制小学学生离校和上学家长接送签字登记制度,强化对学生的路途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搭乘摩的、“三无”车辆(船)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船。与渡船安全人员协调配合,加强乘船过河的学生护送管理,严格签字制度,完善交接手续。加强对临江临河学校的学生、居住在临江临河的学生、路途较为遥远的学生或路途临江临河的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学生下河(江、湖)玩水、游泳,严禁学生在路途、江(河、湖)边逗留玩耍。要加强学校用车管理,对学校自有的车辆,要确保车况良好,证照齐全,司机驾驶技术娴熟,操作规范;租用车辆,要保证车况良好,签订租用合同,明确责任,安全驾驶;严禁车辆超载,严禁车辆带“病”工作,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载运学生。

  三、以安全用火用电为重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一是要继续开展好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专项实践活动。校内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要正确掌握并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学生宿舍、教室应有发生火灾时的疏散方案及防火、逃生注意事项的提示,宿舍管理员在巡查时提示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组织广大学生开展逃生疏散演练。要特别注意学生食堂、锅炉房、微机室、寝室、教室、配电房等人员集中和用电、用火集中的地方,严禁学生在校内使用各类电器和生火设备,经常性开展电线检查,清除楼梯间堆放的杂物;加强对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特别是对锅炉等特殊设备,要经常开展检查,操作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及时消除隐患。根据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全县各学校要在四月份对锅炉安全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报于四月底五月初报县质监局;二是要认真履行教育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危化物品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化学药品,做到专人专柜保管,购买、发出、使用、结存数量清楚,操作规范,确保使用安全。

  四、以学生吃得安全为重点,切实做好饮食卫生工作。全县各学校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4月1日县政府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和管理,开展好专项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并按县政府要求在四月份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落实迎检工作。

  五、以甲型H1N1流感防控为重点,做好各种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学校是各种传染性疾病集中暴发的地方。各学校要针对季节特点和学生的年龄特征,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搞好甲型H1N1、手足口、流感、脑炎、麻疹、水痘等各种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市卫生、教育部门和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六、以隐患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县各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校园门前治安、交通秩序、报警点设置、门卫管理、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以及寄宿学生管理等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为整治重点,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和空白点,不存在灯下黑现象。要通过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健全学校安全档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别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领导和整改工作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制订预防的应急措施;乡镇学校对于无法整改的,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和乡镇政府报告,县教育局将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协调治理。全县各个学校要坚持经常性的排查整改工作,做到“翻箱倒柜查问题,彻头彻尾除隐患”,要坚持“小中见大,小事大抓,小洞大补,小题大做”,有患必查,有患必改,防患未然,反复排查、反复治理,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巩固整治效果,确保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以日常管理为重点,切实抓好各种活动的安全管理。一是落实“首遇”负责制。要求全体教职工务必履行“谁先发现、谁先遇到”相关安全线索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先期处置的责任,避免因处置不及时致使事态扩大。二是坚持校园巡逻巡查制。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成立巡逻巡查小组,对校园进行全面巡逻。特别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如楼梯走道、上学放学时间)和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跟踪查询处理。三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防止一些学生因心理失衡,情绪失调和心理疾病,出现过急行为,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四是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的管理。对寄宿制学校学生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随便出入校门,对因病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的,班主任必须与学生家长联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规定外出时间,及时返回,及时报告。学生外出时门卫必须询问清楚,并与班主任和相关教师核实,防止学生外出进网吧、歌舞厅、酒吧,在校外打架斗殴滋事,发生意外。加强走读生在校期间的管理,严禁上课期间出校门,特殊情况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后方可离开。五是开展经常性的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清缴工作。六是加强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学校集中组织的校内活动和外出活动必须有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和措施。学校组织的集体校外活动按管理层次实行报批制度,县直及乡镇中学集体校外活动必须报经县教育局审批;乡镇面上学校集体外出报乡镇中学审批。七是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全县各学校要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健全内部保卫机构。进一步完善、落实门卫制度、值班制度。继续强化落实领导带班、具体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要确保值班室电话和值班人员电话畅通,严格交接班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对外来人员的身份询问、查验、登记制度,对在校门口校园周边逗留的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向教育局报告。

  八、以改善教育环境为重点,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改善学生成长环境。县教育局将继续争取县委政府领导,由县政法委牵头,公安、工商、药监、卫生、文化、质监、农业等部门支持配合,开展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摊点、小卖部、歌舞厅、网吧等的治理,重点打击向儿童兜售“三无”食品、有奖儿童游戏卡、儿童彩票、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不法分子侵扰校园等,有效改善校园周边和学生成长环境。乡镇中学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属地化管理,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中小学的安全管理提供支持,形成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九、以提升学校安全整体管理水平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2009年,我们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了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们将结合全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创建考核办法,开展好创建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平台和抓手,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创建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责任,把这项工作抓紧抓落实。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县教育局除继续将创建工作纳入对乡镇中学、县直学校校级班子目标考核内容外,对创建优胜单位,将给予适当奖励;对民办教育机构将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进行考核。

  十、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加强责任网络建设。一是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学校内部要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校内层层组织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学校要与家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家长在学生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与责任人,或出现安全事故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与责任人,县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实行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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