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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秭归县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04-23 加入收藏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教育单位:现将《秭归县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nb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秭归县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秭归县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秭归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秭办发[2008]31号)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长效机制,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或时机不成熟而给教育事业发展、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社会稳定。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民主决策、主动维稳,依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教育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和维稳工作水平,确保全县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创建教育强县,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事项的范围

  事关广大师生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到较大范围教师、学生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关系到相当数量师生、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工程项目;关系到相当数量师生、群众利益的重大改革;关系到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性问题;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校点布局调整、重点工程、重大投资、民办学历教育审批、中考改革、职称评定、助学政策等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

  三、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每个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前,决策作出单位、政策制定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改革实施单位都要严格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以下六个方面逐一分析预测,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1、对重大事项的合法性进行评估。主要测评:(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2)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遵循教育事业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客观规律;(3)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充分。

  2、对重大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主要测评:(1)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2)是否符合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具备其必要和可行性;(3)是否正确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兼顾了各方面利益群众的不同需求,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对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各方利益群体的合法诉求进行评估。主要测评:(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核、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2)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3)编制的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4)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相应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基本具备;(5)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并与周边地区相关政策基本协调一致,不会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相互攀比。

  4、对重大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进行评估。主要测评:(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起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2)是否可能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较重大的冲击;(3)对可能出现的治安和涉稳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6、对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它方面进行评估。

  四、实施程序步骤

  1、科学分析研判,准确评估风险。在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掌握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按照风险评估的六个方面重点内容,依据了解掌握到的有关信息资料,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特别要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准确的预测评估。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群众、专家进行听证和论证。

  2、形成评估报告,报送批准备案。在对评估事项进行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该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2)预测评估情况;(3)预防化解涉稳较大问题的工作预案;(4)对该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将预评评估报告与决策建议、政策草案、项目报告、改革方案等一并送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按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县维稳办备案。预测报告如需报上级或其它部门批准的,由上级或其它部门作出实施、不实施或暂缓实施的结论。

  3、依据评估结论,落实维稳措施。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的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或上级及其它部门同意的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落实解决化解的具体措施;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教育发展需要,亟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事项,必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涉稳重大事件发生。在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的,局长办公会议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报告作出暂缓或暂不实施的,要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表决实施。

  4、畅通信息渠道,注重指导协调。重大事项的有关单位,都要建立维稳信息员,及时发现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同时,要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加强督促与协调,需要公安、消防、医院等单位帮助、救援的,应在第一时间申请报告。

  五、工作要求

  1、抓制度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的一项重要举措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凡是出台实施事关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事项,都要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2、抓工作成效。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既要坚持对重点项目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正确处理好与维稳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关系;既要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又要重视反对意见,正确处理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成果,科学决策,防止或减少社会稳定风险。

  3、抓业绩考核。要将重大事项社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乡镇中学、县直各教育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在执行决策过程中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以致酿成重大涉稳事件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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