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推动宜昌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7-06-21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推动宜昌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七年六月十八日关于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推动宜昌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人行市中心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推动宜昌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推动宜昌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行市中心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努力走在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的要求,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推动宜昌经济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经济金融和谐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近几年来,我市经济和金融呈现和谐发展态势,信贷投入总量和增幅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市州前列,全市信贷结构得到调整优化,信贷资产质量得到改善,金融机构经营效益大幅提高,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但少数金融机构也存在慎贷、惜贷、惧贷的问题;县域经济信贷投入较少、支持“三农”力度不足、中小企业贷款难等问题未根本扭转;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不佳,维护金融债务的工作仍然面临不少难度。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我市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经济金融和谐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更好地为金融部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金融部门在信贷支持上要兼顾“城”与“乡”、“大”与“小”、中省与地方、控制风险与增加投入、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为促进我市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加大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一是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宜昌市金融部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和宜昌市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金融支农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开展大额农户综合授信业务,提高对农户的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推动和发展特色、高效、优质的现代农业,重点支持有产业特色、有市场潜力、有经济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发展高山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出口创汇农业。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市对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的年增幅分别达到8%、15%、10%以上,全市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总量年均增幅达到8%以上,农村信用社、农发行、农行对"三农"信贷投入年均增幅要力争达到10%以上。
  
  (二)加大对市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保持宜昌在全省的领先发展优势。继续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对纳入宜昌市2007年规划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大信贷营销力度,确定专人跟踪,确保适时介入。重点搞好兴发集团、翻坝公路、宜万铁路、沪蓉西高速、新恒基中央商务区等项目的服务和开发;密切关注南玻多晶硅、首钢高磷铁矿、浙江医药、东阳光电厂在宜项目进展情况;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互动,推动县城和中心镇发展,大力支持城乡基础建设,把纳入交通部门规划的港口建设项目和市属重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力争对市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信贷投入年均增幅达到15%以上。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扶持壮大县域支柱产业。各金融机构要适度下放对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授权授信和审批权,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在保证质量、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及时受理发放。对有市场、有潜力和资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可以采取年度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或担保方式,允许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随时使用和归还贷款;积极开发专利产权、仓储货单、合同定单、动产、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新品种,进一步拓展票据融资业务,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要;通过举办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配套金融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各县域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要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争对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年均增幅分别达到15%以上。
  
  (四)加大消费信贷营销力度,积极引导居民健康消费。针对目前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旺盛以及社会资金流动性过剩的特点,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消费信贷的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推动科技手段和金融产品创新,大力拓展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推出一批适合不同消费层次的贷款品种,稳步推进汽车消费和大宗耐用消费品信贷业务,重点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对住房消费信贷要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满足居民真实住房信贷需求。
  
  (五)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扶贫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政策,加强与扶贫办、劳动、财政、教育等部门合作,因地制宜制定年度政策性贷款业务推广计划。农业发展银行要实现从支持粮棉油购销向扶贫项目开发等政策性支农领域延伸,实现新形势下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职能拓展。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模式,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学生家长要进一步减少贷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放贷款。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大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力度,对于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项目,进一步完善信贷扶贫资金与财政资金捆绑使用的办法,集中优势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力争对社会困难群体贷款年均增幅达到8%。
  
  (六)加大对库区经济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高度重视库区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金融部门应给予金融倾斜政策。对秭归县、兴山县和夷陵区对口支援项目、劳务输出项目、扶持和扶贫项目,金融部门要及时跟进,搞好配套服务。对因移民搬迁而形成的金融资产损失,金融部门要积极争取核销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因支持库区建设而形成的贷款损失,要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贷款置换政策。对长阳、五峰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金融部门要落实好民族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支持发展民族贸易和少数民族定点产品的生产。
  
  三、完善服务,努力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一)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竞争实力。农村信用社要充分用好国家的改革试点政策,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起新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改善资产质量,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城市商业银行要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自身抗御风险、自我发展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农业银行要根据统一部署加快资产剥离和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农发行要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按照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的要求,加快综合经营改革的试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邮储机构要积极争取政策开办存单质押小额贷款等业务,促进邮政资金回流农村,运用邮政储蓄资金弥补支农资金的不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努力做好成立农村合作银行和乡镇银行的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颈瓶制约。一是政府协调、经委搭台、人行助推、银行和担保机构配合,加快建立我市“三位一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二是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或债券市场融通资金;三是支持地方性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扩大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四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或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等途径直接融资,积极推广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增强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五是要大力发展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鼓励引导企业通过票据融资;六是正确引导、合理利用民间融资,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满足合理资金需求。
  
  (三)完善外汇市场服务,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外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结售汇市场准入管理,搞好外汇清算服务,及时为进出口企业办理外汇核销手续,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贸易融资产品和开办外汇保值增值业务,满足企业、居民日益多样化的外汇需求,规避汇率风险,支持企业更有效地利用外汇资源。
  
  (四)完善支付结算服务,增强经理国库和货币发行的服务地方经济职能。一是加快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和制度建设,建立统一、高效和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进一步提高社会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二是推进辖内金融电子化进程,鼓励支付工具创新,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进一步拓展银行卡业务,积极推广农民工信用卡。三是根据辖内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搞好发行基金的调拨和投放回笼工作。四是管理与服务并举,进一步增强国库服务地方经济的职能
  
  。
  
  四、加强监管与协调,推动区域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
  
  (一)维护良好的金融竞争与金融市场秩序,确保地方金融稳定。各级政府应组织协调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制定落实对处置重大金融风险和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金融稳定评估体系,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防止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扩张和风险蔓延。人民银行要加强和改善对辖内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业务的监管与服务,银监部门要加强和改善对辖内银行业的监管,督促地方性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不良资产冲销机制,提高资本充足比例,调整股权结构,增强资本约束,防范经营风险,规范业务发展,促进正当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二)深化信用环境建设,为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提供良好条件。要进一步理顺银政、银企关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保护债权人利益,严惩欺诈和恶意违约行为。鼓励发展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促进信用担保、会计审计事务、投资咨询、资产评估、第三方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发展。各金融部门要深入开展信用企业、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要选择部分信用社区积极开展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取消反担保的试点。
  
  (三)加强“窗口指导”,促进货币信贷政策的落实。人民银行在现有政策范围内,要用好管好支农再贷款和金融稳定再贷款,进一步完善再贷款授信管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同时根据辖内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和分行的临时授权,适时开展对金融机构的再贴现和短期融通再贷款业务。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提高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实行稳健经营。
  
  (四)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调动对地方信贷投入和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年度评价制度,对支持全市经济金融和谐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主题词: 经济 金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宜昌军分区, 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 市检察院。部省属在宜各单位。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06月21日印发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