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水人事函〔2022〕75号)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及要求,经逐级推荐及审核,拟推荐武汉市水务局水利水保处等5个单位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李海燕等10名同志为全国水土保持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厅人事处或厅水保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龙霞
联系电话:027—87221738,传真:027—87221727
联 系 人:王宁
联系电话:027—87221706,传真:027—87221706
电子邮件:381505496@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省水利厅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拟推荐对象
湖北省水利厅人事处
2022年10月9日
一、先进集体
武汉市水务局水利水保处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
随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二、先进个人
李海燕 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红兵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胜安 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副局长
李金花 红安县水土保持局副局长
吴永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支部书记、站长
魏 勇 赤壁市河道管理局干部
张 萍 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肖 明 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防办副主任、水土保持科长
李 璐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水保所所长
刘 翔 湖北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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