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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加入收藏
9.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政务值班工作是省厅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首要环节,关乎的是全局,承载的是责任,任务光荣,责任重大,是厅机关每名干部的“必修课”。近期,政务值班工作中存在交接班衔接不畅实际参与值班人员减少、来件处理不及时或不进行处理长期在值班室放置杂物不及时领取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机关政务值班工作,根据《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湖北省司法厅政务值班工作管理办法》和厅领导指示,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顺序及值班人数。厅机关干部(含在厅机关挂职的干部)轮流负责值班,具体值班顺序为:办公室、法宣处、律公处、法援处、基层处、考试处、司鉴处、法制处、科信处、计财处、干部处、组宣处、警务处、机关党委、工会、法援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处室(单位)因工作原因需调整值班顺序时,应提前告知厅办保卫科调整原因及时间段。参加值班的人数,由各处室(单位)联络人向厅办保卫科提供值班人员名单,与厅干部处核实后确定。如有出差正常休假或其它事由不能值班的,该处室(单位)负责人应安排其他干部顶班;难以安排足够班数的,应提前与厅办保卫科协商,说明缺班原因及时间段,协助做好后续补班工作否则厅办保卫科不予协调,由该处室(单位)自行解决经组织安排挂职锻炼、参加省委组织的工作队按照规定可不参加值班的特殊岗位干部以及生病住院期间(需适时提供证明)不参加值班。确有其它重要原因,经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办公室负责人协商允许后,不参加值班。

严格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一是做好人员交接。各处室(单位)最后一名值班人员,应提前通知下一处室(单位)内勤安排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与交班人员取得联系;若因交班人员自身原因而造成接班衔接不畅,则由该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下一班政务值守工作。二是做好工作交接。值班人员在交班时,应将值班期间未完成的工作、厅值班室公用物品向接班人员交接,并负责打扫值班室卫生,对交接不畅造成工作贻误等需要追责的情况,由交人员负责。

、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在值班期间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张贴在厅值班室的各项制度,不脱岗、漏岗。认真做好来件登记、来电记录等各项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处室(单位)内勤或个人领取邮件妥善处理值班期间所发生的各类突发问题和情况,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报告。

严格值班督促检查机制近期,省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暗访督查等形式对值班人员在位情况进行检查。厅办公室和厅机关纪委也将通过电话抽查和现场督察的方式,轮流负责抽查一周。每周对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少于7次的抽查涵盖上班时间、午间、晚班、双休日和节假日,对发现的问题视情况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提有关部门依规处理,严肃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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