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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7 加入收藏
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hblr.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邮编:430071;电话:027—86656038;传真:027—86656353)。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五公开”。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国土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我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1.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全覆盖。印发《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28号),按“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征地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及转发文件、拟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或“一书三方案”)、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征地信息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格式,明确了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确定了统一信息发布时限。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全部上线运行征地信息公开专栏,2015年3月31日前批准征地的相关信息也在逐步补充录入。

   

  二是探索土地供应全过程信息公开新模式。在严格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基础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开始前20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土地交易机构网站、当地主流媒体同步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公告包括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条件。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将出让结果分别在出让公告平台上同步发布。

   

  三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修订发布《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6年本)》,建立通报制度,印发了《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分析的通报》。改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窗口,按照方便服务群众的原则对工作场所进行了改造,配备了必备的办公设备服务设施,制定并悬挂相关职责标语牌。加强系统建设,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纳入厅电子政务系统,时限超期预警,确保按时答复;按照公开属性,推送主动公开公文至厅外网,提升公开时效性。

   

  2.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矿业权登记信息公开制度。每月定期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矿业权登记情况,内容包括采矿权生产规模、矿区面积、探矿权勘查单位、勘查面积、有效期限等。对矿业权出让、转让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程公开、公示。通过“湖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公示服务系统”,向矿业权人、社会公众提供“开发利用和勘查工作方案公示”“矿业权价款评估公示”“年度信息填报和公示”“国土资源部门查询统计”“社会公众查询举报”“国土资源部门举报受理及核实查处成果公示”等功能。

   

   

  二是加强审批结果公开。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方便群众查询。三是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扩大政务公开。为方便群众方便快捷获取国土资源相关信息,除做好厅门户网站外,还积极开通政务微信,将门户网站信息、信息公开栏目链接到微信公众号上,还开通办事指南查询、审批状态查询、矿业权招拍挂信息公示、征地信息公开、文件发布等功能,方便群众获取各类国土资源信息。在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设置宣传资料架,向办事群众提供各类政务公开资料。

   

   

  四是推进审批全流程公开。目前,我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事项已纳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全流程监控。办事群众可通过该平台,实时查看各审批节点,了解审批全过程。同时,也可通过公开,促进各审批环节按时办结。

  3.以规范权力运行为落脚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透明促进依法行政,通过打造阳光国土,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备案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省厅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子项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审批范围及条件、申请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特别程序及期限、举报途径等内容。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开展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矿业权审批专项治理等工作,接受群众举报,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二)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成立了湖北省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安排分管领导及处室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厅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厅务会,研究我厅政务公开工作,。

  2.注重教育培训。年初制定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培训计划,其中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我厅于2017年5月18日、10月16日、12月6-8日在武汉分别组织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座谈会和培训班,邀请资深律师、法制办领导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市、州国土资源局及部分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共计400余人/次进行了授课培训。组织学习国家和省、部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文件规范,帮助广大干部职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要求和方法,明确公开范围、如何做好公开工作等。积极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与舆情回应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3.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精神,抓紧工作任务落实。为推进我省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鄂土资办文〔2017〕3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33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7〕9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7〕20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的通知》(鄂土资函〔2017〕335号)、《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的通报》(鄂土资通报〔2017〕18号)等文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厅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确保各项工作得以落实。还组织开展了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1.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为积极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便地方政府和群众了解国土资源相关政策,我厅对新出台或修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发布并进行详细解读。2017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三同步”要求办理,解读文件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公开。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4篇重要政策解读材料,围绕国土资源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舆论阵地做作用,及时发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2017年共发布507篇稿件。

  2.主动回应社会舆情关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准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能有效避免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一是落实好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2017年组织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围绕重点工作或改革任务,厅领导亲自解读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二是加强科普、普法宣传,针对群众迫切需要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问题等,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组织丰富的宣传活动,派发相关资料,开展“送证上门”等活动,达到普及相关知识的目的。三是加强舆情应对工作。对《党风政风前哨》《党风政风热线》两档电视、电台节目中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专班逐个问题落实,确保在舆情爆发初期及时妥善处置,有效应对了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继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修订发布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升级了政务微信,建成开通了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736件,较上年增加4378件,年增长130%,翻了一倍还多;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874,较上年增加551件,年增长42%。

   

   

  通过改版厅门户网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增强本级网站功能,增加网站手机版和场景式服务大厅,升级微信公众号,拓宽渠道,内容丰富程度和及时性均有提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37件,较上年减少38.84%,回复率达到100%,全部实现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其中,现场申请160件,占申请总数的47.48%,与去年相比,占比减少37.64%;通过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系统接收有效信息公开申请42件,占申请总数的12.46%;收到信函申请135件,占申请总数的40.06%,与去年相比,占比增加30.80%。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均在增加,现场申请大幅减少,表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便利。在337份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2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4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1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8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同时,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出列入厅日常办公经费,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厅本级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案件1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1件,被依法纠错4件,其他情形2件),较上年减少1件,纠错率23.53%。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撤诉2件),较上年减少1件,没有被依法纠错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动公开力度有待继续加强。从实践来看,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尤其是针对公众关切的政府信息,将有效减少依申请公开量。2017年建成开通了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已公开征地批文24141件,极大方便了公众自行查询,致使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数量在终结逐年上升的趋势,同比减少近38%。同时,在依申请公开中,同意公开答复的占申请总数的近42%,而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不足4%,可见主动公开力度有待继续加强。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行政行为透明度,提升国土资源部门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进一步规范。2017年度,我厅政府信息被复议纠错4件,尽管只占答复总数的不到2%,但占被复议的23.53%,表明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答复还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厅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加强对下级国土部门的指导,确保答复行为规范、统一。

  (三)其他矛盾纠纷转嫁于政府信息公开。在工作实践中,部分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解决其矛盾纠纷,但因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申请书不符合规范或申请内容表述不准,导致其难以准确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从而将其对其他行政行为的矛盾纠纷转嫁于政府信息公开,反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既不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也极大浪费行政资源。下一步,我厅将注重化解矛盾纠纷,针对一些不十分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尽量依法满足其公开需求。同时,对于不予公开、不属于公开范围类型答复的,尽量做好解释工作,切实化解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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