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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栏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加入收藏
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七)《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八)《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情况说明

三、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2021年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正面临湖北省机构改革,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需三定方案出台后方能确定。原机构职能:湖北省文物局为省文化厅直属的依法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依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对全省范围内的各项文物工作依法实施和管理、监督和指导。指导、协调全省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宣传等业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正面临湖北省机构改革,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需三定方案出台后方能确定。目前,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暂内设综合组、技术组、利用组。

二、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2021年本年收入预计为1732.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15.28万元。

收入增加主要是: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14.41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87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本年支出1732.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9万元,占总支出的52.68%;项目支出819.92万元,占总支出的47.32%。本年支出构成为:文化体育与传媒1646.27万元,占本年支出9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3万元,占本年支出4.12%;医疗卫生支出15.12万元,占本年支出0.87%。

支出增加只要是: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14.41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8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坚持从严从实控制一般性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5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7万元。其中,电费40.56万元,物业管理费86.1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5.36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与标准,进一步压减接待经费;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总体比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面临新单位成立,拟购买公务用车,需要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3.因公出国出境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因为疫情原因减少出国任务安排。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1年我厅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24万元,主要是打印设备的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总额为100.5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9.8万元,专用设备1.2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59.48万元。通用设备主要为电脑、笔记本、相机、打印机等办公用品。专用设备主要为无人机和测距仪。本单位公务用车0辆。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七)《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21年无财政专项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八)《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情况说明

2021年无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三、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1年“全省文物保护工作”项目财政拨款预算750.9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绩效总目标是:掌握和分析全省文物事业发展态势,开展文物事业发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提升文物领域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文物资源数据的活化利用,实现传播优秀荆楚文化,展现湖北悠久历史文化底蕴;开展文物保护、博物馆、专业资质等技术方案的评估论证;开展文物保护项目检查、验收;开展全省文物资源数据搜集、整理、分析,建设维护全省文物资源信息平台;起草文物相关法规、标准、导则等规范性文件,开展文物事业发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规划编制。

产出指标:文物保护技术方案评估完成300项;工程中期检查、项目验收完成60项;革命文物展览面积和展线长度分别为530㎡、180m。

效益指标:支出完成率达到100%;现场参观革命文物展览人次达到5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2%。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1年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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