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方式
一、《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从2006年始,省国资委相继出台了《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湖北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出资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 (试行)》,这几个文件主要是从管理方面对外部董事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外部董事的考核评价有待细化。在各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校外部董事的支持下,历时一个多月的起草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八章共二十九条,约4500字。
(一)关于第一章“总则”(1-4)条,主要明确制定文件的目的、适用范围及外部董事应坚持的原则。
(二)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5-10)条,主要规定了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内容。
(三)第三章“考核评价主体”(11-12)条,详细规定了考核主体由省国资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党委及经营管理层组成。
(四)第四章“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及程序”(13-14)条,主要对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和程序进行了规定。
(五)第五章“考核评价结果”(15-18)条,主要对考核评价等次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了划分。
(六)第六章“日常管理”(19-24)条,主要对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及一年内履职时间及参加会议的次数作了一定的要求,失职的要根据情况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第七章“解聘、辞职”(25-27)条,主要对外部董事进行解聘进行了具体说明,同时要求外部董事辞职后要继续对原任职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八)第八章“附则”(28-29)条,主要明确《细则》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