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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抽查计划】省广电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广电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广播电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8 加入收藏
【年度抽查计划】省广电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广电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现将《省广电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广电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省广电局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部署,现就省广电局2020年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除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情形之外,省广电局所有监管行为必须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不准“平台外操作”;所有受检对象、检查人员必须按随机抽取名单执行,不准随意调换;所有检查事项必须按清单执行,不准随意增减;所有检查结果必须按时公示,不准拖延公示或隐匿检查结果。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业务主管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对所承担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再梳理,确定本级随机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比例等。

(二)完善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具有执法(监督)证件的人员构成。目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38人,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及时动态更新,将新取得执法证的人员及时录入名录库。各业务主管处室管理员需登录省监管平台逐个核对本处室执法人员姓名、职务、身份证号、执法领域、执法区域、执法证号;逐个补充完善性别、出生日期、手机号码、最高学历、学位、是否为法律专业、专业名称等内容。

(三)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由各业务主管处室分别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可批量导入和逐个录入项目信息,主要内容应包含企业名称(项目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所属行业、登记(注册)机关、注册地区、项目地址等。

(四)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和监管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各业务主管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

(五)随机抽查方式及结果管理

1.合理进行随机抽查。业务主管处室通过省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上一年度被检查的企业,如上年度检查结果合格,可不纳入下一年度随机抽查范围内。

2.严密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工作全流程、全要素的具体操作方法,形成操作指引。各业务主管处室制定符合自身监管工作实际的本处室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保监管工作规范运行。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根据要求如实做好检查笔录,并妥善保存文字、图片、视频等检查资料,做到检查全程留痕。

4.建立抽查通报和公开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

(六)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依托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黑名单公司和整改回访等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有关处室按照规定推送至“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广播电视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探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行差别化抽查检查。对信用高、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差、风险大的市场主体,加大检查力度。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抽查准备阶段(6月1日-7月30日)

6月底前完成省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录入、维护和管理。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核对、补充和确认工作。

7月中旬前完成省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项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7月底前完成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由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在省监管平台进行随机抽取。

(二)检查实施、结果公示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执法检查人员按规定开展具体检查工作,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交相关执法机构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检查工作完成后,业务主管处室及时在省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提交公示,填写开展双随机抽查情况(具体时间、抽查项目数、所占比例),并报政策法规处汇总。

(三)整改核查、总结分析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如有对检查对象提出整改要求的,一个月内进行核查,确认其整改完成后将核查报告报送政策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平台运用。各业务主管处室要注意加强对平台的运用,安排专人进行“两库”等录入,并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录入、公示检查结果,对“双随机”抽查活动做到全程网上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各业务主管处室根据本领域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应用需求。

(二)加强履职尽责。各业务主管处室是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务必负责统筹安排本处室“双随机一公开”全程工作,并将其纳入本处室年度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履职尽责清单,对本处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加强执纪问责。如因未按规定完成工作对全局造成不利影响的,追究相关处室主体责任。执法检查人员、辅助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合理避开检查对象业务繁忙时段,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检查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工作联动。各业务主管处室要从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着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充实并合理安排、调配各级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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