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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栏目:湖北省统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加入收藏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湖北省统计局基本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2018年预算绩效编制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2018年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第十一部分 2018年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说明

  第十二部分 2018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十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十四部分 附 表

  一、湖北省统计局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省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省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省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省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省涉外调查活动。

  9.管理省属调查监测分局和经济社会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或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国际及省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国际及省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湖北省统计局机关(内设16个处室);

  办公室、政法处、设管处、综合处、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农村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处、服务业处、财基处、人事处、党办、老干处。

  2.湖北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含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后勤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按省财政厅要求后勤服务中心预算并入局机关预算);

  3.湖北省统计局所属17个市、州、直管市及林区调查监测分局和31个县(市、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二、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省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6654.77万元。

  (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654.77万元(含上年结转69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831.28万元,其他收入130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65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0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01.59万元、医疗卫生144.4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6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7.28万元,占63.39%;项目支出6097.49万元,占36.61%。

 

  1.基本支出10557.28万元。包括经费拨款支出10427.28万元,其他支出130万元。

  (1)行政运行费9611.29万元。主要用于湖北省统计局机关本级(含后勤服务中心)、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及所属各级调查监测分局(队)、普查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开支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费801.59万元。主要用于湖北省统计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费144.40万元。主要用于湖北省统计局机关本级及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2.项目支出6097.49万元(含上年结转693.49万元)。包括经费拨款支出5404万元。

  (1)专项统计业务经费3104万元。其中办公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220万元,基本单位名录库及调查样本框维护更新费40万元,计算机网络运维及网络专线租赁费190万元,统计专项业务经费1012万元,战略支点建设暨转变发展方式统计监测80万元,全省统计执法专项经费1090万元,不可预见经费47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调查业务,包括服务业统计、开发区统计、社会物流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劳动力抽样调查、宏观经济监测、能源调查统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县域经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及调查样本框维护更新、统计执法、战略支点建设暨转变发展方式统计监测等。

  (2)专项普查活动经费2993.49万元。其中湖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993.49万元(含上年结转693.49万元),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2000万元。

  第三次农业普查是2018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完成资料汇总、发布、总结和表彰工作,确保第三次农业普查圆满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其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我省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底数,重点摸清我省各类基本单位的个数和结构;准确掌握我省国民经济的行业结构和布局,基本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规模和结构,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2018年作为起步年,主要做好前期机构组建和普查物资准备、宣传培训、试点工作、单位清查及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三、部门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16654.77万元与2017年预算14934.23万元增加了1720.54万元,增加11.52%,主要是增加了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收入。

  2018年预算支出总额16654.77万元与2017年预算支出总额14934.23万元增加了1720.54万元,增加11.52%,主要是增加了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支出。

 

  四、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256.99万元,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单位范围包括省统计局机关本级(含后勤服务中心)、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及所属各级调查监测分局(队)、普查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591.33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50万元、邮电费28.44万元、物业管理费22.66万元、差旅费91.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5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55万元、工会会费41.51万元、福利费51.5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9.90万元,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30.40万元,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9.84万元,减少9.44万元,减幅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5.50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0.42万元,减幅0.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0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3.02万元,减幅5.71%;公务接待费25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6万元,减幅19.3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现有公务用车9辆。

  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55.50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7.50万元,统计专项业务经费预算48万元,拟组织省局机关在职干部出访欧洲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集中学习交流,拟组团2个,人数为10人左右,此项计划履行相关手续后执行。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全部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因2018年是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关键一年,接待任务较多,拟接待280批次,3000人次左右。实际支出要严格审批接待标准和手续,一事一报,做到财务票据(发票、菜单、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函、事前审批单、接待清单齐全才能履行报销手续。

  六、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共计2954.8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政府采购38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20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8万元。

  办公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项目政府采购190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130万元,房屋租赁服务60万元。

  基本单位名录库及调查样本框维护更新费项目政府采购38万元,其中其他印刷品2.35万元,专业技能培训服务10.80万元 ,计算机网络设备14万元,生活用电器10.85万元。

  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及网络专线租赁费项目政府采购190万元,其中硬件运行维护服务费82万元,安全运行维护服务费45万,其他租赁服务63万元。

  统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政府采购580.70万元,其中办公用品费18万元,其他印刷品187万元,一般会议服务101.43万元,专业技能培训服务234.27万元,机房电脑辅助设备维护40万元。

  战略支点建设暨转变发展方式统计监测项目政府采购74.40万元,其中其他印刷品33万元,一般会议服务4.5万元,专业技能培训服务1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

  湖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项目政府采购170.20万元,其中办公用品12万元,其他印刷品65.10万元,其他数据处理服务费40万元,一般会议服务27万元,专业技能培训服务26.10万元。

  湖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政府采购1617.81万元,其中办公用复印纸、鼓粉盒12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335万元,其他印刷品319.45万元,其他租赁费20万元,一般会议服务139.70万元,专业技能培训服务239.76万元,办公设备设置67.9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计算机设备50万元,网络设备50万元,信息安全设备80万元,终端设备130万元,计算机软件设备174万元。

  全省统计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政府采购55.72万元,其中办公用品7.92万元,其他印刷品20.80万元,一般会议服务18万元,专业技能培训服务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局固定资产均由局机关统一管理 ,目前办公用房面积为8548.50m2,,专用房屋629.10m2,职工住宅35165.63m2,土地面积61867.53m2,实有机动车9辆,大型专用设备1186.15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八、预算绩效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确保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质量,通过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拟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申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8个项目(统计专项业务经费1012万元、全省统计执法专项经费1090万元、湖北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300万元、基本单位名录库及调查样本框维护更新费40万元、战略支点建设暨转变发展方式统计监测经费80万元、办公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220万元、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及网络专线租赁费190万元,湖北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2000万元),共计4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除外)总额的100%。这些项目绩效目标都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统计系统的指示要求以及我局职能责任和年度统计任务设置的,每个子项目都有不同的统计目标和要求。

  2018年将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遵循公开公正、科学规范、客观性、突出重点和绩效相关的原则,根据统计工作特点和评价工作的要求,选择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统计计算法、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分析。我局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将全程参加与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部分处室的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配合和协助,确保绩效评价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无财政专项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无部门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预算支出,无扶贫资金预算。

  十二、2018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预算支出。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四、

  附表1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3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4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5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开预算支出表

  附表6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7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8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9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附表10 湖北省统计局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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