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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4 加入收藏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4〕5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17〕4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负责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机制。 
  2.承担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负责规划、指导并推动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3.负责依法对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受理市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项目在省级交易或省级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项目在市县交易的分级管理事项;受理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文件资料的备案。 
  4.负责建立和管理跨行业、跨地区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负责实施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评标专家培训;受理进场交易项目提前抽取专家事项。 
  5.负责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开展信用评价;指导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 
  6.负责推进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督信息系统,整合和共享市场信息、?信用信息、监督信息、专家资源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7.负责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协调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和开展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检查活动;按照职责分工处理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场外交易或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7年本部门纳入预算编制的单位有两个,分别是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2017年部门预算

 

 

2.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767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7.38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13.04万元,增长13.5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723.12万元,支出预算6723.12万元。收支平衡。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4.04万元,增长2.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4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64.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不含统筹内退休费)和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656.1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经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经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期)、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整合建设经费和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模块开发等支出预算。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93.74万元,增长18.3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支出增加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5.0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49万元,下降79.7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7年单位不再列支退休人员统筹内退休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预算87.38万元,用于公费医疗支出。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7万元,下降0.79%。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067.02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6.94万元,增长6.8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907.8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95.89万元,增长57.4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31.73万元。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1.21万元,增长23.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6.82万元。用于公费医疗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和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等。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71.26万元,下降44.3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7年单位不再列支退休人员统筹内退休费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0.58万元。用于一般办公设备购置等。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90万元,下降45.69%。原因是本年减少一般办公设备购置。

(四)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3.6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18.60万元,用于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和电子招投标等方面出国(境)学习交流计划。

2.公务接待费24.00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0万元,用于开展应急公务、机要通信、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同口径减少1万元,下降1.34%,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不变。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接待管理,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预算442.31万元,比上年增加72.31万元,增长19.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929.86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1501.47万元,工程及服务类预算1428.39万元。

(七)补充说明

根据本部门职能特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无数据。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反映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反映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反映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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