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鄂监刑暂字〔2021〕2号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加入收藏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鄂监刑暂字〔2021〕2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1〕鄂监刑暂字第2号



罪犯熊凤兰1959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武汉市,因贩卖、运输毒品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5月15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5月13日起至2035年2月1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熊凤兰暂予监外执行。




2021年1月5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