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狱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2019-2020年)
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中心,推进主动公开
1.认真落实《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政策文件,均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2.设立政务咨询电话。各单位要设立和开通政务咨询电话,该电话在法定工作时间必须有人负责接听,并建立政务咨询电话记录本。接听人员要能答复罪犯直系亲属关于罪犯信息查询流程、探视会见,社会公众对于公务员招录、赴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承揽加工等方面的问题咨询。对于涉及具体业务,当时不能答复,需要转办的,要对咨询人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当事人予以回复。
二、把握关键,加强执法公开
3.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公开。
4.根据司法部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门户网站公布提请罪犯减刑建议书、假释建议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进一步加强会见室文明窗口建设。及时更新会见室狱务公开信息,认真落实监狱长接待日制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服务。
三、聚焦重点,深化政务公开
6.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人员招录、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7.推进人员招录和人事任免信息公开。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做好公务员(人民警察)等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及时公开人事任免信息,规范工作程序。
四、改进服务,开设会见查询
8.各单位要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下季度的会见安排上报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在湖北监狱网对全社会予以公开,方便社会群众查询,同时各单位要在会见大厅以电子屏、公告栏等形式予以公布。会见日安排应以监区为单位每月固定具体日期。会见日期确定公布后,不得随意变更。遇特殊情况需变动的,要提前计划安排并报省局办公室。
9.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由于人员岗位变动等原因,各单位需在8月15日前重新上报信息员名单。信息员要求是办公室或政治处负责日常信息收集、编辑和审核的人员。
五、明确任务,积极解读回应
10.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制度,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及时更新监狱执法政策法规、政策性文件,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解读政策,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11.健全涉狱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机制,及时处置涉及全省监狱系统的重要舆情。
12.积极回应社会关心关切,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坚持及时主动发声、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处置结果等。
六、落实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13.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信息发布失信。各部门要按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进行信息发布的备案与审批。
14.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在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15.严格保密审查,严格落实《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该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该公开的不得公开,严防发生失泄密事故。
七、加强联动,推动集约发展
16.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加大网络线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与线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融合力度,建立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实体型政务服务载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接受习惯受众的需求。
17.推动机关、基层上下联动。推进构建“1+1+2+31”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平台矩阵体系。第一个“1”,即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第二个“1”,即省监狱局局域内网;“2”即微信、微博;“31”即沙洋监狱局与30所监狱的政务内网。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覆盖全体民警职工。重大宣传任务,一体化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18.促进建、用联动。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其传达精神、汇聚民声、信息公开、教育民警、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场所,民警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展示监狱形象的重要窗口,实现效益最大化。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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