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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关于恢复随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许可的函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9 加入收藏
省林业厅关于恢复随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许可的函

省林业厅关于恢复

随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许可的函

鄂林资函〔2017〕105号

随县人民政府:

2016422日,你县开山毁林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我厅高度重视,迅速派人调查核实并暂停了你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许可,督促你县全面整改。经过近一年的清理整治,特别是今年2月国家林业局专项督查后,你县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督查意见和生林业厅整改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扎实开展了清理排查、依法处理、依纪追责和林地恢复等整改工作。目前,矿山复绿初见成效,依法查处、责任追究基本到位,鉴于此情况,我厅决定恢复你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许可。

你县要以此为鉴,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做好矿区生态修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石材产业使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石材开采使用林地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湖北省林业厅

20175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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