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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6 加入收藏
2019年度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综合事务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1.按照省政府的授权,省林业局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责主要为:(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以及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2)研究和拟定全省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林业基金;监督全省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3)组织指导全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指导全省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4)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5)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省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6)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指导管理全省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7)研究提出全省林业产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指导全省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对全省各种经济成分的林业生产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全省林业生产企业行为;组织指导全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省林业基本建设;2.根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湖北省林业局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湖北省林业局物业管理规定》对机关院内房产、水电、绿化、保洁、保安、设备等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等工作,确保机关办公和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正常进行,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待遇。

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全省林业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做好机关后勤日常事务,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1. 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是常年性、持续性项目,20192月,《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9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99号)批复了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下达项目预算支出为4,64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430日,湖北省林业局按省财政厅要求,下发了《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规〔202028号),部署了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部署,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内容,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收集,经过整理、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形成本自评报告。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情况,通过对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等指标的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8.08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应到位4,640.00万元,实际到位4,64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实际执4,426.77万元,资金执行率95.4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支出有所压缩,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有所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无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用款计划、预算用途开展支出工作。在资金使用与拨付方面基本建立完善的资金拨付制度,资金拨付与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财务监控机制得到执行,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目标1:确保全省林业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重大林业政策决策落实情况调研:2019计划重大林业政策决策落实情况调研40人次根据《省林业局2019年度调查研究成果汇编》,实际完成重大林业政策决策落实情况调研60人次,超过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2机关干部理论学习2019计划机关干部理论学习300人次,根据《省林业局党组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2019年省林业局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着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及时传达机构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怀。有序组织干部培训,全年组织林业局局长培训和各类培训班17期,培训2000多人次,超过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3)党组中心组学习人数:2019年计划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7人,2019624-628日,省林业局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读书班,党组中心组7人参加学习。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4)重大事项决策经集体讨论:2019年计划重大事项决策100%经集体讨论,根据《省林业局党组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2019年省林业局一是落实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结合班子变动及时调整责任分工,实行谁分管、谁负责,党组班子作出决策,由分管同志一抓到底,推进落实。二是落实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凡是重大事项、重大改革、重大举措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会26次,集体研究重大事项147项,有效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5)省领导义务植树:2019年计划组织省领导义务植树60人次,2019319日上午在青山区戴家湖公园开展省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实际组织省领导义务植树62人。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6)平台维护数量:2019年计划平台维护数量11个,根据《省林业局信息办2019年工作总结》,实际完成平台维护数量11台。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7)当年项目绩效评价完成率:2019年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完成率100%2019年省林业局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评价完成率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8)省委省政府目标考核:2019年计划省委省政府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2019年省林业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勇担新使命,争创新作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9)系统安全等级:2019年计划系统安全等级为二级,2019年省林业局信息办为做好军运会和建国7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清查湖北林业数据机房网络安全基本情况,制定《省林业局数据中心网络安全建设方案》,组织湖北林业数据机房网络安全建设,并完成8个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工作;今年来,网络安全事故率为零。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省林业局成立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同志负主责。对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到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抓好贯彻执行。对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实行台账式、项目化、清单化管理,落实“一件一档”,持续跟踪问效。全年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59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3轮督促清理,其中已落实到位12件,正在落实13件,长期推进的34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10项涉林批示件及时分解责任,按时报告反馈,取得了实效。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7分,得分7分。

2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2019年省林业局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第一要求,制定局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了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和机关处室(支部)联合研学机制,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7分,得分7分。

3积极稳步地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2019年省林业局以全省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互联网+政务”为重点,以支撑和服务全省林业重点工作为中心,按照年度计划,狠抓信息化调研、核心业务建设、信息化保障服务,积极稳步地推进了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得分6分。

4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2019年省林业局举办“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湿地日”、“爱鸟周”、“林秀湖北”摄影大赛等活动,聚焦“森林城市与长江大保护”主题,成功举办第六届湖北生态文化论坛,丰富了机关干部精神文化生活。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得分6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目标值为≥90%,根据调查问卷“问题1:您对湖北省林业局2019年度总体工作部署是否满意?”根据回收的31份调查问卷,共有28人选非常满意,3选比较满意,0人选一般,0人选不满意,则该项目实际得分为28×10+3×8+0×6+0×0=304分,则满意率=304÷310×100%=98.06%。群众满意度达98.06%,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年度目标2:做好厅机关后勤日常事务,保障厅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硬件维护数量:2019年计划完成硬件维护700台,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共维护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供电供暖设备等共计700台,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2)供暖面积:2019年计划完成供暖面积41000平方米,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实际完成供暖面积41000平方米,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3物业管理面积2019计划完成物业管理面积51632平方米,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实际完成物业管理面积51632平方米,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4)车辆车况安全检查:2019计划完成车辆车况安全检查4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加强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严格排查车辆安全隐患全年安全行驶45万公里。加强聘用人员管理,完善了考评办法,提高了行车安全意识,提高了出车服务水平,提高了车辆驾驶技能,提高了车辆管理能力;因实际工作安排,仅开展了3次车场日活动,未完成年初设定4次车辆车况安全检查的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1分。

5)聘用人员教育学习活动:2019计划聘用人员教育学习活动12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实际组织聘用人员教育学习活动12次,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1分,实际得分1分。

6资产账实相符率:2019计划资产账实相符率≥95%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加强局机关实物管理,根据局机关资产变动情况,今年更新资产621件,报废废旧资产992件,外调资产20件,实时更新了资产管理信息,资产清查结果做到账实相符。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7公共设施完好率:2019计划公共设施完好率≥95%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维修保养了供电、供水、供暖、门禁、监控、通信等运行系统,完成了局机关接待室、卫生间和廊道以及清风前街和吉祥巷宿舍区屋顶检修和危墙改造项目,更新了局机关二楼大会议室地板、桌椅和老旧空调,变更了局机关办公固定电话,公共设施完好率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8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率:2019计划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率≤1%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落实《全省“防风险保平安护军运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今年先后组织辖区消防大队、派出所和社区对局四区两店一大院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2大类、22项安全隐患,按规定发放整改通知书,认真组织整改回头看及整改销号工作,做好台账管理工作,消防安全事故0发生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9安全行车:2019计划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2019年省林业局后勤中心加强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严格排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聘用人员管理,完善了考评办法,提高了行车安全意识,提高了出车服务水平,提高了车辆驾驶技能,提高了车辆管理能力,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10)聘用人员教育学习合格率:2019计划聘用人员教育学习合格率达100%2019年实际聘用人员教育学习合格率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1分,实际得分1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保障局机关规范有序高效运转:2019年,后勤中心围绕局机关中心工作,履行后勤保障职责,保障了局机关规范有序高效运转。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2019计划服务对象满意度≥90%,根据调查问卷“问题11:您对湖北省林业局2019年度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的工作是否满意?”根据回收的31份调查问卷,共有29人选非常满意,2人选比较满意,0人选一般,0人选不满意,则该项目实际得分为29×10+2×8+0×6+0×0=306分,则满意率=306÷310×100%=98.71%。群众满意度达98.71%,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4分。

3.绩效指标调整说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新增产出指标“聘用人员教育学习合格率”,新增效益指标“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积极稳步地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持续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保障局机关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整,如:没有针对“聘用人员教育学习”设置质量指标,下一步将结合项目特点科学设置指标。

2.部分业务处室绩效意识不够强。下一步将加强培训,明确责任,增强业务处室绩效意识,主动地将评价结果与处室的工作业绩挂钩,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并要求各处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开展绩效评价日常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做好日常管理,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实行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将工作任务与年度绩效挂钩,对未能达标完成年度目标的项目实施单位和地方,督促其完成年度目标,同时,调减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对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较好的地方和单位,将在有关项目安排上重点倾斜支持。

(三)拟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五、2019年度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2019年度综合事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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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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