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精准灭荒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围绕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生态建设目标,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鄂政发〔2018〕3号),决定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到2020年)实施精准灭荒工程,加快全省宜林荒山绿化美化,不断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生态功能。三年目标总任务为:到2020年,完成荒山造林208万亩,其中,2018年70万亩、2019年70万亩、2020年68万亩。省级财政统筹林业项目资金,按每亩600元对精准灭荒造林实行以奖代补,总预算资金124,800.00万元。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精准灭荒工程省级奖补资金实行绩效管理,绩效评价一般在工程年度建设期结束后进行。本年度精准灭荒工程绩效评价具体为两部分:一是县级自查。根据《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造林绿化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鄂林办造〔2019〕60号)要求和下达至市县的2019年精准灭荒任务目标,项目县市于2019年7月完成精准灭荒工程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二是省级核查。在各县市自查的基础上,2019年9月-10月,省林业局组织105名技术人员,分20组,对各县市2019年精准灭荒实施情况进行的全面核查,并形成了年度核查报告。省级核查结果为结算省级奖补资金的依据。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1号)、《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规〔2020〕28号)要求,以2019年全省精准灭荒省级核查结果为基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根据《湖北省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鄂政发〔2018〕3号),2019年全省精准灭荒工程绩效目标任务为70万亩,结合全省营造林工作安排,2018年以鄂林造〔2018〕178号实际下达年度计划任务81.7万亩。
(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目标任务,按600元/亩补助标准,省级安排预算资金42,000.00万元,其中:林业项目统筹资金10,200.00万元、省财政预算31,80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精准灭荒工程坚持多元投入机制,省政府统筹林业项目资金按每亩60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和中央、省级林业项目人工造林部分资金投入。补助资金实行预拨、考核、清算机制。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2019年底,全省共拨付精准灭荒工程省级补助资金22,795.00万元,其中:中央林业造林项目11,915.00万元,包括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资金5,100.00万元(鄂发改投资〔2019〕129号)、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资金450.00万元(鄂发改投资〔2019〕131号)、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6,365.00万元(鄂财建发〔2019〕25号、鄂财环发〔2019〕8号);省级林业造林项目620.00万元,包括竹产业300.00万元和木本油料发展320.00万元(鄂财建发〔2019〕39号);省财政预算资金10,260.00万元(鄂财环发〔2019〕16号)。根据省级核查结果,2020年5月14日,拨付2019年精准灭荒工程清算资金26,776.00万元(鄂财环发〔2020〕12号),至此,2019年全省精准灭荒工程省级奖补资金48,080.00全部拨付到工程实施县(市、区),其中超拨1,481.00万元(作2020年预拨)。资金拨付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各地严格执行《关于下达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拨付2019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关于拨付2019年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关于拨付2019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精准灭荒”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资金全部用于精准灭荒造林,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截止2020年5月底,省级兑现工程建设资金49,571.00万元,其中超拨1,481.00万元(作2020年预拨)。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地严格管理项目资金,坚持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坚持县级自查、省级验收、公开公示、兑现拨付的资金管理程序,先由各有关市县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上报,再由省级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将省级验收情况和资金拟兑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兑现。资金管理规范,未发现挪用、截留等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80.1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6.6万亩、补植+封山育林26.44万亩、林地清理+封山育林4.9万亩、直播造林2.21万亩),占目标总任务70万亩的114.5%,造林面积合格率达94.1%。新增林木面积63.6万亩,其中,新增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面积11.9万亩;造林带动群众务工8万余人。通过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森林资源总量,改善了生态环境,提升了生态功能,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自评得分为97分。核查结果如下表:
表1 湖北省2019年度精准灭荒工程分市州检查情况汇总表 |
|||||||||
单位:亩、% |
|||||||||
统计单位 |
上报面积 |
检查面积 |
核实面积 |
合格面积 |
面积 |
上报面积 |
核实面积 |
抚育面积 |
抚育率 |
合计 |
881549.6 |
881549.6 |
851857.1 |
801553.2 |
96.6 |
90.9 |
94.1 |
766189.8 |
89.9 |
武汉市 |
1153.3 |
1153.3 |
1153.3 |
1118.2 |
100.0 |
97.0 |
97.0 |
1118.2 |
97.0 |
黄石市 |
70804.3 |
70804.3 |
69315.8 |
63315.7 |
97.9 |
89.4 |
91.3 |
42215.7 |
60.9 |
鄂州市 |
6773.5 |
6773.5 |
6773.5 |
5339.1 |
100.0 |
78.8 |
78.8 |
5339.1 |
78.8 |
十堰市 |
209343.6 |
209343.6 |
202767.4 |
181671.1 |
96.9 |
86.8 |
89.6 |
176429.5 |
87.0 |
荆州市 |
3755.3 |
3755.3 |
3743.8 |
3702.1 |
99.7 |
98.6 |
98.9 |
3743.8 |
100.0 |
宜昌市 |
893.0 |
893.0 |
893.0 |
893.0 |
100.0 |
100.0 |
100.0 |
893.0 |
100.0 |
襄阳市 |
49009.1 |
49009.1 |
48815.7 |
48751.0 |
99.6 |
99.5 |
99.9 |
48815.7 |
100.0 |
荆门市 |
35443.1 |
35443.1 |
34691.0 |
32891.6 |
97.9 |
92.8 |
94.8 |
33444.0 |
96.4 |
孝感市 |
57601.0 |
57601.0 |
54877.4 |
52049.1 |
95.3 |
90.4 |
94.8 |
46219.6 |
84.2 |
黄冈市 |
126027.0 |
126027.0 |
124962.0 |
118928.1 |
99.2 |
94.4 |
95.2 |
117896.6 |
94.3 |
咸宁市 |
255437.1 |
255437.1 |
238692.0 |
229478.6 |
93.4 |
89.8 |
96.1 |
226212.1 |
94.8 |
恩施州 |
6089.0 |
6089.0 |
5994.5 |
5994.5 |
98.4 |
98.4 |
100.0 |
5699.3 |
95.1 |
随州市 |
59220.2 |
59220.2 |
59177.8 |
57421.0 |
99.9 |
97.0 |
97.0 |
58163.2 |
98.3 |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造林面积:年初计划完成造林面积70万亩,实际完成造林面积80.15万亩,占年初目标70万亩的114.5%,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
(2)质量指标。造林面积合格率:年初计划达到85%,2019年各地自查上报面积88.15万亩,核实面积85.19万亩,面积核实率96.6%,合格面积80.16万亩(其中与湖北省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重叠面积3194亩,浠水县2980亩,蕲春县100亩,松滋市114亩),上报面积合格率90.9%,核实面积合格率94.1%。超过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
(3)时效指标。造林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年初计划达到50%,截止2019年底,拨付省级奖补资金22,795.00万元,占预算资金42,000.00万元的54.27%;发放兑现资金23,408.00万元,实际资金发放及时率为48.67%,未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截至2020年5月,省级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5分,实际得分4分。
(4)成本指标。造林补助标准:年初目标为按600元/亩拨付,省级奖补实际:按600元/亩拨付,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5分,实际得分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造林带动群众务工:年初目标值为7万人,2019年造林实际带动群众务工8万余人,缓解了部分林农就业难的问题,增加了林农收入,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
(2)生态效益。2019年新造和封育面积75.25万亩,清理林地4.9万亩,增加了森林资源总量,促进了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了生态功能。精准灭荒工程造林区域精准到每个荒山、每块森林,填补了林中空白,完善了森林生态安全体系、提升了森林生态防护体系、扩大了生态空间,同时,消灭荒山还能减小森林火灾地风险,对森林防火、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打造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积极作用。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10分,实际得分9分。
(3)可持续影响。通过工程实施,配套发展林业产业,增加了森林资源,带动了社会就业,全省各地将精准灭荒工程与商品林基地建设、木本粮油等产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实现生态效应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一举多得。2019年,湖北省发展油茶5.98万亩,发展山桐子1.79万亩。如罗田县在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段,发展了近三千亩的油茶、山桐子等特色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钟祥市积极引导,优化造林树种结构,发展特色林果基地2000亩、花卉苗木3200亩。对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影响明显,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10分,实际得分9分。
(4)满意度指标。精准灭荒的实施,补助标准的提高,大大激发了各社会主体投入林业建设与发展的热情,据调查了解,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疫情影响了资金发放。截至2020年6月,省级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项目实施因投入不足、苗木过小、树种选择不合理、栽植技术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少数小班苗木长势较差,成活率达不到要求。另外,2019年我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干旱,各地虽积极抗旱,但仍存在人力设备不足或无水可抗的问题,导致新造林和前两年造的林子都不同程度受灾,有的因为达不到成活标准未纳入省级验收,纳入验收的不合格面积也很大程度是干旱造成的,需要进行补植补造。据统计,全省受灾面积19.24万亩,其中重度受灾5.61万亩。下一步,将压实管护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形成管护体系,加强后期除草、补植等抚育工作,巩固造林成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省林业局在全省范围内对2019年精准灭荒项目完成情况通过先自评再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省林业局要求各县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把它当成今后各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评价,2019年湖北省精准灭荒绩效评价情况总体较好,有关效益已初步显现并逐步扩大。省林业局从全省择优选取了6个绩效目标执行好、年度造林合格面积2万亩以上、省级核查核实率和合格率均居全省前列的县市,报省政府进行奖励。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湖北省林业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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