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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4-15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宜都市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2号)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清单》的执行落实,并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同步完成事项认领调整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发布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附件:1.宜都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1版)

  2.宜都市乡镇(街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1版)

  3.宜都市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1版)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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