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等文件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17
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等文件的通知
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等 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1-06-17 10:21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建委法规科向代勤

宜市住建文〔202115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宜昌市建筑市场,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设业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施行。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19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通知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优化监理行业市场环境,促进宜昌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

(一)完善监理招标评标体系。我市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监理项目(以下简称监理招标项目)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招标评标,评审内容包括企业信用、类似业绩、奖项荣誉、人员配置、投标报价、监理方案(大纲)等方面。其中,企业信用评审权重为5%,业绩奖项为2030% ,人员配置为2030%;投标报价为1020%、监理方案(大纲)为2030%。单项施工承包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的监理招投标可探索实施评定分离

(二)优化监理招标项目评审。监理招标项目评审业绩应以企业业绩为主,且为近5年完成的与招标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类似工程业绩。其中,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总数不超过5项(含投标资格业绩)。奖项荣誉为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完成同类别工程获得的奖项,或受到的相关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表彰。奖项荣誉分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4个市级奖项荣誉,或2个省级奖项荣誉,或1个国家级奖项荣誉,均可得满分。其中,单个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按1:2:4比例折算得分。

(三)保障监理服务费用有序竞争。监理企业不得低于合理成本投标,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方式减少监理服务成本开支。监理招标项目可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或《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的规定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但不宜低于监理服务费基准价或工程监理费的80%。投标报价得分应结合各投标人报价均值科学合理计算。投标报价低于监理服务费基准价或工程监理费50%的,评标委员会应进行是否低于成本的质询和判定。

二、规范监理企业履责行为

(四)规范项目机构人员配置和变更。监理企业应该按规范标准、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取费等因素,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于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及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或超过30万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工程、单体10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或其他投资超过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对于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工程项目)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每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变更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须严格执行变更条件(详见附件2)。

(五)严控监理人员到岗履责。监理机构应切实执行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作的通知》。各地住建部门在巡查中发现有监理人员不到岗的,当场进行不到岗确认,并按照《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扣减诚信分,记不良行为。各地住建部门通过智慧城建系统,进行大数据排查考勤情况,定期公布考勤率不足考核标准50%,或达不到考核标准且排名靠后的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第一次,列入文明施工现场黑榜,扣减相应诚信分;第二次,组织约谈,公开通报曝光、扣减相应诚信分;第三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属实的,限制市场准入,直至清理出建筑市场。

三、强化监理行业监管

(六)组织企业和人员动态核查。建立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化审查及动态核查制度,各地住建部门应组织对在监理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主要从内部管理、资质达标、市场行为、服务质量等信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发布考核结果。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市场竞争、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信用较差的企业实行约谈警示。对出借出卖监理资质、无资质超资质承揽监理业务、非法挂靠、转让监理业务等行为,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惩处。对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企业,坚决依法清理出建筑市场,并报请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许可机关降低或取消其监理资质。

(七)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住建局将每年组织开展全市监理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的过程管控,规范配置和变更监理机构人员,督促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履职到位,确保监理行业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地住建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智慧城建系统项目关键人员考勤率及执法检查等信息,严格实施信用监管,实现监理市场和监理现场的两场联动,形成失信受损、诚信受益的良性市场格局,切实维护监理市场秩序。

四、鼓励监理行业创新发展

(八)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效。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我市监理企业与投资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联合经营、并购重组。对于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倡导政府投资项目采购智慧监理服务,以标准化、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理工作效率提升。支持监理行业开展智慧监理评先创优活动。鼓励支持监理协会、按监理企业照政府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应急处突、专项咨询等技术服务项目,或对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等开展检查。

(九)促进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倡导在我市开展监理业务的企业加入行业协会。支持监理行业协会为政府部门制订法规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标准提出建设性建议,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企业诉求。鼓励监理协会围绕监理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市场供求状况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组织开展监理服务价格、监理执业标准、不良市场行为等行业信息指标的收集和发布,促进监理市场公平竞争、诚信服务。支持监理协会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弥补注册监理工程师严重不足的短板,提高监理的工作质量水平。

 

附件:1.宜昌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

2.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条件


附件1

 

宜昌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人员配置标准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1)住宅工程

总建筑面积

M:平方米)

各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区间值

总监理

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合计

M≤60000

单栋

(1)

1

01

23

多栋

(1)

1

02

24

60000M≤120000

1

12

23

46

120000M≤200000

1

23

35

69

200000M≤300000

1

36

58

915

300000M≤500000

1

69

812

1522

500000M≤800000

1

912

1216

2229

800000M

建筑面积每增加3 m2,需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 增加监理员 1 名。

 


2)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工程概算投资额

N:万元)

各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区间值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合计

N≤3000

(1)

1

01

23

3000N≤5000

(1)

1

12

34

5000N≤10000

(1)

12

23

46

10000N≤30000

1

23

34

68

30000N≤60000

1

35

45

811

60000N≤100000

1

56

59

1116

100000N

工程概算投资额每增加 1.5 亿,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增加监理员 1 名。

 

3)一般工业建筑工程

工程概算投资额

N:万元)

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区间值

总监理

工程师

专业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合计

N≤3000

(1)

1

01

23

3000N≤5000

(1)

1

12

34

5000N≤10000

(1)

12

23

46

10000N≤30000

1

23

3

67

30000N≤60000

1

34

35

710

60000N≤100000

1

46

58

1015

100000N

工程概算投资额每增加 2 亿,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增加监理员 1 名。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1)城市道路工程

工程概算投资额

N:万元)

各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区间值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合计

N≤3000

1

1

01

23

3000N≤10000

1

1

12

34

10000N≤20000

1

2

13

46

20000N≤30000

1

2

35

68

30000N≤50000

1

23

56

810

50000N≤70000

1

34

68

1013

70000N≤100000

1

46

89

1316

100000N

投资规模每增加 1.5 亿,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增加监理员 1 名。

 

2)给水排水工程

工程概算投资额

N:万元)

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区间值

总监理

工程师

专业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合计

N≤1000

(1)

1

 

2

1000N≤3000

(1)

1

01

23

3000N≤5000

(1)

1

12

34

5000N≤10000

1

12

2

45

10000N≤20000

1

23

23

57

20000N≤40000

1

34

34

79

40000N

说明:投资规模每增加 1 亿,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上表的基础上增加 1 名。

 

3)燃气热力工程

工程概算投资额

N:万元)

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区间值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合计

1000N≤3000

(1)

1

 

2

3000N≤5000

(1)

1

01

23

5000N≤10000

1

12

12

35

10000N≤20000

1

2

34

67

20000N

投资规模每增加 2 亿,专业监理工程师增加 1 名,

监理员增加 2 名。

 


4)垃圾处理工程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吨/日)

不同阶段各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土建阶段

安装阶段

调试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总监

理工程师

专监

监理员

小计

总监

理工程师

专监

监理员

小计

总监

理工程师

专监

监理员

小计

总监

理工程师

专监

监理员

小计

垃圾填埋工程

500 以下

(1)

1

01

23

(1)

2

01

34

(1)

1

1

3

(1)

0

1

2

500 以上~1200 以下

(1)

1

12

34

(1)

12

23

46

(1)

1

1

3

(1)

1

1

3

1200 以上~2000 以下

1

12

23

46

1

23

23

57

1

2

1

4

1

2

1

4

2000 以上~3000 以下

1

23

34

68

1

3

34

78

1

2

1

4

1

2

1

4

3000 以上~5000 以下

1

34

56

911

1

34

56

911

1

3

1

5

1

3

1

5

5000 以上

 

工程规模每增加 1000 /,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增加监理员 1 名。

垃圾焚烧工程

500 以下

(1)

1

12

34

(1)

23

1

45

(1)

1

1

3

(1)

0

1

2

500 以上~1200 以下

1

2

12

45

1

34

23

68

1

2

1

4

1

2

1

4

1200 以上~2000 以下

1

23

23

57

1

45

34

810

1

4

1

6

1

4

1

6

2000 以上~3000 以下

1

34

35

710

1

56

35

912

1

4

2

7

1

4

1

6

3000 以上~5000 以下

1

45

58

1014

1

68

57

1216

1

56

2

89

1

4

2

7

5000 以上

工程规模每增加 1000 /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增加 1 名,监理员增加 1 名。

5)轨道交通工程

工程概算投资额

N:万元)

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区间值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合计

N≤10000

1

12

12

35

10000N≤20000

1

23

23

57

20000N≤30000

1

34

34

79

30000N≤40000

1

45

45

911

40000N≤50000

1

56

56

1113

50000N≤70000

1

67

68

1316

70000N≤100000

1

79

810

1620

100000N≤150000

1

911

1013

2025

150000N≤200000

1

1113

1315

2529

 

200000N

说明:投资规模每增加 2 亿,专业监理工程师增加 1 名、监理员增加 1 名。

 

6)风景园林工程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各岗位人员配置数量(人)

总监理

工程师

专监

监理员

合计

城市道路绿化工程

(长度 L 单位:KM

L≤3

(1)

1

 

2

3

(1)

1

1

3

4.5

(1)

1

2

4

6

(1)

1

3

5

7.5

(1)

1

4

6

L>10

1

1

2+(L-10)/1.5

4+(L-10)/1.5

绿地、片林

(面积 S 单位:万

㎡)

S≤4

(1)

1

 

2

4

(1)

1

1

3

8

(1)

1

1

3

12

1

1

2

4

16

1

1

3

5

S>20

1

2

2+(S-20)/4

5+(S-20)/4

市政广场、

S≤2.5

(1)

1

01

23

综合性公园(面积 S 单位:万㎡)

2.5

(1)

1

12

34

5

1

12

2

45

7.5

1

23

23

56

S>10

1

3

1+(S-10)/2.5

5+(S-10)/2.5

说明:

1.此标准为宜昌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推荐标准,原则上不宜低于本标准配备要求,适用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单位项目部必须配备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2.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在同一区域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在总监理工程师兼职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应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兼职在本标准配备表中用1统一表示。

3.表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从业要求,需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宜昌市《关于推行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执业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4.工程规模指项目监理机构承担同期施工的实际开工规模总和,分期分批建设的项目,按实际开工当期规模总和配备监理人员。

5.考虑工程复杂程度和工期安排,可以对配备情况进行调整,工程收尾整改期间,监理人数可适当减少,以投标承诺、合同约定为准,应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

 

 

 

 


附件2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一经任命,不得擅自变更,若有如下原因之一的,经建设单位批准,监理企业可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在智慧城建系统办理变更登记:

一、重病或者重伤达到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

二、与监理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确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六、因犯罪被羁押或者判刑的;

七、死亡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建设品质,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开工建设,依法组织验收,不得将消防工程等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并应切实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履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于住建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文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牵头组织落实,在施工单位提交、监理单位核实的整改回复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住建部门。

二、切实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作的通知》《宜昌市住建局关于落实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与宜昌智慧城建系统实时对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应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实行生物信息识别考勤。各地住建部门依托智慧城建系统实行大数据排查,并通报落实情况。

三、规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施工现场应实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管理制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实施、验收程序,落实管控责任,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在智慧城建平台开展。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采取预防高处坠落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各参建单位要根据市住建局发布的《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常见风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指引》,针对不同作业环节、不同部位、不同工种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制定专项方案,完善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高坠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危险源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大力推广使用四新技术,在建筑层数为18 层或建筑高度为65 米及以上工程,全面推广使用铝模和爬架。

五、加强预拌混凝土和质量检测管理。强化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进场验收、施工、养护,和混凝土试件留置、检测等方面的管理,严防工程质量出现系统性风险。禁止使用无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无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生产的混凝土。施工、监理单位应指派专人随机抽查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配合比管理及生产控制情况。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质量委托检测管理,不得违规减少依法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项目和数量,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六、实施施工精细化管理。落实《宜昌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全面实施样板引路和样板验收制度,以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责任书,施工单位应细化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切实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七、完善消防工程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消防工程技术规范,禁止擅自变更消防设计文件,如确需变更,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加强消防产品进场验收和质量抽检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将消防工程涉及的分部分项纳入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监理旁站制度和三检制度。加强消防工程验收管理,建设单位应在涉及消防功能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以及施工、设计、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组织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八、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和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分阶段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售楼部按规定公示住宅质量信息。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分户验收,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鼓励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向业主提供《商品住宅质量合格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九、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住建部门要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日常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整改。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住建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规施工,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并实施信用惩戒。住建部门要通过法律、政策、信用、媒体等手段,切实激发参建单位主动履责的内生动力,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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