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等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点军区、猇亭区、伍家岗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我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工程质量提升,保障生产安全,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非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适用标段限价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非枢纽工程评分标准(试行)》(适用标段限价3000万元以下项目),以下统称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评分标准适用于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直接监督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县级监督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参照执行。
评分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宜昌市水利水电局2016年印发的《关于印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宜水〔2016〕94号)同时废止,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仍按“宜水〔2016〕94号”文执行。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9月24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