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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基层便民服务情况的通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4
全市基层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21〕11号)有关要求,规范场所设置、规范事项管理、规范网上办事、规范运行机制、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破除堵点难点,推进全市基层便

  全市基层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21〕11号)有关要求,规范场所设置、规范事项管理、规范网上办事、规范运行机制、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破除堵点难点,推进全市基层便民服务规范化、便利化、高效化。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一)氛围更加浓厚。各县市区均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和改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发相关文件,细化工作措施。各地按照“五个规范化”和“六个有”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抓培训、抓指导、抓督查,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各项任务整体推进。宜都市因地制宜,提出了推进“五化”(标准化、集中化、综合化、数字化、便利化)建设,实现“五办”(全城通办、就近可办、综合受办、舒心好办、帮办代办)的工作目标;兴山县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县8个乡镇开展全覆盖检查,现场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远安全面开展了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夷陵区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动整体提升。宜昌高新区印发《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对三级政务服务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窗口设置、进驻部门、进驻事项、考核评价等做了全面细致的统一规范。

  (二)资金投入明显增长。各县市区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工作运转。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投入7000余万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硬件配备以及人员保障。与去年同期相比,投入增长近4000万元。

  (三)场所设施更加完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面积比去年同期增加3214㎡,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面积比去年同期增加25447㎡。全市113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场所面积达到150㎡以上的,达到85个,共配备电脑924台,平均达到8台以上。全市164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率达到100%,电脑9481台,平均达到5台以上。便民服务设施配备率达到92.8%。截止目前,全市在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43个。

  (四)事项管理逐步规范。各县市区按照全量归集、于法有据、注重实效、规范统一的要求,先后开展三轮开展乡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截止4月下旬,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审定发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其中,乡镇(街道)平均认领发布事项150项左右,比上一轮梳理认领减少近70项,村(社区)平均认领发布事项50项左右,比上一轮梳理认领减少近30项。各县市区对乡村两级事项服务指南编制工作组织有序,协调督办有力。经抽查,指南编制基本实现了要素清晰,准确规范。乡村两级实际进驻事项和各县市区审定发布的清单保持一致。

  (五)窗口设置更加科学。乡镇(街道)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采用了“综合窗口+专业窗口”服务模式。除对高频事项设置专业窗口外,其他事项采取“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共设置“综窗”185个,“专窗”500个,窗口总数精简20%以上。

  (六)运行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落实了县、乡两级基层政务服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级政务服务机构进行业务督导,乡、村两级便民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全市113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专项行动以来开展业务培训达到256次,93%的乡镇(街道)明确了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共配备日常管理人员272名,专职帮办代办人员343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的达到90%以上,共配备帮办代办人员1883名,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5个百分点。村(社区)开展业务培训平均达到2次以上。

  二、存在问题

  (一)场所还未完全达标。截止目前,兴山县、秭归县、点军区等县市区还有28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面积未达到标准。长阳县多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存在设施陈旧,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配备不足等现象,不能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二)事项管理还不够规范。县市区对乡村两级的事项统筹还要加大力度,还存在事项调整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公开乡村两级通用清单后,乡村两级事项认领发布和服务指南编制还不够规范。事项进驻不到位,秭归县、伍家岗区、猇亭区等县市区31个乡镇(街道)、126个村(社区)实际进驻事项和各县市区审定发布的事项不一致。

  (三)窗口设置还不够科学。“综窗+专窗”模式推进不平衡,整合不到位。枝江市、当阳市、兴山县、长阳县、夷陵区等县市区部分乡镇(街道)“专窗”设置过多,有的达到9个以上,未真正发挥综合窗口作用,窗口闲忙不均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网上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各地对“一网通办”宣传推广力度还不够,网上办事比例明显偏低。各地对乡村代办员仅有网办业务指导,缺乏工作考核,线上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据初步统计,1-5月,镇级165632个办件,线上办件仅为19242件,网办比例为11.6%。村级272907个办件,线上办件仅为17872件,网办比例为6.55%。

  (五)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乡镇(街道)一名副职分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副科级干部担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兼任的要求,还未全量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对标对表,抓实整改,严格按照“五个规范”“六有一能”要求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进一步推进场所设置规范化。抓紧推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规范设立、全面达标。群众办事所需设施设备要确保配置齐全、方便好用。

  二是进一步推进事项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本区域统一发布的乡村两级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完成乡村两级事项的认领、发布及进驻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规范化。加强宣传引导,建强基层网办员队伍,推广使用统一受理平台,强化办件监督管理。同时优化现场服务,帮助不会上网的群众高效办成事,引导有能力的办事群众学会“网上办”、“掌上办”。

  四是进一步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进一步落实管理人员、明确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将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主要负责人配备到位。

  五是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规范化。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问题销号制度、评价制度、奖惩制度以及新媒体应对机制,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

  (二)全员达标,示范引领,高质量完成全市基层便民服务规范化专项行动检查验收。

  一是严格把握时间节点。7月中旬,各县市区逐一完成自评工作。7月底前,市级组织专班完成抽查复核工作,并公布全市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和示范便民服务室名单。

  二是严格把握验收标准。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方案公布的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认真组织验收和评价。

  三是严格督办问责。对于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加大总结推广力度。对于推进落实不力、整体进展滞后、达标水平较低的地方,将提请市领导约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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