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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西府办发〔2010〕43号
栏目:西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12-24 加入收藏
宜西府办发〔2010〕43号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人民政府,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西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

宜西府办发〔2010〕43号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人民政府,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

  《西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西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11号)和《中共西陵区委、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西文〔2010〕13号)精神,设立西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全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增加对全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监督的职责。

  (三)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职责。

  (四)加强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指导辖区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全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和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放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报备和演练;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参与辖区权限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负责生产经营场所劳动防护品配备和安全标志设置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监督检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九)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党建、纪检、宣传、新闻发布、调查研究、文明创建、安全、会务接待、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4、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

  6、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7、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年度计划;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发布。

  8、负责生产经营场所劳动防护品配备和安全标志设置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管科

  1、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2、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全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理和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发放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工作。

  4、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报备和演练;组织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辖区权限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2名(含兼职)。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西陵公安分局,西陵工商分局,西陵区国税局,地税西

  陵分局,国土西陵分局,规划西陵分局。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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