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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组织开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宣传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4 加入收藏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内涵和制度规定,掌握物业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内涵和制度规定,掌握物业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培养客观理性的物业服务消费的价值观念,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上对《条例》原文进行宣传并进行了专家解读;二是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小区内悬挂宣传横幅,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物业小区开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寓教于乐的漫画形式将《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解析,引导广大业主自觉增强社区自律意识和物业自治意识。9月30日,我局与城区各区物业办在城区几大物业小区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并发放了宣传资料5000余份。小区居民对《条例》的实施充满期待,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宣传人员一一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专业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全面领会、逐条掌握《条例》的规定。 

    通过有效的宣传,我局力争让社会各界形成这样的共识: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并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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