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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6-26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9号)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基本原则,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着力推进事项上网、流程优化、信息共享和平台融合,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平台化、协同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窗办、一网办、帮你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总体思路,2017年建成“投资项目服务、商事登记服务、民生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四个“一窗式”线上线下办事服务大厅。加快推进各层级、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2018年建成集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网上协同审批系统、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中介服务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省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业务协同,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和高效。

  一窗办: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逐步整合为综合受理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同步实现实体“一窗式”办事大厅和网上“一窗式”办事大厅高度融合、有机统一。

  一网办: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建设全市统一的一体化、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平台,平台数据与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电子证照库和数据共享交接平台,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帮你办: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帮办服务平台,建立智能化自助服务区,组建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强化帮办代办人员培训,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对企业和办事群众需求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全程化、保姆式贴心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政务服务“一窗式”实体办事大厅。

  打破部门窗口界限,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各部门根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性质和复杂程度,通过委托形式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开展实质性审查和受理,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内部流转和办理,最后由综合服务窗口将所有证照批文一次性发给申办人。原则上,凡是即办件和办事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各部门都要充分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审批结果。

  1.建设投资项目“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将项目立项和节能评估审批、用地预审和审核、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审批、消防工程设计审查、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水保方案审批、城市绿化面积核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危化安全条件审查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整合到统一的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投资项目“一窗式”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水利水电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排在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设商事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将企业注册登记、纳税开户登记、社保开户登记、公积金开户登记、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等服务事项,整合到统一的商事登记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商事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工商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宜昌公积金中心)

  3.建设民生服务“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保就业、健康医疗、教育入学、不动产交易登记、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车管服务、民政服务、民宗服务、职工服务、残疾人服务等服务事项,逐步整合到统一的民生服务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民生服务事项“一窗式”综合办理。(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民宗局、市残联)

  4.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咨询受理、合同备案、网员审核、资料变更、CA锁办理、网银缴费、保证金退换等服务事项,整合到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窗式”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智慧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建立政务服务“一窗式”网上办事大厅。

  1.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各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网上办事前端和出口全部整合到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统一政务服务平台迁移,并按统一标准对现有平台进行改造完善,逐步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市直其他有关单位)

  2.推动业务办理系统整合贯通。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加快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与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及各部门专网的整合对接,加快建立后台分类流转应用体系,将入口的申办事项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时交换到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并将办理过程及结果同步传送到综合窗口统一出件。(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市直其他有关单位)

  3.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设全市统一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业务实时在线审批办理与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全流程网上运行。推动网上办事向基层社区延伸,建立自助服务终端、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微信大厅以及预约查询、在线支付、证照寄送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全天候受理、一站式服务、全流程办理,打造“网上申报、在线预审、统一受理、自动分发、后台办理、统一出证”的办理模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办成事。(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市直其他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标准化建设。

  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及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要素内容,进一步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删繁化简,去重除冗。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法人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整合建设电子资料库,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电子化,避免群众办事重复提交资料和循环证明。重点在受理环节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推行申报资料标准化、模块化,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和“傻瓜”操作,减少群众到现场办理的次数,促进“一次办成”。(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直其他有关单位)

  (二)强化技术支撑。

  1.打通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支撑“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建设统一的身份注册认证、电子证照共享、信息校核协同、电子签章、消息推送、预约服务、咨询投诉、在线查询、监督评价、在线支付、快递寄送等支撑系统,形成基于公民身份证号码、法人社会信用代码的线上线下互认的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智能化、个性化、多样化的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直其他有关单位)

  2.着力破解“信息孤岛”,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群众和企业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法人社会信用代码为“一号”身份认证进行申请和网上办事时,凡是能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部门信息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做到“一次认证、单点登陆、多点互通、无缝切换、全网通办”。(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直其他有关单位)

  3.建设智能化办事服务大厅,拓展多渠道多方式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内部,运用自助政务服务终端、排队叫号机、触摸屏、高拍仪、满意度评价器、二代身份证识别器等多种设备,构建高度智能化的大厅,实现从统一登记、排队取号、业务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缴费、网上反馈、物流寄送证照到评议评价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办事群众网上预约、在线申报、办事查询、咨询投诉、综合评价等智能化、快速化操作,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直其他有关单位)

  (三)实行帮办服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素质高、业务强、形象好的帮办代办服务团队,或采取外包服务方式聘请专业化、职业化政务服务机构,对群众和企业需求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全程化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帮办代办人员持证上岗、学习培训、规范服务、考核监督等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水平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

  (四)加强效能监督。

  建立电子监察管理系统,强化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申办、受理、反馈环节的实时监管,建立进出留痕、进度可查、结果可溯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确保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全程监管。建立健全“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评估机制,对各部门“一窗式”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市智慧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实施。

  成立宜昌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宜昌公积金中心、市智慧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消防支队、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市残联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具体承担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重点改革任务统筹部署、全面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抓落实。要制订具体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创新工作机制,细化改革措施,统筹安排力量,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照要求完成改革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具体技术解决方案,做好与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对接一个”。对接过程中需要改造或重建现有业务系统的,按照《宜昌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纳入智慧宜昌“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库优先安排建设。

  (三)抓好试点示范。

  在宜昌自贸片区率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将各项改革措施在自贸片区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树立标杆,引领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深化。

  (四)强化督办检查。

  将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纳入2017年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由市政府督查室与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共同制订具体督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当地“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

  宜昌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任务责任清单

  

工作阶段 工 作 内 容 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完成时间
动员

 

   部署

  

1 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 2017年6月
2 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 2017年7月
3 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 2017年7月
方案

 

   制定

  

4 制定投资项目“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及运行方案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 2017年7月
5 制定商事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及运行方案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 2017年7月
6 制定民生服务“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及运行方案 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 2017年7月
7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及运行方案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智慧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
8 组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招标,确定建设单位 市智慧办 2017年7月
方案

 

   制定

  

9 组织“一窗式”改革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申请资料清理和规范工作,报工作专班逐一审定 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食药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民宗局、市残联 2017年8月
10 组织“一窗式”改革相关部门制定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系统对接方案,报工作专班逐一审定 市智慧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食药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民宗局、市残联 2017年8月
11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督办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市政府督查室、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 2017年8月
组织

 

   实施

  

12 开展投资项目“一窗式”综合服务实体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 2017年10月
13 开展商事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实体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 2017年11月
14 开展民生服务“一窗式”综合服务实体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 2017年12月
15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一窗式”综合服务实体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 2017年10月
组织

 

   实施

  

16 建立帮办代办人员队伍及服务机制,对帮办代办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市政务服务办、市审改办 2017年11月
17 组织“一窗式”改革相关部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对接 市智慧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食药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民宗局、市残联 2017年12月
18 建设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统一身份认证、快递服务等平台 市智慧办 2017年8月
19 建设网上统一支付平台 市智慧办、市财政局 2017年8月
20 建立自助服务终端、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微信、社区一站通等多渠道服务 市智慧办、市政务服务办 2018年6月
完善

 

   提高

  

21 总结完善“一窗式”综合服务模式及运行机制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 2018年6月
22 逐步扩大“一窗式”综合受理部门,将相同领域事项逐步整合到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办、一网办、帮你办”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 2018年10月
23 指导县市区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现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市政务服务办、市智慧办、市审改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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