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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30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卫健局局长

      县文旅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卫健局副局长

      县文旅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确认一名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

  附件: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各单位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情况;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依据《湖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年度评议考核工作。

  二、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有关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相关专家及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二)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协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具体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职责,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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